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模式是虚拟股份。
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虚拟”的股份。在计划期内和股东一起享受分红收益,计划结束时享受股价变化带来的收入。和前者不同,此种模式下激励对象不持股,自然也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在通过这个红绿灯之前,激励方案仍要考虑“钱”、“股”结合,毕竟用现金多了会减少股东的分红收入,用股份多了更是从股东身上割肉。所以,一个合适的比例才能让股东快乐地举手通过。 证监会or国资委前两个路灯,基本上是大部分企业都要等待通过的。而这一盏路灯则不然,涉及的公司只有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企业。
但是,这两类企业在国内却有着很强的代表性。上市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大,是我国企业的典型代表,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发展方向。国有企业则是国内企业的主体,也是现阶段改革的重点。 要想让激励方案顺利通过,选用哪种模式将不再是考核的重点。相反,关键的问题在于激励方案是否符合“游戏规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方案自然是要符合公司法的。由于《公司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妨碍激励机制效果的发挥。所以,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避免受到法规限制。一般来说,使用股权激励受到的约束较多,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是用现金的激励模式。
隆重晋升
利用升职加薪来激励员工是对表现好、素质高的员工的一种肯定,能显著增强员工的自信心和成就感。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管理者要考虑如何才能使工作本身更有内在意义和挑战性,给员工自我实现的机会,必要时可通过员工与岗位的双向选择,使员工对自己的目标有一定的选择权。当员工获得晋升时,所采用的方式不能靠一个公文就结束了,晋升仪式做得比较隆重才能给员工留下深刻的印象。领导者对下属晋升的祝贺,对下属来说是一种鼓励,同样也能产生很强的激励作用。 领导带头 为了使激励机制行之有效,企业领导者也要亲自“下水”。在日本,成功的企业家往往具有很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时都能提前上岗,带头吃苦耐劳。如果企业效益长期上不去,他们会感到愧对员工。事实证明,身教重于言教,领导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企业领导者能身先士卒,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将十分巨大。
国有企业中行政性垄断企业与竞争性企业不同。
民营企业中股份制企业与家族企业不同。甚至同一类企业中,所处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员工文化背景不同,也都对激励机制的设计至关重要。了解激励机制的原理并不难,把这些原理运用到不同的企业中才是最难的。一些号称著名的咨询公司不去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下车伊始就拿出了一套激励机制,看起来洋洋大观,讲起来头头是道,但用起来却不见效。这正是因为它们忘了“有用的才是好的”这一简单原理。
劝企业家朋友,千万别上这些有意无意的骗子们的当。 设计激励机制的唯一正确途径是从自己企业的实际出发,遵循有效、实用的原则。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不断变动,激励机制也要与时俱进。在一个企业从家族制变为股份制或从国有制变为股份制的过程中,激励机制决不能一成不变。刻舟求剑永远是蠢人的作法。企业是在不断变革与创新中前进中,这种变革与创新也包括激励机制的变革与创新。记住这些原则,企业就可以创造出适合自己的激励机制,就可以有效地运行。
不同员工能被激励的方式不同,例如年轻工作者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的工作环境,中年工作者比较重视工作与私生活的平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老年工作者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及分享公司的利润。公司不要以相同的方式激励所有的员工,在拟定激励计划前,先花时间了解员工间的不同。
误以为满意度等同于承诺。
有些公司认为,当员工抱怨时,公司解决他们的问题,便能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进而提升他们对公司的承诺。结果公司一下子换掉走廊上老旧的饮料自动贩卖机,一下子更新办公室的座椅。做过头时,员工可能牵着公司走,逐渐把办公室变成舒适的工作场所,却不一定是具有生产力的工作地点。公司应该与员工间的意见领袖,共同讨论整体的策略,把宝贵的资源运用在解决系统性的问题上,而且员工也必须负起尽力配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