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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谈全球税及其它

  

  

  “要想富,先修路”,是一句很流行的标语,出现在很多田头村口。这种说法当然没什么错。但“修了路后必然富”的逆定律并不成立,因为开路并不是挖金元宝,道路通达之处可能富,也可能穷。据联合国发展报告统计:全世界有四十多个国家比十年前更穷,而这些国家多年来人们都有流着黑汗大力开路。

  

  在没有方便的交通以前,一个乡下青年结婚成家,几千元的家具开支只可能就地消费,让当地的木匠来赚。一旦有了公路,这笔钱就很可能坐上中巴或者大巴,进入广州或者上海家具商的腰包,那里的家具一定款式更多,在大批量和集约化的大工业生产之下也一定价格更低廉。这就是路网拓展以后购买力将向经济核心地区集中的寻常例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都市的信息、技术、资金、人才以及政治优势将获得更大的扩张空间,其商品将更容易倾销乡村,使乡村中同类加工产品因其品质、款式、价格等方面的相对弱势而被挤出市场,使很多乡镇企业在竞争压力下淘汰下课。还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乡村中找不到什么出路的人才,在家乡父母和社会支付了越来越昂贵的教育成本之后,将进一步从乡村流向都市。这样的过程少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乡村便不再可能复制都市的产业结构并且与之竞争,只能拱手交出产品深加工的能力和利润,一步步沦为纯粹的原材料供应方。不难想象,一块芯片换几十吨木材,这样的交换在富国和穷国之间发生,也正在中国的都市和乡村之间出现。核心地区正在凭借技术优势(亦即人材和资金的优势),常常迫使交换的另一方降低原材料售价,比如把你们这里每五十公斤竹材的价格从八十年代的30元降到九十年代的9元。

  

  乡村当然也可以发展自己的高附加值农业。但只要相关消费力仅限于都市富裕人家而与大面积的农民无缘,与都市里贫困人家也无缘,那么这个市场就太小,高附加值农产品就太容易过剩滞销。你们这里的一个大荆乡种反季节瓜菜,已经有点销不动了。如果三十多个乡都来种反季节瓜菜,谁来买?谁来吃?当大家都一涌而上的时候,物贱伤农,高附加值就可能变成低附加值甚至是负附加值了,那就会更进一步降低老百姓、特别是农村老百姓的消费力。因此加强乡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说法不是不对,而是必须以扩大相应的需求市场为前提,以国家加强利益分配调节从而使大多数人手里有票子为前提的前提。否则先行者还有点赚头,盲目的跟进者就要大栽跟头。你们这两年不就是有很多人种辣椒、种西瓜、种莲藕等等,不就是一种就贱、一种就赔、最后只能烂在地里了么?

  

  这就是沿着公路而来抵达乡村的经济市场化、自由化以及一体化。从全局上来说,这种趋势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增强综合国力。但这种趋势的另一面将是各种资源的流动和集中,将加剧地区贫富差距。九十年代以来东南沿海和西北内地的差距扩大暂且不说;近年来国、省两级财政收入普遍大增而县、乡两级财政收入普遍下滑乃到陷入危机,就是这种两极分化的自然结果。连广东这样富裕的省都有三分之二的市县不得不拖欠工资。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或是勾结地方商家腐败谋利,或是维护地方产业热心保民,处心积虑设置市场壁垒以抗拒这种流动和集中而带来的分化,均遭受来自国家的政治打击而节节败退无力回天。如果每一个省都是一个国家的话,如果每一个县都是一个国家的话,那么国家在这里实行的就是经济“全球化”。你完全可以在一个个人去房空的乡镇企业残骸面前,体会一下这种“全球化”的强大无比和残酷无情。这种“全球化”越激进,很多乡村的经济就越会要陷入困境。

  

  现在还算好,省或者县还不是国家,贫困地区的人还可以跑到富裕地区去打工。尽管都市已有数以百万计的工人下岗失业,尽管有些都市管理当局曾经企图清退农民工以保证市民就业,但国家政策的导向仍然是在不容许劳工市场壁垒,仍然是在弱化乃至取消户口身份限制,使都市的大门毕竟一直向农民工敞开着,因此成亿的农民工可以进城赚取劳务费。这些打工者尽管不能分享都市里的利润,尽管压低了那里雇工的价格从而增加了他们不能分享的利润,但毕竟可以有些收入,可以使乡村部分分享都市的经济成果──在很多乡村,农民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了主要的富民手段。很重要的一个对比是,全球性市场里却依然有森严的劳工市场壁垒。富国的大量商品或资本输入穷国,但不容许穷国的劳力可以回流富国。一般来说,人家只要你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如果一般劳工硬要混进来,对不起,那就是,“非法移民”,必须驱逐出境。还是一般来说,富国的跨国投资虽然也带来了一些就业机会,但只是外移一些低酬和低利的非核心产业,在富国的各种国家政策控制之下,高酬和高利的核心产业却总是留在母土不容外人染指,劳务费中最有油水的一瓢还是得优先本国的就业群体。美国政府就不允许高技术产业搬到中国来。

  

  全国性市场与全球性市场还有一个重要差别:前者有税收调节分配,因此当地区发展不平衡较为严重的时候,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便可以实现着第二次分配,可以直接承担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公共建设,甚至部分承担那里教育、行政、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实质上是以富补穷,遏制贫富悬殊过大的趋势。光是最近的农村“费改税”,国家就准备从中央财政再拿出400个亿来缓减农民的负担──虽然还远远堵不上1200亿的缺口。但全世界若成为一个市场之后,并没有一个全球性的政府来给予管理和调节,比方没有全球税,没有惠及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心诚善意的富国有时减免一些穷国的债务,或者再给一点无偿援助,那已是大恩大德,令穷国感激不尽,但那不是中央财政援助穷困市县的法定责任,因此这种国际“慈善”事业的力度总是相当有限。正是针对这一点。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曾经提出“全球税”概念,指出没有税收调控的自由市场缺乏公正性,无法对市场交换过程中受到盘剥和侵害的弱势国家和地区给予法定的补偿。这位首相算是说了一句明白话。但因为这句话点击了一个大穴位,国际商界和国际政界的主流就装作没听见。他们更愿意谈的是全球化潮流不可阻挡,谈穷国若不开放市场就永无技术进步和经济繁荣之日,谈富国对第三世界的发展作出了多少无私的援助和奉献。

  

  这些话对不对呢?当然对了一半。若以全球为一个利益单元来看,全球化无疑将促进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还有全人类技术和经济的进步。对抗这个潮流,以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保护某些所谓民族产业,无异于在全球范围内保护落后,保护一些素质低下的“乡镇企业”,至少是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但这些话也有错误和虚假。因为全球远远还不是、甚至永远不会是人们唯一的利益单元。各国的国界还在。各国财政还没有“合灶吃饭”。中国和美国还没有统一职工工资。因此,在一个心系五洲体恤万国的全球政府及其利益分配调节体制最终建立起来之前,全球化只是有选择的全球化,充其量只是投资经营的全球化,还没有利益分配的全球化。首先是没有全球劳力的跨国流动自由,没有全球税收对分配的理性调节,光是这两条就暴露出全球市场完全不是全国市场的简单放大,暴露出一个公正的全球经济体制和全球经济秩序远未形成,预示着全球化市场所造成的贫富分化将很难得到弥合或纠正。

  

  在理论和实践上,中国很多乡村的农民确实可能搭上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快车。但同是在理论和实践上,他们也可能因为村前的一条公路开通,因为对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身不由己的卷入,而被这列快车甩得更远。

  

  这就是一个难题,我们不能不冷静对待并且要努力工作以求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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