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某中学出台学生“红条”制度,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学生晚自习上厕所、请病事假、带早餐零食进教学楼、在宿舍看闲书等会扣除相应分数。制度还规定了学生扣分后的各等级处罚,扣完60分即予开除。笔者认为,如此量化管理可能犯了四个错误。
一、管理目的手段化。管理的直接目的是形成秩序。对于学校管理而言,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而不是为了形成秩序。为了教育教学能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定的秩序,但相对于人的发展来说,秩序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冷冰冰的扣分式的管理把形成秩序当作根本目的,忽视了人性关怀。学生在晚自习时上厕所、请病事假都在扣分之列,忽视了学生的生理差异。
二、教育功能狭隘化。教育最主要的功能是发展学生的潜能,呵护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扣分细目过多,执行过于严格,也许有助于培养听话的孩子,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大面积向学生传授知识,但也会限制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当学生感到所有行为都被监控和评价时,他们会变得小心翼翼,无助于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同时,扣分是一种负面评价,容易给学生带来负面情绪,无助于学生身心健康。
三、人性假设片面化。管理学家麦格雷戈认为,每一项管理决策或措施背后,都有某些关于人性本质及人性行为的假设。不同的管理行为,有不同的人性假设。扣分管理背后与“工具人”“人性本恶”的假设有较大关系。“工具人”假设,即把人当作工具,忽视了人是一个生命体。持“人性本恶”的观点,即认为不守纪律是人的天性,管理必须严格细致,必须以惩罚为主。人性是复杂的,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还有自我实现假设、人性本善的假设等,扣分管理在人性假设方面显然比较片面。
四、管理方式简单化。惩罚是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不是主要手段,管理可以有惩罚,但更应该有激励。惩罚只有与激励结合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就本例而言,管理制度中既然有扣分项,也应该有加分项,给学生改正的机会。学校有制定管理制度的权利,但管理制度应该符合国家法规,如果某个学生扣满60分就要被开除,未免缺乏法理依据。量化管理固然有科学性的一面,但也有局限性,人的行为和品德很难量化。再者,凡事都有“度”,过于细化的量化管理,容易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