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云南省大关县寿山镇召开的春季学期教育工作会上,8名教师因任教学科在全县期末统测中排名倒数三名,被给予“黑榜”警告,引发网友关注。3月16日,大关县寿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地确有8名老师被“黑榜”警告,但没有将这些老师的信息进行公开,此举是为了激励和警醒老师。(3月16日 极目新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唯分数论”的教师“红黑榜”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定。
如何确定教师评价标准,在学校管理的实践中一直是一个难题。近日,笔者跟一位家长聊起教师“红黑榜”,她举了一个例子。她的孩子读三年级时,在期末检测中,某个学科的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四年级上学期,该学科的老师换了,第一学期期末检测,班级平均分比同年级平均分低了近10分。经打听,这位老师的教学效果一直不是很好,家长便集体要求学校调换老师。第二学期期末检测,班级平均分与同年级平均分持平。
这位家长认为,用“红黑榜”激励和警醒老师的确不科学,但不能由此否定学生的期末检测成绩与老师的责任心、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诸方面之间的关系。该家长表示,同样的学生,成绩一降一升,难道与任课老师没有关系?学生检测成绩差,学科教师不能批评?虽然国家有规定,评价教师不能“唯分数”,但学校是否制定了科学的教师评价标准,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对老师进行考核?
对于这位家长提出的问题,能给出满意答案的学校、地方或许不少,不能给出满意答案的学校、地方恐怕也不少。各地各校都有教师评价标准,这些标准是否全面、客观、科学,各地各校都有数。有些教师评价标准看似没有“唯分数”,涵盖了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但只有考试成绩是硬指标,其他评价内容都是软指标,这是不是变相的“唯分数”?
当然,评价教师不唯分数,并不是不要分数,而是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这不仅决定了评价标准是否科学,也会影响“双减”的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教师评价标准,是教师管理的永恒课题,也是亟待破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