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提出功利主义理论的人,他开创了功利主义学派。
所谓“功利主义”,在边沁看来,是一种以理性为根据的有关人的行为评价的规范性学说。此学说主张,人的行为总是带有目的性的,对行为的评价一定要从结果进行判断。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边沁认为,大自然把人置于幸福与痛苦的主宰之下,“善”便是幸福的增加,而“恶”便是痛苦的增加。
人的行为一直是求福避祸的,即在追求更多的幸福的同时避免更多的痛苦。
那么究竟如何计算呢?
边沁认为评价的工具便是效用。人们在某个事物或行为上得到利益、幸福和欢乐,便是效用;相反,假如获得是伤害、不幸和痛苦,那便是负效用。
两者相加,便是总效用或总幸福。在边沁看来,人们从事物或行为上获得的效用是能计量的,能加总求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