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7元、8元……近日,多地相继就学科类校外培训政策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各省市公布的指导价中,最高为每生每课时70元,最低仅5元。(12月19日 中新网)
规范校外培训,是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的要求。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通过治理虚构办学条件、虚假宣传、虚高收费、超前超纲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实施“营改非”“学改非”等管理新政,校外培训逐渐回归有序发展。现阶段,校外培训的规模大幅缩减,但是,一些学生确有培训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让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这类学生的培训需求,正当其时。
从各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校外培训指导价大多兼顾了课时时长、线上线下、人数差别、浮动比例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但是,也存在收费标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校外培训运转成本不适应的情况:收费标准过高,可能会加重家庭经济负担,也可能刺激校外培训无序发展,弱化治理成效;收费标准过低,可能迫使校外培训机构削减师资、管理支出,降低质量标准,催生新的教育焦虑。
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征求意见时表示,10人以下班型基准价为每人次70元/课时,10至35人的班级基准价为每人次50元/课时,35人以上为每人次30元/课时。云南省规定,一类地区,每人每标准课时为小班60元、中班45元、大班25元;二类地区,小班40元、中班25元、大班15元;除一类、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各县,小班为30元、中班20元、大班10元。相较之下,云南的收费标准兼顾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家长、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各方互利共赢。
再如,海南省提出,10人以下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价为每人次25元/课时;10人至35人,基准价为每人次7元/课时;35人以上,基准价则为每人次5元/课时。根据这一标准,平均每课时收入不足200元。在这样的收费标准下,培训机构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培训机构,在支付场地、设施设备、税收、管理等必要的成本后,可用于聘请教师和安全管理的经费相当有限。
作为校外培训的直接管理者、参与者,地方政府、培训机构、学生、家长对以往的培训收费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制定、征求收费标准意见时,要综合听取各方意见,也要实地走访,核实培训机构维持基本运转所需成本,让培训机构有利但不“唯利”,让有“刚需”的学生能学、优学。同时,还要把培训机构超时收费、违规开票、难退费等违规收费手段纳入管理细则,促进校外培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