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基础上,继续在有关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开展免试认定改革。(1月21日 澎湃新闻)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可以减少教师资格认定成本,减少师范毕业生“考证”的压力,对引导师范院校“再师范化”、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具有积极作用。确保师范生免试认证“免”得放心,有关部门、师范院校等教师培养、认证管理相关方要相向而行,聚焦于“质保”开展工作。
师范教育要“再师范化”。当前,一些师范院校的非师范专业办得热火朝天,师范教育却在“去师范化”。确保师范毕业生取得“质保”证,师范院校(含有关高校师范专业)要校正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优化课程资源,强化职业认同,加大实习实训保障,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要严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颁发。从某种意义上说,拿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就等于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具有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高校要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吸纳师范教育专业的教授、中小学校长及名师担任考官,对师范生的教育教学知识、能力、素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方能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确保“证”“质”相符。同时,要坚持“一生一案”的原则,为免试认定的师范生建立有关数据材料,留存备查,报送审核。
要强化免试认证管理。实际上,免试认证不是不考,而是由“社”考变为“校”考,教育行政部门仍然是最终证书颁发者。因此,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大撒把”,要强化免试认证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认定工作,可通过抽测、抽检的方式,核查免试认证的工作质量,杜绝“跑冒滴漏”。对于“证”“质”不符的毕业生,要收回教师资格证,并倒查免试认证各环节,协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要加强社会监督。教师质量关乎千家万户的教育权益,免试认证理应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免试认证前,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应公开发布免试认证公告,将工作流程、咨询及投诉方式等广而告之。认证结束后,要将通过免试认证的师范生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认证过程中,可邀请中小学教师、师范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过程,提高面试认证工作的透明度,如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