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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想来想去,与我关系最铁的大概就是钥匙了。

    只有钥匙和我是始终不离不弃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会把它放在一个显眼的固定的位置,以便随时能够在出门时带在身上,不会耽搁时间。出门在外则是从不离身,须臾不离。它或者放在我的衣兜里,或者挂在我的裤腰上,或者放在我的大包小包内,我每天带着它走东窜西走南闯北,不用给它吃穿,不用给它相应的乔装,它是朴实的,是沉默的,也是坚定的。我坐汽车它也跟着坐汽车,我坐轮船它跟着做轮船,我有时候也坐飞机,于是它也有了这个享受和待遇,它总是亦步亦趋,跟定我了似的,忠心耿耿,而我对它也从不掉以轻心,总要每到一处,就看一看它在不在身上,在,便安然,不在了,一时把它忘记放在什么地方了,顿时就会手忙脚乱,不停翻找,直到找到为止才意定神闲,如果一朝遗失,顿时急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心慌意乱。

     我呆在家里的时间很短,每天都要正常地上班下班,双休日也不甘寂寞,要去会朋友,去交际,去活动,这样就得天天带着它,出门的时候拿它出来把门反锁好,虽然名为防盗门,可是还是要谦虚谨慎,贼的手段高超,让人防不胜防,反锁住毕竟多了些难度系数,不是靠了一张身份证就可以破门而入那么容易那么简单。回家进门的时候还得劳驾它将门打开,我没有贼的手段,没有钥匙也可以长驱直入,铁将军虽然是我自家的,但是没有钥匙,还是会铁面无情地把我拒之门外。

      我的钥匙也像大多数人一样,不是一把,不是我狡兔三窟,而是我真的有多个去处。家之外,我还有单位,钥匙也不只是大门的一把,抽屉的钥匙、房门的钥匙、柴火间的钥匙,串在一起也不算少,尽管我会将那些可有可无的摘除掉,但是还是有一大串,放在身上也是一个赫然的存在。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就弄丢的,而一旦丢掉,则损失惨重。好在钥匙不像钱包那样让人有觊觎之心,容易被人为地探囊取走,所以钥匙不翼而飞的情形只有一种,那就是自己太过掉以轻心。所以如果稍加经心,钥匙便可以安然无恙。

    有时我也有糊涂的时候,比如酒后,人醉得不省人事,钥匙不知去向是经常性的,好在不管喝多长时间的酒,终有回家开门的时候,钥匙不在,便开不了门,开不了门,立时便知道了钥匙有可能在喝酒的现场,当即找回的可能性也就很大,一般情况下,人是不会捡到钥匙而据为己有的,因为那没有实际的用处,捡到钥匙的人知道,钥匙的主人会马上采取措施,通常是将门上的锁芯整个换掉。所以自己拿到手的是一些废铁而已,没有实用价值,所以往往不会私心占有它,不如做个好,得到一个顺水人情。

  我是被人称为“犯了老年痴呆症”的一个人,尽管对钥匙很上心,可是还是会有得意忘形忘乎所以的时候,钥匙弄丢了再也不能找到了,便只能痛苦着不得已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了那么一回。钥匙虽然是没有感情的冰冷的铁,可是用久了我还是会对它有一份感情。这些冷冰冰的铁家伙们在我的不断的摩挲抚抓下,有了我的指纹我的体温我的气息我的血肉,我和它们天天相见,时刻相伴,因为寻找过它们而焦急过,因为它们每天顺利地将门打开而欣慰过,因为用它反锁着门而安心过,它们一旦失去,又怎么会不失落呢?

其实,我私心里还是很憧憬不用钥匙的时候。这样的时候是百年甚至千年难遇的,比如“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或者,身逢乱世,就像陶渊明那样,避开嘈杂喧嚣的人世,躬耕田园,“门虽设而常关”。我不是觉得钥匙是个负累,而是感到钥匙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我们的生活行为乃至思想方式。

在一个盗贼横行的时代,锁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钥匙对于真正的偷盗者只有象征意义。钥匙有用,既说明这个世道不算太好,也说明这个世道还不算太坏,太坏了也就无需用再用钥匙了。

    钥匙有防止善良人变成恶人的功能,就像腐败贪贿有了监督机制一样。

    很多的入室偷窃与钥匙没有任何关系,贼登堂入室不是从门上堂而皇之的,他们有多种途径,可以从防盗窗中进入,可以爬水管进入,可以从高处由阳台而入。所以锁不能算是完全失职。

    其实我们人心也是一把锁,打开枷锁的钥匙掌握在执法者的手里。打开心门的钥匙是掌握在知心人的手中。一把钥匙开一扇门,你是那门,我能是打开你的钥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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