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史可能有一千七百年。”在某报看到这样一个标题时,我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谁都知道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在原广东宝安县一片海滩上建设起来的新城,怎么可能有一千七百年的历史呢?
看了报道的内容,原来是因为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北部海拔230米的铁仔山南坡发现了一片自东晋至明清的古墓葬。报道者又称参加一次论证会的专家“一致认为”:公元331年东官郡的郡治和所属的宝安县治同设在今南头,“深圳的城市历史至少已有近1700年”。
其实,这是混淆了两个概念——城市和市一级行政区划,前者是指深圳这座城市,后者是指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深圳市的全部辖境。
一个城市的历史应该从这个城市或其前身形成开始,至多只能追溯到在当地的聚落。一般来说,这个城市的基本位置不能改变,或者有很明显的迁移或继承关系,距离也不能太远,否则就应该看成是另一个城市。例如我们说苏州城有二千多年历史,是因为从春秋时的吴国在此地建都开始,这里一直是一个城市,位置也没有什么改变。在2000多年前苏州城这片土地上不一定没有人,没有聚落,但没有城市,所以讲城市史只能从那时算起。
即使报道所说都是事实,也只能说宝安县城已经有1700年历史。深圳并不是宝安县城的扩大或迁移,而是一个在宝安县境内完全新建的城市,与这“1700年历史”有什么关系?要不,中国境内大概不会有新建的城市,因为任何一个市级行政区域内几乎都能找到年代很久的古迹或文化遗址。
类似的例子以前曾出现在有关上海历史的表述中。说上海有6000年历史,因为在今天上海市辖境的西南部发现了6000年前的文化遗址。但如果说上海这个城市有6000年历史,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今天的上海城市是在原来上海县城边缘建设起来的,作为现代城市,上海只有160年的历史;作为传统的县城,上海也只有700年历史;绝不能说有6000年。可是人们往往将上海城市与上海市的辖区混淆,有意无意地说“上海已有6000年历史”。
所以应该分清城市史,还是地区史。如讲城市史就只能指深圳这座城市,讲地区史就可以包括深圳市全部辖境,包括原来的宝安县城在内。说深圳市这一地区或宝安县城有1700年历史未尝不可,但不能说“深圳城市史”也已有1700年。
其实,一个地方历史悠久固然可贵,一座城市年轻而有活力同样值得自豪,何必非争“1700年”或“6000年”的历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