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者观察发现,在一些地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尚未实现常态化,责任督学热线不“热”,工作相对清闲。“有问题找督学”没有形成共识,“想清闲当督学”反倒成为一些教育干部的共识。
从供给端看,教育行政部门强拉硬塞,把职业倦怠甚至“问题”干部,“照顾”或者“处理”当了专职督学;从需求端看,一些年龄“奔六”,萌生“退意”想歇歇了的教育干部想尽一切办法,求得专职督学的位置,以求“清闲”“体面”退场。
不可否认,中小学校长、书记等教育干部“转场”责任督学,工作强度有一定程度降低。但是,即便当了专职责任督学,也并非变相“退休”,“清闲”也绝非其应有的工作常态。“想清闲当督学”成共识,一方面,反映了基层挂牌督工作“清闲”的现实,也反映有关部门、教育干部对责任督学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评价考核等还存在不少误判误为。同时要看到,这种认识对区域教育组织生态和干部成长生态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有鉴于此,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机构应在保障履职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督促引导责任督学规范履职行为,由“闲”而“忙”,从而打破“想清闲当督学”错误共识。
一要严格劳动纪律。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把好选聘关,按照责任督学聘任条件,选聘挂牌督导认同感强的教育干部进入责任督学队伍。要强化岗前教育培训,帮助责任督学有效祛除“闲心”“官念”,明白自己“为谁干”“怎么干”“干什么”。要实行责任督学管理督学责任区主任督学(督学组长)负责制,严肃考勤制度,严格劳动纪律,确保责任督学正常上岗。要引入“督”“学”互相监督机制,把责任督学劳动纪律情况置于驻地学校师生监督之下。
二要提供履职清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已经明确了责任督学的五项基本职责、六个主要督导方式和八个经常性督导事项,为责任督学履职提供了顶层设计。教育督导机构应在《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导下,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规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其规程、守则,制定责任督学履职任务清单和“工作手册”,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流程,为责任督学学习培训、研讨交流、走访接访、到校督导、提交报告提供细则支撑,确保责任督学来之能“战”。
三要实施考核评价。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是责任督学专业成长“指挥棒”,也是责任督学履职留痕的现实需要。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教育督导实际情况,制定责任督学考核评价方案、细则。督学责任区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评价档案,为责任督学考核评价提供充分依据。对责任督学实施考核评价,要过程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结合,教育督导机构评价与学校、公众评价相结合,提高考核评价的效度、信度。要用好考核评价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要建立责任督学表彰奖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优秀责任督学;对不能适应挂牌督导工作,考核评价结果“难看”的督学,按照有关规定“劝退”。
总之,专任责任督学,是教育管理职责的“转场”,并非“赋闲”。适应新角色,进入新常态,责任督学定能迎来职业生涯的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