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妇联联合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2019年下半年,17岁的周某甲和15岁的周某乙辍学混迹社会,次年两人以拉车门方式盗窃汽车内财物,先后作案三起,窃得财物17000余元。泰州高港区检察院在社会调查中发现,两少年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的缺位。对此,高港区检察院向周某甲、周某乙二人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11月4日 澎湃新闻)
家庭教育缺位并非个别现象。据媒体报道,2020年以来,仅江苏省各地检察机关就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487名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29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其中,制发“督促监护令”79份。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发出的“督促监护令”来看,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有的是因为父母迫于生计四处奔波,顾不上孩子;有的是因为婚姻变故,夫妻双方扯皮;有的是因为老人护短,父母无可奈何;还有的是因为家校双方都无能为力……但是,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这些家长都有所改变。
为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责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最高检从今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即时监护、科学教育、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家庭的法定责任。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把子女教育当作家庭建设的头等大事,促进孩子与家庭共同发展,而不是等到收到“督促监护令”后才惊醒、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