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f Executive Officer「行政总裁」这个职位(在国内又称为“首席执行官”),源于美国的企业,一般而言,是一个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在欧美国家,大部分企业均由董事局主席兼任行政总裁。不过,不要忘记,这些大企业的董事局主席,都是经遴选而由董事局审议通过委任,而并非由控股股东出任。而董事局的成员,更有不少是由其他企业的董事出任,以保证董事局的权威性、专业性、和最重要的领导能力。
故此,不少欧美国家的行政总裁,均是真正「有料」之人,而且是十分全面的专业经理人。「行政总裁」这个职位,自九十年代中过渡到港澳,近几年更差不多已成为所有企业必有的职位了。不过,不少企业的行政总裁,都是象征意义大过实质意义。笔者曾于香港某大传媒任职,该公司的行政总裁,是大股东的女儿,她出任该职之时更只有二十二岁。就算她是天才,也绝不可能称得上是有丰富阅历的专业经理。明显地,这个「行政总裁」只是一个职位,她的大部分工作也只会交给她的下属去处理。假若她「所托非人」,便很容易出现不少「现代宦官」。由于她缺乏经验,这些「宦官」只要懂得巴结,不难上位。而公司就像古代的朝廷一般,只会腐化,不会有进步。
那么,「行政总裁」究竟有甚么职责呢?其实十分简单,「行政总裁」就是一个企业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交代一切财政事务,对内他是方向上的指导,是领导人而非管理人。其他管理工作自有人帮他分担。要知道,「行政总裁」即是公司,公司就即是「行政总裁」,他必须与公司荣辱与共。他代表的是股东的利益,而非雇员的利益。他必须大公无私、尽心尽力。具备作为「行政总裁」(指专业的)的条件,必须拥有大智慧和超强的理解和分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