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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宗海:从高校债务危机看中国教育制度缺失和管理失误

  

  “中国式负债”——谁是债务人?

  

  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中国的大学,是国家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有机的职能组成部分;中国的大学,上有国家财政支撑,中有社会捐赠扶持,下有家长学费铺垫,虽不像有些垄断行业富得流油,但也属于受人景仰的衣食无忧的崇高职业。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展到今天,一切都在发生着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去年“两会”期间,终于有人大声疾呼:中国的公办高校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险!往后,忧患之声不绝于耳。

  公办高校的贷款债务究竟严重到了怎样的程度?有这样一些实事可以说明: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达1500亿元到2000亿元。[1]这是2005年以前的数据。紧接着有全国人大代表立即更正说:高校贷款加上其它债务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个数目。除去银行贷款,还有许多债务是通过工程建设方垫资和一些单位的投资,保守估计在4000亿元以上。《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将这一现象智慧地称之为“中国式负债”。

  有一份代表建议报告写道:“目前我国高校共有2800亿元的银行贷款,到2008年前后,将面临还款高峰期[2],但是目前众多高校并不具备还款能力,这就面临着破产危机。”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同志则认为,这些数据是通过各高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数字,“实际上高校的贷款数目可能是2800亿元的好几倍”[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同志掌握的情况是“现在一些高校由于借贷太多,每年的经费还不够还银行的利息。”时任江苏省苏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朱永新同志透露:“巨额债务已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个别学校甚至资不抵债,‘破产’隐患凸显。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将很有可能给中国的高等教育带来一场深刻的危机”[4]。

  高校债务2800亿也好,4000亿也好,教育部对全国公办高校固定资产总估价也只有5000亿。即便是这样,这中间的负债率究竟有多高?再加上全国各地高校发展不平衡和负债程度不等等因素,一些高校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绝不是危言耸听。从2000年到现在,时光仅仅过了7年。当初是银行挤破头找学校放贷,现在是银行踏破门槛找学校讨债的时候了。“7年之痒”,大家开始变脸了,银行的笑脸变成了愁脸,学校的笑脸变成了哭脸。

  中国公办高校数千亿的贷款债务,谁是债务人?

  

  谁来“拯救”公办大学?

  

  2007年春季,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各公办高校巨额贷款债务问题成了会议的热门话题,在严峻的“高校贷款风波”面前,与会代表、委员,尤其是教育界的代表、委员,对高校发展前景甚忧。他们在问:全国各公办高校到底向银行借了多少贷款,欠了多少债务,有没有能力偿还,由谁来偿还?有媒体用了“高校财务危机”这样的词来表述这场债务风波。可是会议结束不久,舆论导向便发生了明显变化,这种担忧似乎成了杞人忧天。一些具有代表政府发言权的官员和相当权威的学者极力向舆论界传递着这样一种信息:政府对此并不担心,会用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来平息这场高校贷款风波的,并已有了初步的行动。来自教育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一直在讨论着这样的话题,他们认为,解决高校债务无非三种办法:政府拨款、学校自筹、社会筹款。[5]

  政府凭什么为公办高校巨额贷款买单?或许有一个沿用了上千年的顺理成章的道理,儿子做生意赔了钱,老子理所当然地帮着还债。大学是由你政府举办的,你理所当然要买单。可顺理成章的道理是“父债子还”呵。学校自筹,自然又回到高收费的老路上来了,苦得还是家长老百姓,高校的贫困生会剧增。社会筹款,这样的办学环境和办学声誉,筹谁的款?

  实际上,在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为此买单。浙江省政府已决定财政拿出40亿元,直补大学贷款利息。江苏省政府将拿出三四十亿财政资金直补高校贷款,目前已经有了初步解决方案。河南等省政府也酝酿拿出资金为高校偿还贷款[6]。西部省份的政府,不知有没有类似的好办法。

  (一)教育部如是说

  国家教育部并不认为公办高校会破产,教育不会成为中国的第二个国有企业。教育部看重的是“目前我国高校在校人数是过去的5倍,必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看高等教育固定资产增加多少,现在我们固定资产增加了5000多亿元。”不过,教育部强调要认真对待高校现存的贷款问题,“这些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7]

  (二)债务人心态

  高额贷款的大学并不觉得债务可怕,他们早就摸准了,你教育部不会坐视不管,所以他们没有丝毫的破产危机感。因此,他们趁早把高校的贷款风险捅出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不失为一种“报警”良策。在圈内人士看来,社会上对公办大学的贷款危机有些“杞人忧天”。这些大学的教职员工,没有人相信他们的学校会破产或者倒闭。他们相信,大学是国家的,国家不会让它倒闭。因此,他们并不像过去国有企业的职工那样存在生存危机感。“其实你们何必着急呢?这钱当初借的时候就没想过要还。”他们似乎在替校长这么说。一些校长干脆说:管他呢,等着政府将来冲销吧!

