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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岁末想起了一个人

  

  在我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时,不知为什么始终想起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一个人,即卢雪松停课事件中的所谓“告密学生”。

  在较长的时间之内,这件事情的具体脉络并没有与卢雪松本人正式见面,她知道自己是被“告发”的,但是如何被“告发”的,她本人始终被蒙在鼓里。也许这里仅仅涉及一个学生,也许还有一个“第三者”。至少,在吉林艺术学院的“公开声明”中,说到“该院辅导员和党总支负责同志发现有名学生(预备党员)思想消沉,情绪低落,并流露出退党的思想倾向。经过党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该同学提高了觉悟,向组织反映卢雪松在课后向其传播……”,这样的说法,是明确肯定处罚卢雪松的依据,是她课后与同学谈话的内容,即与某个同学“反映”情况有关。于是在诸多声援文章中,就有了“告密学生”一说,许多人就“告密”这个话题写了文章。更因为在过去的历史中,“告密”的确给许多人带来严重伤害,所以人们谈及此,无不深恶痛绝。

  回过头来想想,关于“告密”这件事情的纹理并没有浮现。正像在很长时间内,没有人来向卢雪松本人来核实她到底对学生说了什么一样,那么到底有关学生(一位或者两位)是怎么“向组织反映”卢雪松的问题的,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始终也没有学生本人站出来说话,澄清有关事实。学生不出来说话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此人们的判断则有可能建立在主观推断的情况之下,不排除这其中存在一些过去的习惯思维在起作用,这是需要警惕的。

  我下面要说的话,始终建立在这两个基本前提之上:人们在私下交流的内容,不应该作为任何定罪的依据;第二,仅仅止于思想交流的内容,不应该作为任何定罪的依据。出于这两个前提,我认为吉林艺术学院对卢雪松所作的停课处分,以及此后的一切处分都是错误的。在重申这些基本前提之后,我想就所谓“告密”这件事情的复杂性做一番分析。

  虽然是老师与同学之间的私下交流,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种交流仍然发生在老师与学生之间,必定存在着某种权力关系,即老师必然作为权威的一方,否认这个事实是没有多少理由的。那么,就像卢雪松在校方面前是弱势一方一样,学生在老师面前也肯定属于弱势一方。这个学生对于老师所说的话,除了不理解之外,还感到了某些压力,这是有可能的。最早在燕南网站有人声称是“卢雪松的学生”的跟贴,说这个女生“她回家以后就吓哭了”。虽然这在许多人眼中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不应该排除这可能也是事实。并且这个事实是应该认真对待的。试想如果是两个同学之间有了类似的谈话,这位同学所受到的惊动不会如此强烈。

  当时网上有人对这位女生受了惊吓的情况加以嘲笑。但是,平心而论,这不是不可能也是可以理解的。直至今天,仍然有许多人生活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之中。我说的封闭,不仅是指人们经常长期有意识遗忘历史造成的后果,无数真相至今没有被人们所了解;而且是指在舆论单一的环境中,人们的思维方式也可能是单一的。在听到不同于自己的意见之后,人们感到不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觉得那是一种受刺激,这个女生的情况可能就是这样。即使看上去这多少比较幼稚,但是不应该对此仅仅抱以讪笑。如果静下心来想一想,在我们这些自以为了解得更多的人们身上,是否就养成了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的习惯?是否在听到完全不同于自己意见时,不会感到那是一种刺激?也是可以置疑的。

  其次,如果是在比较封闭的环境下养成的一个人,她若是仍然真诚地相信环境教给她的东西,又如何?并且这里的女生是个预备党员,她若是真诚地相信共产主义,又如何?当然,今天的年轻人加入共产党,的确有许多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但是不能排除其中也有真诚信仰的,不能排除这个女生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最重要的,她有着她自己信仰自由的权利。不管这个信仰在旁人看起来怎么样。

  在这个意义上,我非常不同意余杰先生在他那篇《林昭与弓琳——两个北大女生的对照》文章里,以一种非常激烈的措辞,批评那位用自己当“形象代言人”得到的一万多块钱交党费的女学生弓琳。在他看来,“选择做一个真正的北大人,也就意味着选择反抗专制和暴政、坚守民主和人权的人生道路;而选择做一个死心塌地的奴隶党员,也就意味着放弃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考,成为权力架构中的一颗“螺丝钉””。 而“在两代北大女生中,作出前一种选择的是林昭,作出后一种选择的是弓琳”。选择“反抗专制和暴政”当然很好,但是需要进一步问的是,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选择?反过来这个问题就便成“专制和暴政哪儿不好?”沿着这条思路下去,你就会发现,“专制和暴政”(其实这是两个含义并不重合的概念)从思维方式上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排除异己,排除那些与自己有着不同想法或者信仰的人。而如果这些人手中有权力的话,问题就变得非常糟糕。那么,反对专制的最好方式是尽可能摆脱专制性思维,比如承认对方有选择与自己不同的信仰和人生道路的权利,只要不危害社会和他人。在这个意义上,弓琳选择交纳巨额党费只是她自己的事情。当然,这件事情如果不那么张扬,对于弓琳则更好。

  这样的表述是否得当:在今天我们所争取的权利当中,包括持有不同信仰的权利,也包括信仰共产主义的权利,而且所有这些信仰的权利是平等的,需要一视同仁的。如果有不一视同仁的做法,那才是需要反对的。如果共产党为了自己的信仰而压抑他人的信仰,这是需要批评和改正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取消人们信仰共产主义的权利。应该反对的不是共产党本身,而是这个党及其成员所拥有的某些特权,并运用这些特权对与其他“持不同善见者”进行排挤和排斥。有些做法严重伤害了无辜人们的生活,这一点无疑需要严正谴责。而反过来,如果为了别种信仰,对于共产主义的信仰进行排除和排斥,则是犯了与共产党的某些做法相同的错误。在对待信仰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上,争取与共产党员一样的权利,而不是笼统地反对这个党及其成员,才是人们所要做的。

