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沙河市教育局查处了四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其中一人获得的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荣誉称号也因此被取消。(8月8日 澎湃新闻)
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教育治理的应有之义。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这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事件的过程中,除“群众举报”无从考证外,调查取证、研究处理、公布处理结果皆由教育局完成,教育局单打独斗成了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基本样态。
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自然要担起责任。但就目前来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量大面广、情形复杂,仅靠教育局人事、基础教育等几个部门的人员,人手、力度、权限都不够,很容易陷入“一阵风”式的形式主义。此外,基于政绩考量,加之在职教师是“自己人”,教育局难免会“护短”,整治力度、覆盖面有限。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能仅靠教育局单打独斗,需要家长、基层群众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关部门联动。
家长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参与方、知情者,甚至是共同过错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长显然不能缺席。家长要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改变“抢跑”“超车”心态,不让自己的孩子参加在职教师开办的有偿补课班。对于有偿补课的教师,知情家长要主动为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提供信息。
村居社区是以居住人群为基础建立的居民自治组织,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发生地。村居社区处于社会治理的网格化末端,有义务“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外来在职教师利用本村居房屋开展有偿补课,村居要拒绝其入内;本村居在职教师利用自己的房屋进行有偿补课,村居要加以制止,对于不听劝阻者,要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地方党委、政府要认识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各参与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协同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指导、督促教育部门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调查处理,党员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据党纪党规进行处理;非党员在职教师,可以施以行政处理。对于拒绝检查者,公安机关要协助教育部门,按照执法程序,提高取证效率,为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保驾护航。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构成违法犯罪的,公检法等机关要依法介入,保障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