  (三)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建议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政策性贷款化解高校贷款危机。

  ·楼上的建议,只能助长上述高校扩建的做法。

  ·高校快速扩张带来的生源质量下降,高校已转型为经济化产业化。通过占地盖楼扩招,带来许多管理弊端,同时教学质量跟不上,导致许多学生就业压力加大。就目前来看,教育财政支出应量力而行,扶优裁劣,减缓盲目扩张。

  ·建议将部分欠账多的学校,进行私有化,公开拍卖。

  ·如吉林大学已经资不抵债,债台高筑,可以出售给大财团经营,成为民办大学。

  ·这就是教育产业化的后果,肥了一小撮人,然后让别人来给他们擦屁股,收拾烂摊子。

  ·高校扩招只是盲目的跟从国家政策大的方针,这本身就是对学生们的不负责任。

  ·其实高校成本真要那么大吗,未必。要彻底进行高校成本核算,清查乱发奖金与补贴,部份教授、外教工资大大超出劳动价值。

  ·高校破产将来一定会发生,至于何时,决定于政府财政能以承受的极限。如果有一天,政府财政承担不了高校庞大的负债时,必然就会出现高校破产。

  ·中国的高等教育,是个喂不饱、养不大的儿子,是个不肖之子!

  (请原谅没能一一举出以上网友评论的出处,仅作论据参考)

  真是难能可贵的忧国热忱!谁来拯救中国公办大学?用什么方法,通过什么渠道拯救?责任自然历史地落在了中国政府肩上。

  

  还得从制度上管理上寻找原因

  

  很明显,教育部也在高度关注公办高校贷款对教育界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他们解释这是历史形成的。历史是一个原因,历史不能成为责任承担者。有专家认为,高校负债责任不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西方国家同样免不了高校负债经营,这不是中国独有的问题。确实如此,问题的不同点在于,西方国家高校负债经营的前提是高校本身必须有能力偿还这些债务,否则就要依法破产倒闭。这可能就是小平同志过去说的“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一)教育立法自相矛盾引发了这场债务危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2002年6月,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精神制定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这个法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由全国人大授权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令人费解的是,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哪一条哪一款制定的?“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不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公办学校利用的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吗?又有哪个“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这个条例的出台,有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核?正是由于这个条例“解释”了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才导致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搅局运动”。2003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鼓励公立大学举办“民办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并不是今天的发明创造,它是上个世纪2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在《大学法》中规定的一种从办学规模以及学科设置上区别于综合大学的高校办学管理体制,并没有“公办”、“民办”这种所有制上的区分,也并没有将“公立” 、“私立”混同于一起。紧接着,300多所“民办独立学院”在一年内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了中国的高等教育行列中。各地的公办中小学更是各显其能,借鸡下蛋,借蛋孵鸡,凡是有点儿名气的,都有了自己的“民校”。既然如此,今天你校长可以“名校办民校”,明天我教师也可以“名师办民班”。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就像农业大包干前,农民放着生产队集体的地不种,一心扑在自留地里一样。“花粉效应”污染了整个教育界。名校办民校也好,名师办民班也罢,都是用着国有教育资产、资源,由吃着教育财政“皇粮”的一伙人,公开与民争利的一种庸俗把戏。从此,这支队伍的灵魂被铜臭深度污染了。这将会对几千年来的中国教育文明、教育文化、教育理念和教育价值取向产生直接的冲击,导致无可挽回的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形下,由社会力量支撑的真正的民办学校相继倒闭就成了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本来生动活泼、开放有序的教育局面,被一下子搅乱了,糟蹋了。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单从立法程序上看,前者是法,后者是规,后者是前者的补充性法律文件,应该服从于、诠释于前者;在立法程序上,法大于规,这是不言而喻的规矩,而这两个文件从关键条文内容、政策倾向以及适用宪法依据和程序上看,都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和不当。

  (二)双重处事标准反映出的教育管理规则不公。

  近二十年来,中国教育的发展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路程。在各级公办教育从大学到小学大兴土木搞扩招、搞合并,办独立学院、“名校办民校”的过程中,没有听说哪个公办学校因什么问题发生破产倒闭的,不是因为全部公办学校都运作得一帆风顺;即便是办学效益非常低下的、被废置了的公办学校,该倒闭的也不让倒闭,该破产的也不能破产,实在不行了,今天把这个撤了,明天把那个并了,鸡窝里倒到鸭窝里,都是用政府和家长的血汗钱撑着。民办教育却是另一番衰败景象。2004年一年中,由于“独立学院”、“名校办民校”和“取消民办学校学历文凭考试”三大政策相继出台,中国的民办学校十有八九“哀鸿遍野”,陷入了倒闭或频临倒闭的境地。这对投资于教育的民营经济造成的严重损害被社会冷漠地忽视了,而民营教育人的心在滴血。

  爆发在2006年春夏之间的“南洋储备金风波”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同样是在办教育,当初的南洋“教育储备金风波”与今天的高校“债务危机”,其用款性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民办教育是在向家长借钱,而公办教育是在向银行借钱。“储备金风波”一出现,教育界有人借媒体呼吁,不惜动用国家《刑法》以罪查办了相关的校长和学校财务负责人,南洋教育集团下属学校的一些法人代表、校长和财务主管确实为此遭遇了牢狱之灾;教育资产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这样流失了,充公了,没人心疼,反而有人幸灾乐祸。那都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教育资产呀!仅仅过了不到两年,却有人站出来疾呼“只有政府买单”了,却没听说要追究哪个学校哪个校长的什么责任。一种制度下的双重处事标准,问题出在哪儿了呢?