  争取平等的信仰权利,尊重各种“持不同善见者”,这不仅是拥有其他信仰人们的工作,而且是只要认同现代社会平等理念的所有人们的工作,包括也是共产党员们的工作。因为在马克思创建的共产主义理想中,并不包含对一部分人们采取不平等做法的含义。改造不平等的资本主义制度,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这个理想。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制造和维护对于一部分人的歧视,那么距离由马克思创立的共产主义理想相去甚远。而那些呆在共产党组织之内只是为了享受某种特权地位,为了给自己添加保险系数以及占有更多的资源,却丝毫不去想为社会平等的伟大理想作出哪怕是一点点贡献的人,他们与共产主义无关;而当他们中部分人以自己的权力来制造歧视、破坏平等时,则成了共产主义的敌人。

  再回到卢雪松停课事件中被称之为“告密”学生的情况上来。从这个视野看过去,对于这个预备党员学生则可以做一些同情的理解,对于她的选择也应该有一份尊重,对她可能对于卢雪松老师对她说的某些话感到突兀、紧张、不适应,也是能够理解并且采取尊重的态度。

  当然问题的重心还在于所谓“告密”上面。我们姑且采用学校的说法,即不存在一个“第三者”,是她本人直接与她所属的组织见面,“反映”了卢老师的问题。在卢雪松的第三个文本中,似乎也是针对这个与她谈过话的具体对象而言的。而在我们获得了上面的视野之后,我们是否还是坚持认为这个同学的行为属于“告密”?我的答案是“不一定”。

  理由之一:如果我们把她与卢雪松老师的谈话看成是两个持不同信仰者之间的谈话,怎么样?从后面发生的情况来看,这场谈话最有可能涉及了信仰问题,即使是从林昭的纪录片所延伸而来。讨论信仰问题不是不可以,即使在老师与同学之间也是如此。况且卢雪松只是表达自己的看法,她只是一名无权无势的教师,她无意也不可能采取任何强制性途径改变学生的信仰。而对于这个学生来说,当她与卢老师的看法发生内在冲突,这种冲突对她来说是如此致命,那么,她与自己同一信仰的人们谈及这场谈话,谈及自己的困惑,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这是完全可以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当时网上有人说过的,意思是“党员向自己的组织反映情况、汇报思想不属于告密”。问题并不在于有人知道了这场不宜公开的谈话内容,而是有人拿这场谈话开刀,利用了这场谈话,用某种强制性手段封住了卢雪松老师的正常言路。

  理由之二:“告密”是一种主动的、有意识的行为;是一个人事先知道某件事情的后果,而仍然采取的某项举动。告密的行为与信仰无关,仅仅与现实利害有关。对于告密者来说,他完全知道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当然,我们不能断定这位同学肯定不知道她的这种做法对于卢老师所产生的后果,但是,亦不能断定这位同学肯定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虽然“反映汇报”这种事情曾经引起严重的历史后果,但是对处于长期遮蔽历史做法下的年轻人来说,她也许的确没有意识到事情有多么严重,起码她的本意不是如此。

  理由之三:正像卢雪松老师面对学校校方处于弱势地位一样,这位同学在面对学校校方时也处于弱势地位。在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力量时,一个人感觉不由自主、言不由衷是完全可能和完全可以理解的。在力量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一个人若是能够做到对自己所说的话完全负责,这是令人敬佩的;但是如果在巨大压力之下,她说了不应该说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这与“主动告密”不是一回事,需要区别对待。

  理由之四:说到底,这位同学至今没有站出来说话,许多情况我们并不了解。有人提到了一种最为极端的情况,即学生中存在着有酬金的“告密者”,来告发老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但是,即使存在着这种背景,也没有任何根据说,这位女生正好就是这种情况。即使存在着一个“第三者”,也没有根据可以说,这位第三者恰恰就是这种情况。关于课堂告发的问题,我曾经在关于卢雪松的第一篇文章中已经提到过,老师在课堂上并无任何秘密可言。此时我还希望能够进一步说:老师与同学之间,即使在下课时,也并无秘密可言。即使是在私下,一个老师对于一个学生所说的内容,也能够对所有学生去说,尤其是涉及社会、历史、信仰的问题。不管他说过什么,他必须事先想到由自己承担所说的话的结果。至少,当私下谈话的两个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同学与老师关系时应当如此。如果同学毕业离开学校了,老师与同学不处于同一个权力场域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在岁末我一定要说出这些话的意思是,我们也许应该多为那位处于弱势情况下的学生设身处地地想想。这个女孩子她还十分年轻,她还在成长,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她仍然需要呵护而不只是别人的白眼。实际上,吉林艺术学院如此倚重私下谈话的内容用作处罚卢雪松老师的证据,受到伤害的不只是卢老师,还有这位学生。在某种意义上,这位学生所受的伤害并不比卢老师小。因为比较起来,卢老师有能力分辨和面对后来的局面和目前的处境,而这位学生年幼、经验不足,她所面临的问题可能会更加艰难。趁岁末之际,我愿意对这个女孩子的明天和未来表示最大的祝福。

  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在得知卢雪松的遭遇之后,表示欢迎卢雪松报考她本人的研究生或者博士生,那么我要说,我本人同样欢迎这位即将毕业的女学生来报考我的研究生,我会对她一视同仁地对待。

  

  200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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