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报道称,湖南洞口县2014年招考的教师,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一分钱工资。该县教育局回复:“目前,我县2014年度新聘教师的入编手续和人事工资关系正在办理之中。县教育局原已做出规定,在未办好这批教师的的入编手续和人事工资关系之前,这些教师可向所在单位预支生活费。”(4月11日湖南教育新闻网)
办理新聘教师的入编手续和人事工资关系究竟要多久?笔者不得而知,但聘用已经有七八个月了,工资还没有着落,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哪里呢?是当地教育局不作为吗?不尽是,从回复就可以看出,教育局也有难言之苦,只能要求学校预支生活费,给不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时间表”,显得无可奈何。表面上看,教育局虽然是教师的“娘家”,负责教师的管理,但实际上,“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条线”,每一个教师,从参加工作到退休后,都有人事、编制、财政等“婆家”管着。
当前,新聘教师,入编是第一关,入不了编,岗位、工资、保险等都是空谈。而教师的招考录用、档案保管、评先评优、晋职定岗、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等,主管权又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则是根据编制与人事部门的评聘等核发教师工资,把工资直接打入教师的个人账户。这样的管理体制,初衷本身是为控制财政支出和人员的膨胀,同时保障教师工资不被挪用挤占,设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存的缺陷也很明显。
因为编制按师生比设定,无形中阻碍了教师的配置与流动。现在许多的农村小学,学生可能不过百,但班额依然有6个,仅按学生数来配置教师,肯定满足不了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特别是偏远教学点,往往是一个教师包班教学、复式教学,孤独的坚持。这对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和推动农村教育无疑是一个掣肘。教师在工作岗位上表现怎么样,绩效如何,人事部门可以说是知之甚少,但教师的评聘考核,人事部门有着相当的话语权,难免造成不公平现象,从而影响教师的积极性。而教师的评聘考核,特别是晋职,需要的诸多证件,许多也是人事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在精神与经济上都增加了教师的负担。财政部门按职称确定教师工资,直接把工资打到教师的个人账户上,没有考虑教师的勤、绩,无法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也有一定的弊端,这实际上是对学校、教师权利的不尊重。当这些实质权利都归于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时,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已是有名无实,许多事情教育部门自己是无法做到的,像洞口县新聘教师工作七八个月了还没有入编发工资就不难理解了。
另一方面,多个主管部门竞相争夺对教师管理的权利,导致了管理的越位,而教师的基本权利无法维护,又出现不该出现的缺位。在这种情况下,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简政放权已是势在必然。像除了根据师生比定编外,还要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由学校以及教育部门综合各项要素后上报,编制部门统筹安排。像教师的评优、晋职也要打破“定指标”的旧方式,如果符合条件的教师多,指标一限制,操作又不透明,有些原本可以晋职的优秀教师就只能望“优”兴叹、望“职”兴叹。如果符合条件的教师少,指标有空缺,导致良萎不齐,教师的积极性一样会受到打击。像教师招聘,更应还权给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专业与专长,为教师招考“量身定制”不同于公务员与其它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的办法、试题与方式,保证招聘到的教师都是真正热爱教师职业、胜任教师岗位、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技能的理想的人才。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要“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每一个职能部门突破部门利益的束缚,厘清自己的权力边界,不越位不缺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走出一条放权简政、为教师做实事、提供优质服务、扫除陈规旧制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