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一词,绝对是农民的代名词,和“乡巴佬”又是一对孪生兄弟,与贫穷、愚昧、无知联姻,且似乎难以割分。我从小就对乡村没有什么好感,我甚至不希望在那里长久地生活下去,我讨厌村子里的每一件农具,讨厌每一间土坯房,甚至连泥土都不喜欢。
故乡所在的村庄很小,很不起眼,一直以来都窝在藕池河的东岸。许多年来,就是村前那条曲折崎岖的防洪堤与外面世界保持着艰难的联系,而且坑坑洼洼,尘土飞扬,路边的树木也是灰头土脸的。村民穿着臃肿、邋遢,孩子们的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渍迹。我很无奈出生在这里,而且当时的我,固执地以为自己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在这里。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的乡村,但在许多时候我非常地憎恨它,憎恨它的闭塞,憎恨它的狭小,憎恨它的偏僻;我甚至憎恨我的父母,憎恨我的家——那几间破旧的茅草房……
在我的眼里,一切都充满了无奈和孤独,我无时无刻不想离开,从我懂事起就想着逃离。我受不了那种成年累月地没日没夜地超负荷的劳作,每天面对的都是永远做不完的农活,起早贪黑永远种不完的地。我更受不了那种“年年盼着富,年年穿着旧衣裤”的穷日子。
田埂上偶尔走过的“城里人”,就让我在田野里踮起脚尖张望,在一丝羡慕之中,看到那些人穿着光鲜的衣服,在阳光与绿色的田野中晃眼,于是,我开始自卑,头便慢慢低下去,看自己的脚尖,看脚下令人生厌的土地。恨恨地拔出一根野草,用力咬紧草根,我们把它叫作丝毛草——根甜甜的——我坐在田埂上,看着绿色把我覆盖,一边幻想未来的时光,期待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我真的不想再过父辈那种穷怕了、累坏了的日子。我知道要改变这种生存方式,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念书,考上大学。所以,从那时起,我发奋努力,跟命运抗争,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上了大学,吃上了“国家粮”,在城里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的乡村,成了城市的新移民。
我以为农村从此永远从我的脑海里淡出,但是,身在城里的我,每晚所做的梦几乎都是在我的乡村里,在梦里看到一些老人,他们挺直着身躯,露着憨厚的笑容,非常艰难地与命运抗争。于是,我发觉自己潜意识里还是深陷于那些陈旧、荒凉、偏僻,却又宽厚、淳朴、善良的记忆里。
我也曾天真地以为自己能象“城里人”一样,穿上光鲜的衣服招摇过市。但是,我错了!虽然我被“城里人”同化了三十多年,但我的着装依旧是“乡里人”。色彩以灰蓝为主,款式以简洁端庄为佳。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妻子嫁了个“乡巴佬”,我也曾对我的服装进行了一番大胆的变革、创新。大街上瞥见“城里人”穿高领的羊毛衫,有点夸张的领子,我也买回一件,红色,间以图案,穿起来似乎年轻时尚多了。但是,外出的时候,我的穿着依然坚守灰色和蓝色这两大阵地,看不出季节的更替,那些时尚新潮的衣服依旧躺在衣柜里笑春风。
我也无法象城市的土著那样,给妻子送花,我从不过情人节。妻子就是妻子,盖了章的,怎么能篡改商标冒充情人呢?扯着妻子过情人节,那是跑到别人的地里摘西瓜,尽管偷来一回欢喜,却也是羞赧到怕被人看到。卖玫瑰百合的档口,与我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日子是不是该有一点纷纷扬扬的浪漫呢?妻子撅着嘴问,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所以,每一年的情人节,做为“乡里人”的妻子,她有一种没落贵族的忧伤,独自凭栏看大街上玫瑰滚滚……
在妻子的抱怨声中,我无数次想彻底地告别“乡土”的形象。于是,我每天都想通过诸如读书、学习这样的方式来除去身上的乡土气息。然而,这个与生俱来的味道永远也挥之不去,它根深蒂固地储存在我的血肉之中,连口音都带有浓浓地乡土腔。
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情不自禁地到村子里走走。我发现村庄有些改善,但居住的人越来越少了。年轻人因娶不到妻子,而离开村庄去了外面闯世界,与我一样,已经半推半就地融入了城市生活,不愿再回来了;老年人该走的都走了,田野里新增了一座座孤坟;那些走不动的老弱病残坐在家门口,眯着眼睛晒太阳。在这深秋的季节,满世界与我的这身打扮惊奇的一致,灰色的石头,灰色的台阶,灰色的狗,甚至整个村庄都是灰色的基调。
我不知道在我的生命过程中,还能回来几次,但我知道我的灵魂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故乡,尽管我的内心对乡村充满着不喜欢,甚至讨厌。对于故乡,每一次的走与回,回了又走,踏上脚下这片故土,停留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每次都让我备受煎熬,在不舍中渗透着断然决裂。故土是寂静的,也是蛮荒的,这种寂静和蛮荒让我常常无端地心生悲凉,但我知道在我的潜在意识里还是眷念的多一些,那种源于内心深处的“乡土”永远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