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种通过自愿“降工资”然后进行避税的行为往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在劳资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形下,劳动者无证据证明自己其他工资的发放金额及方式,也就很难证明自己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具体内容由为您介绍。
自愿“降工资”避税有什么法律风险?
自愿“降工资”以达到避税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仅由银行卡转账发放一部分工资(而该部分工资并未达到纳税标准),然后其余部分的工资以报销的形式由现金签字领取。
以这种自愿“降工资”的行为进行避税容易带来的法律风险是:在劳资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形下,劳动者无证据证明自己其他工资的发放金额及方式,也就很难证明自己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等都处于劣势,也将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温馨提示:
因此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和形式,尽量选择以诸如银行转账等有第三方明确支付记录的方式支付报酬;在单位要求以其他方式发放工资的情形下,需要注意自行收集和保留证据,尽量留存有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发凭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近期,网络上的一份民工工资表备受关注,内容显示泥工日工资220元,最高日工资是队长的350元。这份工资表引发网友热议。
一份“民工工资表”,令众多非民工群体“花容失色”。用诸多白领的话说,这一对比,敢情自己真心才是最底层的“屌丝”。羡慕当然不是没有道理:对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来看,就算是最好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薪资(年平均工资42452元),以“民工工资表”观之,两三千的月薪比收入较低的“抹灰工”还要相差一大截。
但这样的“工资表”,显然已不是传说。稍有装修经验的都知道,眼下的“工价”确实要远超历史的想象。然而,这样的工资水平真的“逆天”了吗?一者,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就是供求决定价格,“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不愿从事装修工作”,加之“每年都有一批年老的装修师傅退休”,在装修的“刚需”面前,泥水师傅已是供不应求,工价高又何奇之有?二者,“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成为自上而下的共识,应该说,当下的民工工资在人口红利后理性归位,并不能说其薪资水平“高”了,只不过在初次分配中还原了其劳动价值的本来面目罢了。
网上的艳羡之声溢于言表,但说穿了,羡慕的不过是薪资数字、而绝非生存语境。这就譬如城里人热衷的乡村游,说起来个个无限神往田园牧歌式的“原生态”,水村山郭、刀耕火种,但真要让其置身其间、安享此般“业态”,恐怕唯恐避之不及了。对“民工工资表”的艳羡,所说的不过是叶公好龙,所想的不过是唱给老板听的一声娇嗔。
道理并不复杂:一方面,稍有生活常识的都知道,泥水匠做的活儿,别说200元一天,就算翻番上涨,几成人能吃得了那份苦、受得了那分累、耐得了面子上的泥灰?另一方面,纸面上的数字薪资固然可观,但讨薪秀年年大尺度上演,背井离乡后,最终要拿到这些看似美好的薪资,个中酸楚,非常人能懂。
民工兄弟的这份辛苦钱,分分厘厘都是体力与技术所得,是劳动价值,更是血汗补偿。只有切实改善其工作环境与权益处境,我们的艳羡才会穿越表面化的薪资、回归职业的尊重与敬仰——而距离这个目标,起码目前还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