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研创的《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发布。报告结果显示,教育信息透明度最高前五位大学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大清华等传统名校未进前十名,排名靠后。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国际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大学透明度问题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但一直难以得到民众好评,甚至颇多诟病,主要原因在于透明度整体水平较低,《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再次印证了这一判断。那么,在“开放透明办学”的话语环境中,该如何认识和对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欠佳现象呢?
我国1999 年发布了《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 年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观察可知,国家对高校信息公开不可谓不重视,只是推行起来效果差强人意。就笔者的观点,当下,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区分高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区别与联系。
高校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校务公开仅仅是高校信息公开的一部分,不能混淆,更不能用校务公开代替高校信息公开。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高校有意或者无意之间总是把二者等同,甚至用校务公开代替高校信息公开。这在无形中降低了高校信息公开的作用,也是对信息公开基础价值的无情阉割。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多年来高校信息公开难以让民众满意的重要原因所在。
对高校信息公开来说,同样应追问“谁来公开”、“向谁公开” “公开的边界”等问题。高校与社会发展的联系日益密切,社会对高校的参与度也在加强,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关乎高校声誉。可以说,无论是立足高校的公共性还是基于满足公众知情权,高校都是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对象不仅仅是教职工,还有社会和公众,也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底线。应认识到,高校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目的。
在我国,一些高校虽然设置了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但并未公开实质内容,使得公开机构形同虚设,而从国外高校的相关实践看,信息公开已经成为趋势。美国高校普遍成立学校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允许所有关注议题的民众旁听。民众如果对学校预算有质疑,学校会及时给予答复。这值得借鉴。
世界银行治理问题专家丹尼尔•考夫曼认为,透明度是指及时可靠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信息的流动,可以被所有利益相关者获得。对高校来说,必须具有与学校利益相关者的视野,主动公开,以接受民众和社会监督。要改变那种公开随意化、形式化,内容零散、质量低下,甚至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则不公开的怪状。对民众来说,同样也要有利益相关者的理念。根据学者的调查显示, 目前高校信息的公开还是以高校主动公开为主导,曾主动向高校申请了解有关信息的公众占 39.43%,其余的从未主动申请信息公开。可以说,离开了社会的压力和民众的期待,高校信息公开是难以取得明显进步的。
信息公开是高校现代治理体系建立的题中之意。公众和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的前提是可以自由获取高校信息公开,没有信息就无法参与。让公众、师生员工及时地获取高校的办学信息,逐步提升高校治理的透明度,在关乎高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敏感性问题上,回应社会和民众关切,才能推动高校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也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而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提升高校办学透明度不仅是民众和社会的要求,更是社会变革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要求。高校惟有公布更多的信息,展现更大的开放性和更高的透明度,才能赢得民众信赖。就当前来说,厘清高校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的区别与联系,是大学必须要做的功课,也是扩展信息公开度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