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倡廉中,有一个“10-1=0”的理论,就是作为一位国家高级公务员,他(她)可能会为老百姓做了10件好事,但只要他(她)有一项职务犯罪,就可能身败名裂,丧失所有的威信。这个比喻真是太形象了!而且一个人的职务越高,他堕落的成本就越大,到时候就不是10-1=0,而是20-1=0,甚至100-1=0了!
提出这个理论的人名叫李太银,90年代,他曾任四川省的工商局局长。工作之余,他曾以犀利的笔触,声讨社会上的各种腐现象,并创作了《残阳冬雪》、《梦魇》等反腐小说,一度被称为反腐作家。可有谁知道,就是这个李太银,在2001年因为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368万元之罪而被判刑5年!
为什么一个人在台下可以对社会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口诛笔伐尤嫌不足;可上了台后却会对腐败现象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甚至义无反顾地投入腐败的怀抱呢?
这,本质上是人之本性与德性的PK较量,而且是无时不刻的PK较量。
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人的动物属性“本我”与社会属性“超我”时时刻刻都在较量拔河当中。其中“本我”就是追求及时行乐,为所欲为,且自圆其说;而超我则追求自我约束,自我克制,且揪住不放。两者的角斗历程构成了一个人的“自我”,也就是“本我”与“超我”的平衡制约。弗洛伊德还认为,如果“自我”靠近“本我”,那就是待人处事十分的自恋,自我中心,不在乎他人的感受及良心的约束;如果“自我”靠近“超我”,那就是待人处事十分的自律,自制力强,很在乎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有趣的是,这三种的互动关系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在某件事情上十分自律,却可能在另一件事情上十分的放纵,或是去年表现得很自律,今年就未必如此了。所以,一个人要保持良好的自我状态,就必须不断的修炼,不断地完善。这就好比足联的甲A队比赛,今年打入前10名,明年未必会继续打入。所以,一年算一年的成绩。
由此,我们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也是一单算一单,一年算一年的。去年状态好未必今年就一样,而面对腐败的诱惑,人们唯有不断的给自己打预防针,才能确保自己的廉洁纯正。其实,贪婪,乃是人的本我呼唤;而廉洁,则是人的超我节制。两相角斗,胜负难解。想当年,孔夫子倡导“克己复礼”,就是教导人们要只有先战胜自我,才能去战胜他人。否则正如颜子所言:“不能治身,焉能治国?”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出身农家,工作十分勤恳,并很有魄力,所以在业内口碑甚好。可是随着地位的不断升迁,他逐渐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和出身,大量行贿受贿,为的是自己及其亲信可以有更高的升迁,直到彻底暴露的一刻。在接受法院的审判时,刘志军声泪俱下地忏悔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今天。”
难道刘志军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他当然知道!难道他就没有拒绝过诱惑吗?他一定有过。可在后来的较量中,他彻底地败下阵来,完全没有的道德的底线,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可见本性与德性的PK较量,绝非一战可以定乾坤!
香港社会有一个共识,即“廉署是香港社会发展的基石”。这正如廉署的宣传词所言,“香港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香港廉署的英文缩写)。香港廉政公署上一任专员汤显明曾强调,“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做到‘逢贪必被抓’。这是因为“死刑并不能阻吓贪污犯罪的发生,因为只要有高利润在,杀头的生意总会有人做;而‘逢贪必被抓’则属那种肯定赔本的买卖,不会有人做”,所以,反贪机构的关键是要做到,对腐败“零度容忍”。可又有谁知道,汤显明现在香港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都是因为他在任上疏于自律,大量挪用公款四处消费,引起了香港民众的极大愤慨!
在西安碑林博物馆,收藏着一块明代“官箴碑”,上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它可谓文中字字警策,句句药石。据考证,这块碑石是颜希深(1729—1780年)在清朝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任山东泰安府知府间,在旧科房的残壁中发现的。箴言原为贞庵主人(顾景祥)所著,他在明孝宗弘治年间也曾任泰安知州。为了整顿吏治,提倡廉政,他曾将该箴文刻石自警,后渐成“官箴”。颜希深后来将它移到署内西边走廊,并在碑文后面写了跋文,当作自己做官的座右铭,也以此勉励后代子孙。
没想到他的孙子颜伯焘(1792—1855),在任闽浙总督期间,因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失利并欺骗朝廷而被革职。在返乡的路上,他率领家属、仆从、兵役、抬夫等三千之众,过境漳州时竟走了整整十天,光招待酒席就安排了400多桌,闹得“县中供应实不能支”。此时什么立碑自警、见贤思齐,全都被抛在了脑后!
由此,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生一世之修。毛泽东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10-1≠0”,是每个领导干部的终极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