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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联名信罢免班主任是一种权利觉醒

浙江苍南教育界又发生“大事儿”了。这回,上演的还是学生联名上书“逼宫”校长,欲罢免班主任的事情。事情,得从一篇网络热帖《不要打太极,愿得一正面回复》的帖文说起。帖文中称,在苍南县求知中学,某班主任王某,上课期间辱骂学生,并有暴力倾向,引发该班级学生不满。该班学生向校方反映后,仍未彻底改变王某的“陋习”,于是学生们写了封信给校长,超过半数学生在上面签字,要求调换班主任。(3月23日《温州晚报》)

对于“学生写联名信罢免班主任”一事,当地回应称,这是“旧事重提”,是去年的事情,可能是个别学生仍然“心有不满”。但事实上,不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什么时间,是去年也好是今年也罢,都值得审视,毕竟,类似的事情的确很少。公众并不否认,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也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一些“败类老师”,他们的言行举止并不称职,甚至会给学生们带去了一定的伤害。

而新闻中被学生们“弹劾”的老师王某,的确有“败类老师”的嫌疑:一方面,他的口头禅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你他妈算个鬼噢”、“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你他妈会不会说人话”、“我告诉你就凭你,你就是个垃圾”……这样的话语出自一名教师之口,的确有辱斯文,而这,也已经得到当事学校默认;另一方面,除了“动口”之外,这名老师还会“动手”,如有两名学生没有参加排练也没有请假,王某便与这两名同学发生了“肢体冲突”。

可以说,这样的老师是不称职的。“身教重于言传”的道理众所周知,可这名老师却“满嘴脏话”,是不宜再站在讲台上的,毕竟,这样的做法既会给学生带来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更会激发师生之间的矛盾,诚不可取。至于“体罚”,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就此来说,学生们写联名信,“弹劾”这样的一名老师,显然是难能可贵的权利觉醒。自然,每一个人都必须充分尊重老师,尊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这种尊重,也必须建立在“老师尊重学生”的前提下。如果一名老师的教学,不是充分智慧的,而是充满谩骂的,那这样的老师,似乎也没有充分尊重的必要。毕竟,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老师与学生之间也是,那尊重也应是相互的,老师没有老师的样子,那学生不尊重也在情理之中。

如今的中学生,多数都是00后或准00后,他们接受的信息更多,思想也会更加开放,行为上自然也会更加大胆,在这样的境况下,老师们更应以理服人,如此才会赢得人心。自然,我们在欣喜于学生们的权利觉醒时,更应在制度设置上,对老师的“德”与“智”进行充分的考评,以确保每一位老师都是合格的,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们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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