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是一本由[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寻欢作乐》精选点评:
●写的真的很精彩,在高尚与平凡中来回穿梭,展示的人类各种情感更是信手拈来。而且,将女人和男人从根本上区别为两种生物,只是碰巧能结合繁殖而已。
●毛姆说在他的脑海里一直构思着罗西的形象,那个被上流社会不齿,却让男人前赴后继的迷人女人,在结尾说,因为他是真正的绅士。这可能是文章多处被拎出来意指毛姆对上流社会的讽刺之外,出自受她偏爱的形象口中更言简意赅的讽刺。 如果说寻欢作乐是毛姆笔下理想型的女性,那刀锋在另一侧就是理想型的男性。也是我理想型的男性啦。 毛姆对这里“我”的形象做了解释,是人性的枷锁的背景和主角,这就是番外篇啦,不过这么说来,我也是半个毛姆。看这本的时候其实觉得没有那么流畅,但是几处情节又很有感染力。比如他对女人的描写。还有过去他学习时租房子的描写。书当然是有结构的,也有几个妙的地方,比如小说描述了揣测的真相。但觉得没有过于拘泥在结构,所以中间铺开去讲别处的地方我看着还是有点累的。但又喜欢这种不讲究。
●行云流水,讽刺起作家圈子简直是幽默得不要不要的。最后的结尾意犹未尽,回味绵长。
●罗西对我而言没什么吸引力啊,反而是作家夫人我倒觉得挺了不起的
●每日与毛姆爷爷谈八卦聊风花雪月忆似水年华末了唏嘘不已,罗西确实是个迷人的女士
●我现在还没办法完全get到寻欢作乐 就像最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一样 需要时间沉淀一下 总之毛姆的主题大致都是自由
●感觉我可能跟作家圈子没太有共鸣……
●虚伪是一个人所能拥有最困难、最使人神经紧张的恶习,它需要的是永不间断的警觉与精神的高度集中。不同于通奸或者暴食,可以在空闲的时间进行;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文坛的事,毛姆好会讲故事。
●译得太差,前后句用词重复太多。毛姆这本书本身叙事节奏也不是那么能够吸引我,我可能很难喜欢上这个所谓的毒舌的幽默家了。
《寻欢作乐》读后感(一):《寻欢作乐》读后感
“有害的交往会让你失去良好的举止。”
阿申登是一位作家,年少时与大师级作家德里菲尔德相处过一段时光,所以当大师去世后,畅销作家想要写一本传记时,他被罗伊和大师的第二任妻子找上“门”,也在这时,阿申登自己,写下了与德里菲尔德过往的种种。
阿申登幼时生长在一个“绅士为王”的郡,当时的德里菲尔德虽已是个作家,却也因为出身被认为是个不入流的人,但是,阿申登对德里菲尔德“固执的偏见”却在他们相处过后,渐渐消失。
我觉得这本小说很有趣的是,毛姆笔下的“罗西”,总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Daisy,那种跃然纸上的美丽和诱人,但是与Daisy不同的是,她美,但只愿按自己心意过着人生。
个人感觉,这本小说与《面纱》相比,显得有些过于“啰嗦”了,写作界的繁文缛节被放大化到了影响着故事的主线,不过,到我看完为止,我感觉,这其中的放大化,或许还包含着毛姆的吐槽。
《寻欢作乐》读后感(二):一生坦诚
有幸读完了传闻中毛姆最爱的一本小说《寻欢作乐》,这本小说中的确有毛姆最爱的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罗西。或许在外来人或者是黑马厩又或者是读者来说,她也许真的算不上一个好女人,她放浪,她的确四处寻欢。我同样也是这样认为的。或许是我们尽受现实固有的观念。在我的眼中罗西也是一个荡妇。可是哪怕千夫所指,毛姆依旧认为她是一个好女人,身上有最为纯洁质朴的东西。她就像黎明一般纯洁无暇,她就像是自由女神,像是一朵香水月季花。不论你开口向她要什么,她都会答应,只要你愿意开口。她从未说过任何一个人的坏话,有纯白的散发着光芒的内心。毛姆说她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人,她天生充满着爱,她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开心和快乐。他说这不是淫乱,是她的天性。就像是太阳散发光芒,花朵散发芬芳一样正常。她就像是丛林空地上的一汪清澈,深邃的池塘,跳进去会感觉很美妙,但是它不因为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赛人或者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跳下去过,就变得不那么清澈透明。 毛姆的一番言辞使人发笑,他自己也曾经感叹,为何在我最认真的讲述一件内心的事,人们总是在发笑呢?的确,随着时间的流逝,哪怕我重读那些我曾经满含深情所写的话的时候,我也会忍不住的嘲笑自己。在真挚的感情中,一定有什么本身就是荒谬的,尽管我想不出来为什么会这样,除非是因为人本来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星球上朝生暮死的栖息者,痛苦着,奋斗着,但是对于永恒的心灵来说,这不过是一个笑话。 也许我还是不能理解毛姆的心,他曾经喜欢过的女人,在他心里一如既往的纯洁,哪怕她曾经上过许多人的床,但她是自由的,随性的,单纯的,简单的。只是想带给人们简单的快乐的女人。 当乔治一无所有的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不就是一起流浪吗?她怎么能让他一个人流浪,她又不害怕吃苦。她单纯的这样的想着,也许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离开会伤害到别人,但这就是她纯洁的原因吧!心灵至上的单纯! 与她对比的其他人都刻板,爱慕着他人的眼光和声誉名誉,这些人和罗西相比简直是了无生趣,不值一提。她们说真的很爱吗?那不一定,她们爱的自己,爱的是自己的声名,她们想赢得的是生前身后名。多么讽刺!用尽最卑劣的语言去描述罗西,自己却也不见得有多么高尚! 罗西是错了,但是至少坦诚吧!
