近日,在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文华学院考点,有8位来自湖南长沙的考生坐在考场外。考试开始的铃声响起,他们并没有像其他考生一样走进考场;相反,这8位考生平静地坐在考场外,他们的手里,拿着的是一堆作弊器材。(10月19日武汉晚报)
这8名同学在考前培训班交了大笔培训费,换来的却是一堆作弊器材。在成功将作弊器材提供者约到考场后,他们果断选择报警。拒绝使用作弊器材,以弃考表达对考试作弊的不满,勇气可嘉,精神可嘉。
考试作弊严重危害考试公平正义,践踏公平竞争规则,破坏诚信考试生态。基于此,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入刑,旨在从法律高度对考试作弊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但是,在功利观念驱使下,各种考试作弊行为仍然大行其道,就在文华学院举行的这次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抓获的作弊考生就有100多名。这种有恃无恐的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作弊入刑”前夕,但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它警示我们,即使有法律的震慑,也不一定能将考试作弊消灭于无形。
八位长沙考生“弃考报警”,正是对这一现实困境的积极回应和警醒。遏制考试作弊,法律手段必不可少,但是也不能忽视群众的力量。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使用加大了考试作弊的监管和查处难度,在此语境下,考生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积极举报就显得格外重要。倘若政策或法律能给予举报者鼓励和保护,促使考生监督和举报蔚然成风,必能使考试作弊行为无处可藏。
不择手段获取“考试暴利”的人毕竟是少数,考生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和维护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资源,政策和法律应当将这笔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让监管的眼睛无处不在,形成对考试作弊社会综合治理的氛围。若如此,“考试作弊入刑”才能真正成为铲除考试作弊犯罪的“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