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山西省委专项巡视八组指出:长治医学院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违反规定提拔使用干部的问题;机构多,职数设置混乱,超职数配备干部;个别领导名为学者,实为“学匪”。(4月28日山西晚报)
“个别领导名为学者,实为‘学匪’”,12个字,牵涉到三重身份,领导、学者、“学匪”,当个体拥有如此混乱的三重身份时,是怎样的一幅图象呢?又是什么样的力量和制度造就了如此的奇观?又折射着大学和学者怎样的生存场景呢?
当舆论急匆匆地喊出“谁是‘学匪’”的时候,其实,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学匪”生发于“学者”,演化于“领导”,异化于“学匪”。“学匪”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是学者和领导媾和到混乱程度的产物。
“学匪”的称呼,似乎表明学者已经无可救药,表征领导堕落到了极限。而结合现实,在一定意义上,这里的学者早已不是学者,而是横行于大学校园内的“霸主”,甚至是无视师生的“异类”,或者说是欺负师生的“无良之徒”。从本质上说,“学匪”既意味着学者丧失了自己的边界和起码的原则,也折射出学者作为知识分子的责任消失殆尽。这恐怕比学者抄袭丑闻更让公众轻视学者的身份。
想知道谁是“学匪”,对充满好奇心的个体和舆论来说,并不难理解。但对大学和学者来说,充满了贬斥性含义的“学匪”更值得反思,更需要超出个体层面的追问。因为“学匪”的出现既与个体的堕落有关,恐怕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从“学匪”反思学者自我,追问大学精神生态,烛照未来的发展路径,从而避免下一个“学匪”的出现,这是个更为重要、超出教育界的重大命题。
“学匪”是大学生态恶化的显现,一个“学匪”足以让一所大学蒙羞,也让学者群体为之斯文扫地。大学是知识分子的集结地,知识分子是自觉地担当人类道义和责任的人,但是,“学匪”能做什么呢?“学匪”是一种病态现象,既是大学的失范,也是学者的失范。通过审视,可以发现,“个别领导名为学者,实为‘学匪’”的畸形病态,显现着领导是怎样地嚣张跋扈,学者又是怎样地堕落,“学匪”又是怎样地让人们厌恶。
学者以学术、思想独立于世,以学术钻研为第一要义,不问功用,不求名绩。但是,在“学匪”沉沦的逻辑面前,我们不但见证了学术的式微,更看到了学者的堕落。对社会和大学来说,在追问“学匪”丑陋的同时,也要认真仔细考量“学匪”是怎样出现的?“学匪”之下,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又有多远的距离?
当前我国高校管理制度脱胎于传统体制,从某些方面来说,大学是政府的附属品和政策的延伸物,实行的是以行政权力为主导的管理模式。更直接地说,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受阻,形成了一些有悖于学术性组织本质的行政化官僚霸权,从而抑制了大学的学术创造活力,这无形中给“学匪”的产生制造了空隙。一方面,缺少以法律为依据以大学法人化为标志的外在制度,另一方面,匮乏于以学术自由精神为核心的内在制度。如果不正视这点,只是以热闹心态看待“学匪”,恐怕只能是个悲剧,无论对学者还是对大学、社会来说,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