《寻欢作乐》读后感(三):毛姆经典小说《寻欢作乐》中的罗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很多人从《月亮与六便士》认识毛姆,他的全名上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二十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
毛姆一生创作了二十部小说,每一本都是畅销款,其中《人性的枷锁》是二十世纪拥有最大读者群的虚构作品之一。不过,他最得意和喜欢的作品并不是《人性的枷锁》,而是《寻欢作乐》。
因为毛姆把一生最爱的女人写入了《寻欢作乐》,创造了一个颇有争议的女性形象:罗西•甘恩。
网络上有人问:“罗西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朋友问我:“罗西是性瘾者吗?”
还有人骂罗西是一个荡妇和公共娼妓,有人称赞罗西是善良天使和风流女神的综合体等等。
可以说,在古今中外文学作品的女性形象中,罗西•甘恩是一个独特的存在。那么,让我们回归《寻欢作乐》的文本,试着去解读毛姆笔下的罗西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01罗西是美女
在《寻欢作乐》中,毛姆并没有直接描绘罗西的身材长相,而是通过旁人的眼光夸赞罗西的美,如同一台摄像机在不同的光影条件下,发现罗西非凡的美丽。
十六年岁那年,“我”认识了罗西,此时的她是德里菲尔德夫人。我对她的印象“仅仅是一个高个子的金发女子”。五年之后,“我”和德里菲尔德夫妇恢复交往,我发现很多人参加德里菲尔德家的聚会并不是因为爱德华是个天才,而是因为罗西很漂亮。
参加中聚会中有一个画家叫做希利尔,他当着众人的面对罗西说:“你的肤色简直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奇迹。”(P137)
三十多年过去了,当“我”回忆罗西时说:“她就像黎明一般纯洁无暇,她就像青春女神,像是一朵香水月季花。”(P195)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真正的美女是男女都觉得美,才是真的美。
玛丽•安是“我”叔叔家的女佣人,曾经是罗西的邻居。她说:“她那个时候美得像画里的人一样。”(P72)
罗西的美貌,既是她受到文艺男青年欢迎的原因,也是男性们诱惑她的条件。可是,貌美如花的罗西并不是一个轻浮的人,正如玛丽•安所说:“她比大多数人都受到更多的诱惑,而且我敢说,很多责怪她的人,如果有机会的话,不一定会做得比她好。”(P72)
02罗西的风流是一种天性
一般的观念认为,如果你真爱一个人,那么你就得为TA守身如玉。
对罗西来说,她并不这么认为。她将性和爱分开了,喜欢一个人就会想他上床,享受性的美妙,真爱一个人则是不在乎身份、地位和钱财,甘苦与共。
一方面,罗西一直很喜欢乔治•坎普,可是他已婚并有两个处在青春期的孩子。罗西只能当他的地下情人,直到乔治•坎普破产了,问她是否愿意跟他一起走,罗西才决定和他在一起。两人结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因此,当乔治•坎普去世时,对罗西的打击很大。
另一方面,当罗西还是酒吧服务员时,她和来喝酒的男人调情,一个接一个的男人。当罗西与德里菲尔德先生结婚后,她拥有众多的地下情人:乔治、昆廷、哈利、希利尔、“我”等等。
当罗西和乔治私奔后,德里菲尔德先生的赞助人特拉福德夫人对他说:“你一定知道她跟你所有的朋友都有一腿。她的行为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丑闻了。我亲爱的爱德华,让我们认清现实吧:你的妻子不过是一个公共娼妓。”(P167)
德里菲尔德夫人的说法代表大多数人的看法,可是在“我”看来,风流是罗西的天性——“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很自然就会和他上床。她对此丝毫不会犹豫。这不是恶习,也不是淫乱,这是她的天性。”(P196)
也就是说罗西与喜欢的男性上床,不是贪图对方的钱财,不是将性作为控制男性的手段,更不是换取某些资源的筹码,纯粹只是享受性的乐趣而已。
我们之所以认为罗西是淫乱、放荡的女性,多半源于我们对人性了解的不够透彻,还有区别看待男女的性道德。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阿里萨等待费明娜五十多年里,与622个记录在册女性上床。与阿里萨一样,罗西在等待乔治的过程中,因为要生孩子与德里菲尔德结婚,然后与自己喜欢的异性上床,难道就不是爱情吗?
