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关停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销售场所,加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督管理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9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彻底关停校内小卖部和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生活用品,文具等销售单位除外),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环境。(9月22日 澎湃新闻)
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除抓好食堂安全管理外,校园超市、小卖部不可忽视。治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彻底关停校内食品销售场所,可谓釜底抽薪、一劳永逸,但不是好办法。从实际来看,校园商店为学生特别是住宿生提供了便利,确有存在的必要。中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期,营养需求量大,下午两节正课或晚自习结束后,不少学生都会感到饥饿或口渴,需要补充一些能量。另外,学生的口味不同,吃不惯食堂的饭菜,买点副食充饥也是常有的事。学校没有小卖部,学生只能采取其他手段满足需求,反而不利于学校管理和学生健康。
一些地方强制关停中小学校园食品经营场所,依据的是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其中的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但是,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份《指南》是推荐性指南,并不是强制性规章。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地方执法部门强行关停校园超市、小卖部,显然有失妥当。
校内商店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多为监管缺失、监管不到位所致。市场监管部门往往将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责任归于学校,只是偶尔例行检查,因为利益关系,学校还会为商店通风报信。学校碍于情面,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几乎放任承包人随意经营。
治理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应把重心放在“管”上,而非“关”上。
首先,明确经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共同研究制定校内商铺经营标准,明确经营范围、商品质量、商品价格、违规处罚办法等内容,并在商店醒目位置公示,要敦促经营者守规经营,还要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
其次,划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要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要求,避免相互扯皮推诿,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再次,加强过程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要研究制定校内商店管理办法,采取定期联合专项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要从严查处。同时,还要对商店承包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其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