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知识定义受到盖梯尔的挑战,在一篇仅3页的短文中,他提出了两个反例,用以证明JTB只是知识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其充分条件。
1.史密斯反例
史密斯和琼斯都在申请某一份工作。假设史密斯有证成地相信下列命题:
(a)琼斯将得到这份工作并且琼斯的衣服口袋里有10个硬币。
他相信命题(a)的证据或许是:公司经理已经告诉他,公司将雇用琼斯。而他在十分钟前由于某种原因亲手数过琼斯衣服口袋里的硬币。再假定,史密斯由命题(a)正确推出了命题(b):
(b)将得到这份工作的人的衣服口袋里有10个硬币。
再进一步设想,后来真正得到这份工作的人其实是史密斯本人而不是琼斯,而且史密斯自己的口袋里恰好也有10个硬币,只是他自己不知道。那么,尽管命题(a)是假的,但史密斯由之推出的命题(b)却是真的。于是,对史密斯来说,
(1)(b)为真;
(2)史密斯相信(b);
(3)史密斯相信(b)是有证成的。
但是,根据常识,史密斯并不知道(b),(b)不构成他的知识。
2.福特车反例
假设史密斯有证成地相信下列命题:
(c)琼斯有一辆福特牌轿车。
史密斯相信命题(c)的理由可能是:在他的记忆中,琼斯一直开一辆福特车,并且他还借用过琼斯的这辆福特车。假定史密斯还有另一个朋友叫布朗,史密斯已多年不知道他的下落。再假定史密斯任意选择了三个地方作为对布朗下落的猜测,并由命题(c)推出了下列命题:
(d)琼斯有一辆福特车,或者布朗在波士顿。
(e)琼斯有一辆福特车,或者布朗在巴塞罗那。
(f)琼斯有一辆福特车,或者布朗在布加勒斯特。
由于命题(d)、(e)、(f)都是从命题(c)推出来的,所以史密斯相信其中任何一个命题都是有证成的。
再进一步设想,有另外两个偶然成立的事实:
(1)琼斯并没有一辆福特车,他开的那辆福特车实际上是租来的;
(2)命题(e)所提到的地方(巴塞罗那)碰巧是布朗所在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命题(e)是史密斯的JTB,即:
(1)(e)为真;
(2)史密斯相信(e);
(3)史密斯相信(e)是有证成的。
但是,根据常识,史密斯并不知道(e),(e)不构成他的知识。
下面再列举由其他哲学家给出的三个类似反例。
3.田里的羊反例
齐硕姆(R.M. Chisholm)谈到 :假设对S来说,命题p“我看见田里有一只羊”是假的,但他相信p却是有证成的,因为他把田里的一条狗误看作一只羊了。于是,他相信命题q“田里有一只羊”也是有证成的,因为q可以从p推出来。再进一步假定,碰巧有一只羊在田里,只是S没有看见它。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没有理由说S知道q。但是,q却符合传统的知识定义:q是真的;S相信q;S相信q是有证成的。
4.纵火犯反例
斯基姆(B. Skyrms)谈到 ,有一名纵火犯打算烧掉一幢大楼。他的衣兜里装着一盒火柴。由过去的多次经历,他有可靠的证据表明,这种火柴是管用的,从不误事。他看到今天天气不错,干湿度刚好,要烧掉那幢大楼,他相信只需用掉一根火柴。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该纵火犯划亮了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堆易燃物,烧掉了那幢大楼。但他没有认识到,这一切事情纯属碰巧:他的那盒火柴里混进了助燃剂,否则,在那种情况下他是无法划亮那根火柴的。于是,纵火犯的信念“只需用掉一根火柴”就是JTB:他确实只用掉一根火柴,他相信这一点,他的这个信念是有证成的。但是,纵火犯的这个信念真的是知识吗?
5.假谷仓反例
哥德曼(A.I. Goldman)设想了这样一种情景 :亨利一边在乡野中开车,一边打量其中的对象。他看见一个看起来与谷仓一模一样的对象。他没有理由怀疑他所看到的东西,故他认为他看见了一座谷仓。但是,他没有意识到,邻近地区在拍摄电影,野地里有很多假谷仓,它们实际上是谷仓画板;当人们开车经过这里时,会真的把它们看作是谷仓。但凑巧的是,野地里恰好有一座真谷仓。所以,命题p“野地里有一座谷仓”是真的,亨利相信p,他相信p是有证成的。又遇到那个老问题:亨利关于谷仓的信念真的构成知识吗?
可以把以上5个反例都叫做“盖梯尔反例”,因为它们有共同的论证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