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黄石市团城山的张先生反映,小孩上幼儿园才8天,因不肯午睡,被幼儿园的老师扇耳光,致软组织挫伤,脸部红肿。对此,幼儿园负责人称,幼儿园对老师打小孩一事负有责任,愿承担相关费用。目前,涉事女教师已被幼儿园解聘。(11月14日《楚天时报》)
刚入幼儿园八天的孩子,是否能按照老师要求按时午睡其实并不在于孩子本身,而在于教师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引导孩子遵从这一规定。离开父母身旁开始校园生活,对每个孩子而言,这都是一次挑战。孩子要经历从生理断乳到心理断乳的巨大转变,既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同时也需要一段时间来做缓冲。
儿童在家庭中所受教育与学校中所受教育并不相同,最大的区别是,学校教育有一系列的规则来规范孩子行为,促使儿童不能像在家一般自由散漫。对儿童的成长而言,逐渐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从而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取得更好的发展。正因如此,幼儿园阶段甚至小学低段都将规则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幼儿园而言,儿童刚刚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心理情绪上自然很容易产生波动,培养其养成规则意识的难度也更大些。
一方面是儿童规则意识养成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儿童心理上还未曾“断奶”的特殊性。两者间的碰撞,必然会擦出诸多火花。于是,一些教师为了让儿童更快地养成规则意识,采用的方式不是说理,而是暴力。只要儿童哭喊打闹,一些教师就不由自主的借助暴力来消除这类行为。或许借助暴力手段,儿童也能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但却给儿童的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损害。
依靠暴力来促进儿童规则意识的养成,这已然成为不少幼儿园中的“特色”,各种虐童事件的层出不穷也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但当教师迫切想要儿童处于自己掌控之下,从而逼迫儿童养成规则意识时,是否也意识到儿童将要为此付出的沉痛代价?显然,一些教师关心的只是如何管好学生,却并不考虑儿童规则的养成是否建立在其身心发展的规律之上?不懂儿童心理,不在乎儿童感受,执意用僵硬的规则塑造出整齐划一的教育范例,这是学期教育阶段长期存在的误区。
不少虐童事件发生后,民众多是指责当事教师师德低下,却忽略了对这种行为为何屡禁不止的思考?今天因为虐童处理了一位教师,如果找不到根因的话,明天还会有教师因为虐童而被处理。教师队伍里剔除出一两个“败类”,并不意味着其他教师就不会重蹈覆辙,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当教育者要执意制造出形式上的“美”时,例如让学生统一校服、统一午休、统一就餐;上课时端正坐好、双手背后,等等,应该意识到,树立规则的教育并非不可,但应当适应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如果脱离儿童的实际而强行为之,教育的最初意义就会变味,也会因为错误的观念而制造出更多的不和谐出来。一句话,教育需要的不是“看上去很美”,而是真正尊重每一位孩子,努力为孩子创造个性化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