03罗西是乐观派
当“我”因为有人送罗西一件昂贵的皮披肩而心生嫉妒时,罗西说了一段话安慰“我”:“要我说,人应该及时行乐;一百年之后我们就都死了,那个时候还有什么是重要的呢?趁我们可以的时候,赶紧享受生活才对。”(P159)
同样的话,在“我”见到七十多岁的罗西时,医生出于健康考虑禁止她吃饼干之类的茶点。可是,罗西说:“享受一点你喜欢的东西,对你是有益的。”(P202)
这么看来,罗西只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并不是乐观派呀。当然不是,当罗西决定和乔治私奔时,乔治身上可能一分钱都没有,罗西安慰自己的话:“我又不怕干活。”(P212)
老年的罗西还有追求者,罗西却不想结婚,她说:“我曾经拥有过最好的日子,我已经心满意足了。”(P212)
罗西永远对生活抱有希望,总是看到事情的阳光面,懂得知足和感恩,心态自己就平和了,给人如沐春分的感觉。
04罗西是一个想要别人高兴的人
这是非常难得的品质。
罗西的生性随和,脾气平和,她把这种平和传递给了所有她身边的人;在过去的每一秒你都能分享她的喜悦。
当“我”第一次和罗西上床时,激动得哭了起来,罗西并没有恼怒成羞。毛姆这样写道:“她用双臂搂住我的脖子,也哭起来了,一边吻着我的嘴唇、眼睛和湿漉漉的脸蛋。接着她解开胸衣,把我的头拉到她的胸口。她抚摸着我那光滑的脸,轻轻来回摇动着我,好像我是她怀中的一个婴儿。”(P50)
这么温柔、善解人意的女性,有人纵使一生寻寻觅觅都撞不到。
玛丽•安听到罗西的流言蜚语时,非常瞧不起她。可是,当罗西和她喝杯茶后,玛丽•安笑得异常的甜美,她说:“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她身上有股劲儿,让你忍不住喜欢她。”(P72)
罗西唯一不喜欢的人就是特拉德福夫人,她也只是说她“那个该死的老猫”,而不是用当时流行的“婊子”或者“贱人”这样的词。
总的来说,在喜欢她的人眼里,罗西是一个漂亮又美丽,生性风流,个性随和、心态平和,待人真诚、质朴、天真的人。在讨厌她的人眼里,罗西就是一个风流荡妇,像一头等待祭祀的母牛。
【参考资料】
1、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寻欢作乐》,作家出版社,2019年版。
这是灵林玖玖第184篇原创书评,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寻欢作乐》读后感(四):《寻欢作乐》:隐藏在风流背后的爱,是深深的理解
美国作家亨利 •米勒说:“忘记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把她变成文学。”
英雄所见略同。
于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写了《寻欢作乐》。
《寻欢作乐》是毛姆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1930年9月29日由海涅曼公司首次出版,四天后由道布尔迪多兰在纽约出版。在中国,虽然它的豆瓣评分只有8.4,略低于毛姆其他作品。但是,这本带有浓郁自传色彩的小说,可以说是毛姆写作技巧最成熟的作品。
《寻欢作乐》故事的起因是小说家罗伊为了收集撰写文学界泰斗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先生传记的材料,他热情相邀“我”(阿申登)一起用餐,希望能提供一些爱德华成名之前有用的信息。由此,“我”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寻欢作乐》的写法十分的高超,它并不是像《人性的枷锁》里线性地讲故事,而是过去与现在,回忆与现实相互交织,齐头并进,步步为营,最后猛然地揭开真相。
阅读时,首先要弄清楚《寻欢作乐》的主人公到底是谁。直接地说,罗伊、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我”都不是,真正的主人公是隐藏在背后的罗西•甘恩。
