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龙岩区教育局和某基金会以百万年薪为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公开为两所新校招募校长。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各方关注,“点赞”的和“拍砖”的阵线分明,舆论一时议论纷纷。百万年薪聘校长到底值不值呢?
如果我们从教育家办学和校长专业化的视角来看,以百万之资聘用一名特别优秀的校长,首先是对教育专业化发展的价值认同。校长作为一所学校的带路人和引领者,其本身具有相当高的专业化水平,特别是做出特殊成绩、全国知名的校长,他们无论是在教育追求、管理经验、理论素养,还是在课堂建设、专业发展、队伍培养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这种对专业性的尊重和认同,使校长能最大限度地摆脱行政化干预和官僚思维,让教育回归其本然的内在规律和发展方向,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这无疑是有价值的。
百万巨资聘来的,其实不仅仅是所谓的“名校长”和“教育家”,更重要的是通过他们换来了新鲜的空气和自由的空间。在如此的生态下,成熟的思想和科学的管理将推动学校大踏步前进,尤其对新生的学校来说,更可能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继而带来后续理想的发展。如果百万薪酬,可以换来一名能奠定学校的教育追求和文化基石的校长、一名能影响学校的未来成长与发展方向的校长,那这百万巨资也可算物超所值。
换一个角度看,一个地区一旦有了专家治校、名家办学的突破,其先进的理念和精专的管理或许可能带动周边学校的“共同繁荣”。其示范效应甚至可能拉升所在区域学校的整体水平。推而广之,如果一个地区出现了一批治校专家、名家,甚至教育家,那将会为整个地区带来百家争鸣、千帆竞流的良性互动,营造出一个健康、丰富、开放的教育生态,推动该地区的教育水平集体上扬。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教育“红利”将会在无数的学生中分享和传递。
一位具备专业素养,具有丰富办学经验的优秀校长,是难以估价的。重金引入优秀校长使之如“鲶鱼”一般不断地搅动,有助于突破旧有的发展瓶颈,一举盘活学校教育,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区域,的确会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用。
这样的举措是不是具有普适性,会不会存在异化和扭曲,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优秀校长的标准是不是就是聘用单位所列的那些,需要不需要第三方同行评议;如何保障同为公立学校,薪酬相差近百万的绝大多数的校长的待遇公平;百万薪酬尽管来自于民间公益基金会但如何防范这样的机制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等。如果没有深思熟虑,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那么饱受质疑也就在预料之中了。甚至百万年薪聘校长也可能会是昙花一现。
以深圳市的具体情况来看,在他们已公布的教师制度改革方案中已明确实行“校长独立薪酬体系”。这样的体系,是否合法,也是一个问题。须知,从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怎么发,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据笔者所知,事业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可以实行年薪制,但年薪怎么定,由谁定,至今尚无明确的法规为据。校长独立薪酬体系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我们不得而知。但愿他们的探索会给我们的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体制带来人们期待的曙光。
但不管怎么改怎么探索,前提是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光靠创举是远远不够的。要加大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就要推进学校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还学校自主办学权,人事任用奖惩权、财权等。出台工资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及福利等进行立法规范。同时,还要实行最低工资和封顶工资制度,按世界平均标准,把人均GDP的58%确定为最低工资,这个比值可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