  教育,究竟是一种权力还是一种义务?如此看来,公办教育享有的是权力,民办教育应尽的是义务。

  南洋教育集团原董事局主席任靖玺先生为此发愤疾书了洋洋十万言《教育炼狱十年》。任先生为教育付出了艰辛,经受了痛苦,也取得了成就,十余年间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名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在内的中小学生,出色地承担了部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教育责任和义务。对于这10年民办教育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办学之路,中国当代教育史应当客观地予以记录并认真加以总结。

  (三)深层次的管理体制问题积重难返。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国语大学校长户思社同志切中了要害:高校债务问题的根源在于高等教育投资体制,“高校贷款是用大学收费权做抵押从银行贷的。负责任的校长,可能会正视高校债务的问题。不负责任的,过两天调走,留下一个烂摊子。今天的大学,会像过去有些负债累累的国企一样倒下。”[8]

  所以有人质疑,公办高校贷了那么多款,究竟谁是能负责任的债务人?最终谁来负责,这不是明摆着的。

  北京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朱深、夏建刚二位先生在一份《加入WTO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及对策》的报告中,对我国当前教育体制的主要弊端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揭示:“一是投入不足与教育资源浪费严重并存;二是教育投资渠道单一化,缺乏社会共同参与;三是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限制了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四是内部管理缺乏竞争机制;五是办学主体单一,抑制了地方、社会的办学积极性。”[9]说到底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主体单一,另方面是办学及管理体制单一。20年来,从《宪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到《民办教育促进法》专门立法确定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中的地位,应该说,我们发展教育的宏观法制环境是宽松的,思路是宽广的,目标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可为什么在行走的过程中,路,越走越窄了呢?

  在浙江有一所大学,总资产10亿元,贷款就逾8亿元,他们利用老工业基地享受到国企改制政策,在亚洲开发银行30年贷款置换了一些高校在银行的贷款,使2004-2005年可能到来的还本付息高峰的风险延迟了。[10]风险是暂时规避了,但新的问题又来了:这样做,存在着违反“外资不得直接进入中国教育市场”有关规定的另一种政策风险。

  总结中国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可以这样说:教育管理流于形式,教育行政失信于民,基础教育投资失衡,高等教育投资失控?这样说一定会得罪各级有关教育部门的不少领导,还请海涵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年的体会是:凡是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不准做这做那的事情,必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带头违规做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别人想做要么没权力做,要么没条件做,要么让你做不成,比如教育乱收费问题,学生负担过重问题,民办学校的生源市场及发展问题等等。教育部门一方面在振臂高呼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广开门路,多渠道、多形式地吸引各种社会资金,调集各种社会力量办教育,一方面却在采取多种行政措施,限制、排斥教育市场的多层次需求,一味地扶持公办学校。中国目前的教育市场对民办投资者简直就是一个崇高而美丽的陷阱,一旦陷进来了,叫你欲哭无泪,欲罢不能。现在回过头来看看,除了政府,谁还想投资办教育,谁还敢投资办教育?还能支撑下去的几所真正的民校,也是几个智慧的教育人在利用政府和企业间的人际关系,打着政策的擦边球在走钢丝。这样做的最终后果是,将教育陷于一种孤立无援、一花独放的境地,政府在教育上的负担将会越来越重。

  针对大学的贷款危机,国家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教育市场评估标准和运行规则,构建公平的教育供给体系,不是因人说事,官一套,民一套,以所有制形式划线,以权压法,以一种思维定势挤压另一种思维定势。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彻底与教育市场、教育资产脱钩;教育管理一定要政、事分开,转变职能,不要今天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明天是裁判员,后天又成了运动员。教育资产既然是国有资产,就应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规范管理。

  关键还在于:中国教育体制亟需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主动走与国际接轨的教育发展之路,依法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重振教育精神,重塑教育灵魂,而不是被动地走国企改造的老路。

  

  参考文献:

  [1]《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走向公平: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编:汝信 陆学艺 李培林;

  [2]据《南方都市报》:《负债2800亿 高校惊现破产危机》;

  [3]《南方都市报》:《代表委员:中国高校负债2800亿 面临破产危机》2007年03月11日;

  [4]《新浪财经·高校债务危机》;

  [5]《经济导刊》2007年12月14日)赵善庆《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路径》;

  [6]据《金融界网站·高校债务危机》;

  [7]据《金融界网站·高校债务危机》;

  [8]《西部网》:《高校将巨额债务转嫁学生 人大代表谈高学费》2007年03月10日;

  [9]据《中国高等教育网》:《加入WTO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及对策》,作者:朱深、夏建刚;

  [10]据《中国经济网》:《高校扩招引发2000亿债局 政府将成最后买单者》,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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