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作业对人的生理有影响。整个值夜班期间,由于工作与睡眠在时间上发生矛盾,使人类长期形成的正常生物节律受到干扰,再加上白天睡眠的环境条件差,受到日光、噪声、振动等的影响,使睡眠时间由8小时左右,减短到4~6小时,而且睡眠的深度变浅、质量较差。时间一长,会使人感到每日劳动后体力和脑力耗损得不到完全补偿与恢复,造成疲劳的积累或过度,因而在连续夜班期间劳动者的疲倦感会逐渐加重,食欲下降,消化道疾病增多。
如果夜班作业所引起的持续性疲劳,不论休息与否都难以消除,即使常常服催眠药也无效时,则表明该劳动者不适宜于夜班作业。因此,某些单位硬性规定每个人必须上夜班的“一刀切”办法是不科学的。疲劳与异常睡眠同时存在,是一种随年龄、工龄增长而加重的进行性现象。当劳动者年满50岁和轮班作业工龄达30年及以上时,疲劳与睡眠不足会更快地增长。因此,更不适合继续参加夜班作业。对女工的年龄与工龄要求似应更严一些。
此外,连续夜班作业的持续时间过长,如值7天夜班者,其听力、视力、神经功能共济反应均变迟钝,中枢神经反应能力也会降低;此外,还可见到劳动者的一般健康水平下降、体重减轻等现象。
夜班作业对劳动者的心理功能也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有人进行神经行为测试表明,各项指标的得分,在夜间都下降了。例如,跟踪行为在夜间的质和量都发生了改变;对复合信号刺激的反应时间也明显延长了,警惕性明显降低,这种功能对工业监督检查和自动化生产仪表监视与调整都非常重要。因为警惕性很高的任务需要在相对不变的荧光显示屏或仪表上,寻找偶尔发生的微小的不正常变动,及时加以调整,以使生产得以正常进行。测试表明在夜间4∶00~6∶00点之间,劳动者的警惕性较之白天14∶00~16∶00之间明显降低。
此外,人们由于几次轮夜班作业后,因睡眠不足常引起进一步的心理障碍。业已证明,在发生了睡眠不足时,即使劳动者在轮值夜班作业完成后,改作其他班次作业时,仍会散在地出现间歇性的小失误;如睡眠不足继续存在下去,则执行警惕性任务的效果,即使在白班、中班也会明显下降。
夜班作业对社会和家庭生活也有明显影响。长期值夜班的劳动者,白天需要休息,不宜参加社会活动,断绝了社会信息,使他们常常产生与世隔绝的孤独感。此外,由于与家庭成员有着不同的作息时间表,因此与家人团聚、组织家庭生活的时间较少。例如在周末和节假日里,劳动者仍需工作,没有时间参加集体闲暇文娱体育活动或家务劳动,对家庭幸福甚至家庭和睦都可能产生影响,尤其是夫妻双方都要轮流参加夜班劳动时,情况就更为不妙。由于彼此难以见面和交谈,家务工作未安排好,小孩生活学习无人照顾,久之,常互相抱怨而造成家庭不和。如何对夜班进行科学安排,即要保障生产,又要兼顾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这不仅对生产的组织者是一种考验,对劳动者的心理素养也是一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