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列为中考考试科目,并作为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4月22 中国教育报)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就新时代全面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方向,是党的教育方针的丰富与完善。辽宁省下发的《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是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细化与推进,对促进劳动教育的深入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评价是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评价体系,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方向。坚持“五育并举”,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需要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予以保障。《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由此可见,辽宁省将劳动教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列为中考考试科目,并作为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符合国家教育政策。但是,将劳动教育纳入中考后,必须深入思考劳动教育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
劳动教育是实践性课程,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也需要在劳动实践中考察。中考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评价,若采用一纸考卷考察学生的劳动素养,显然不符合劳动教育的学科特点;若套用体育考试,锁定几个具体的劳动项目,极易造成学生突击训练,催生“应试化”劳动教育。
作为实践性课程,劳动教育重在平时,劳动素养评价也应是学生平时表现的积累,采用过程性成长档案评价方式,更适合劳动教育实际,更顺应劳动课程的学科特点。但是,过程性评价也有弊端,需要解决评价真实性、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内容等问题,否则,很容易造成评价的随意化与形式化,进而影响中考公平。
将劳动教育纳入中考,必须进一步规范明确劳动教育的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地对学生劳动素养进行综合性评价。2020年,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劳动教育既要重视学生的平时表现,又要重视阶段性综合评价。平时表现以自我评价为主,辅以教师、同伴、家长、服务对象、用人单位等他评,如实记录劳动教育活动情况,收集整理相关制品、作品等,选择代表性的写实记录,纳入综合素质档案。综合性评价要依据学段目标和内容,对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和品质等劳动素养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同时,要建立诚信机制,实行写实记录抽查制度,性质严重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劳动教育及劳动评价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全新课题,需要基层教育工作者不断摸索,更需要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设计。上下联动,才能将劳动教育落实落细,劳动教育纳入中考才能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