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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宦官敢于“矫诏”?

翻开《明史纪事本末》第四十三卷《刘瑾用事》,有两个词汇频繁出现,一个是“矫诏”,另一个是“矫旨”。频繁到什么程度呢?可以说每页都出现这样的词汇,用当今时髦的话说,真的是”高频词”了。

矫诏”也罢,“矫旨”也罢,通常都解释为“假传圣旨”。问题的关键是,一个皇帝贴身的宦官,怎么就敢于如此高频的“假传圣旨”呢?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汲取历史教训,精心设计宦官制度,其中一条就是严谨宦官读书识字。但是,进入明朝中期以后,这条禁则有名无实,刘瑾这样的宦官不仅是读书识字,还达到了“颇通古今”的高水平。

如今,世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就怕流氓有文化”。几百年前的刘瑾,用自己的行动印证了这句话。他不仅有勇气有胆量敢于“自宫”——切割自己的生殖器,属于真正的流氓,还“素善矫饰”,并且能够“揣合帝意”。他知道明武宗喜欢玩,就陪着明武宗“或击球走马,或放鹰逐兔,或俳优杂居错陈于前,或导万乘之尊与人交易”,由此博得明武宗的开心。

如果仅仅是这些,那还要夸奖刘瑾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贴身”工作者。问题在于,狡诈的刘瑾常常在明武宗玩得正高兴的时候,送上大臣们的奏折,请求皇帝阅批。这下,明武宗不但烦了,还发火了,问道:“知道朕为什么用你吗?你为什么总要这样烦朕?”从此,刘瑾开始代替明武宗批阅奏折了,用史书上的话说,叫做“帝悉以天下章奏付刘瑾”。

一个从皇帝身边出来的人,他说什么,别人就会信什么的。当明武宗达到“一日不见(刘)瑾则不乐”的程度,谁还敢怀疑或者质疑刘瑾的所言所书是“矫诏”或者“矫旨”呢?!由此可见,是明武宗亲自给了刘瑾批阅奏折的权力,让他愿意批什么就批什么。这样,再说刘瑾“矫诏”或者“矫旨”,也真的有点冤枉他。

其次,刘瑾获得批阅奏章的权力以后,开始也不敢大笔一挥就胡来的。当初,他曾经让内阁官员草拟圣旨,打个草稿送来。但是,这些马屁精们都是千方百计探听好刘瑾的意思再打草稿,有些官员还怕自己揣摩错了意思,干脆派人到刘瑾办公的地方或者家门口请示后再写。慢慢的,刘瑾就变得在“私宅拟行”。一个宦官,可以在自己家中用皇帝的名义颁发诏书圣旨,他兴奋和愉悦的心情,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的。可以说,刘瑾敢于“矫诏”或者“矫旨”,缘于这样的政坛生态。

当然,也不可能所有官员都顺着刘瑾来的。面对这样敢于反抗的官员,刘瑾就是通过各种方法让官员斯文扫地,不得不臣服他。这其中,最常用的一个方法就是当众打屁股。

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刘瑾曾经一口气把20名官员“廷杖”,也就是在朝廷打屁股,然后“除名为民”。得知此信的王阳明(王守仁)实在看不下去,就给皇帝上疏反对此事。没有想到惹恼了刘瑾,也落得“矫诏杖五十”然后贬职到贵州龙场驿站的可悲下场。除此以外,刘瑾还曾“廷杖”工科给事陶谐,对钦天监五官侯杨源“杖三十,谪戍肃州”,把御史涂祯“杖戍肃州卫”,把给事中潘希曾、刘子励“杖三十为民”。

这些“杖责”,可以看作是刘瑾树立个人威信的“杀威棒”,让堂堂的大臣当众脱裤子屁股挨打,然后再让他们上朝继续在朝廷工作,无疑会使他们脸面扫地,从此抬不起头来。但是,也可以看出臣僚们基于此带来的屈服。至少从史书上看,这些光着屁股挨打的臣僚们,事后没有一个敢于继续反抗的。这种屈服,也就成为刘瑾敢于“矫诏”或者“矫旨”的政治土壤。

这样看来,刘瑾之所敢于在明朝正德年间连连不断地敢于“矫诏”或者“矫旨”,其中即有明武宗恣意放纵的责任,也是臣僚们忍辱屈服的结果。这里面不仅有政治生态上的原因,更有顶层设计的责任。

历史,不能只用大篇幅描绘刘瑾敢于“矫诏”或者“矫旨”的事实,而忽视了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否则,这份历史就会失去沉重的教训,只成为一份酒后或者茶后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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