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督学需具备“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的基本条件,所以整体年龄普遍偏长,被大众戏称为“退居二线学校原领导的养老职务”。
据观察,目前县域督学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和老龄化的问题,很难全方位履行评估、指导职能,只能应对各类评估验收工作。怎样才能让督学发挥真正的作用?
首先,要扩大督学的遴选范围,让有真才实学的教师走上督学岗位。目前,督学的遴选范围相对较窄,督学的遴选对象局限在“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会将一些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俱佳的教师排除在督学岗位之外,这些人进入督学领域,很可能会搅活督学这池“春水”。
其次,要让督学有位子,依法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机制。目前,部分县域督导机构机制不明确,政府督学和教育局督导股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地位,落实教育督导的法定地位和督导编制,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与后勤保障,教育督导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督导工作正常开展。
最后,要加强督学业务培训,提高督学业务能力。督学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长期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的新任督学可能无法立刻胜任,因此,要做好新任督学的岗前培训工作,实施“先培训,后上岗”及全员培训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督导业务、教育管理及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和理论的培训,提升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