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家长求证:如果初中在寒假里违规补课,包括参加所谓的“小黑班”,是否会影响未来争取重高分配生名额?家长们的疑虑来自一份网传的《寒假期间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的承诺书》,承诺书的最后一句是:“我将严格遵守承诺,欢迎大家监督,如有违反,自愿计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时下,签订承诺书似乎成了教育治理的重要抓手:买校服签承诺书,假期安全签承诺书,不乘坐“三无车辆”签承诺书,购买电子产品签承诺书……各类承诺书不胜枚举。面对纷杂的承诺书,很多家长连内容都没看,只是一签了之。这样的承诺书又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
承诺书不能成为推责的挡箭牌。在孩子的教育上,家长有家长的“责”,学校有学校的“任”,教师也有教师的“义务”,各方各尽其责、各履其义,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即便签订了承诺书,如果出现问题,必要的追责、问责也少不了。实际上,承诺书很多时候只起到告知的作用,当以少签或者不签为原则,签订承诺书过多,会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承诺书的签订当遵循自愿原则。承诺只是一份保证,应以自觉自愿为前提。如需签订承诺书,也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家长在应知尽知、该知全知的情况下签订。让学生把承诺书带回去一签了之,或图省事让学生代签,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承诺书的拟定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从本质上说,承诺书属于“家校合同书”,不能随便拟订。承诺书内容的确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文件为准绳,必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从网络上随意下载承诺书,既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学校的不负责任,必须坚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