罗西:风流是一种天性
《寻欢作乐》的写作背景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当时的人们等级观念较重,牧师的地位高于商人,受人尊敬的人物以从事商业为耻。《寻欢作乐》中有一个细节:黑马厩的煤老板乔治•坎普从前门走进去拜访牧师,牧师的第一反应——他怎么从前门进来了。因为商人和渔民约定成俗都是从侧门或后门进来。
了解这个时代背景,我们才知道当时人际交往之间的隔阂与虚伪。《寻欢作乐》中的“我”是牧师的侄子,自持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轻易与人交往。
“我”在十五岁那年认识了罗西,此时的她是德里菲尔德先生的妻子。第一次见面,我对罗西的印象“仅仅是一个高个子的金发女子”。(P51)刚开始,叔叔婶婶都不同意“我”和德里菲尔德夫妇的交往。可是,他们的坦率、风趣和善意吸引“我”瞒着叔叔悄悄去他们家,直至他们连夜卷席逃离肯特郡。
罗西婚前是酒吧的服务员,“我”叔叔家里的帮佣玛丽•安,是罗西过去的邻居,她说:“没有一个到酒吧喝酒的客人,罗西不跟他们调情的,不管他们是谁。她不能跟任何一个人长久,总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在酒吧工作期间,罗西已经和乔治•坎普好上了。
乔治•坎普就是前文所说的煤老板,言语举止粗俗,为人热情却不太受欢迎。重要的是,乔治•坎普已婚,有两个有“我”一样大的男孩子。
罗西与乔治的越轨行为让青春期的“我”感到极为恶心,更恶心的是“我”还目睹了罗西与乔治一起走向农田里偷情。
六年后,当“我”在伦敦与罗西重逢时,“我”发现每周六去德里菲尔德先生家的男性,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罗西很漂亮。罗西喜欢晚上和他们中的一个出去吃饭、看戏和过夜,直到“我”成为罗西的情人之后,“我”才发现罗西跟他们每个人都上过床。
唯一的例外是罗西差不多每周都会回到肯特郡的洒店见她的妈妈。
意外的事还是发生了。
罗西和乔治私奔了。这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丑闻,德里菲尔德受了重创,精神日渐颓废,文学声望却是稳步提升。罗西像风一样地,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读到这里,读者不免疑问:罗西和乔治私奔的理由是什么?既然罗西婚前就认识他了,为什么不能嫁给他呢?
想知道答案,那么还是耐着性子把书读到最后一个字吧。
大家以为罗西已经死了很久,“我”却接到她的手条。原来,罗西和乔治私奔到了美国,改名换姓,两人结为夫妇,过着幸福安详的日子,只不过乔治十年前过世了。
这是“我”和罗西的最后一次见面。老年的罗西风趣健谈,享受生活,她解开了“我”的疑惑。
从始自终,罗西一直喜欢的人只有乔治。考虑到他的地位和家庭婚姻,她不能让他贸然地离婚。罗西每周回肯德郡,就是同他见面上床。因此,当乔治破产后问她愿意一起走吗?她同意了。
“我”还不死心,继续追问:“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
罗西说:“因为他一直都是一个完美的绅士。”
完美绅士?这里,打个大大的问号。
毛姆一生的至爱,求而不得
苏•琼斯长得很美,生性风流,基本上和毛姆的男性朋友都上过床。毛姆为此非常的气恼,不过他知道这是她的天性。就像“我”在《寻欢作乐》里为罗西辩解的一样: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很自然就会和他上床。她对此丝毫不会犹豫。这不是恶习,也不是淫乱,这是她的天性。
艾里希•弗洛姆在《爱的艺术》说,性爱的本性是排他的,不具有一般特性的爱。这句话放在罗西的身上既是事实,又是矛盾。她因为喜欢一个人而上床,却不能长久。
艾里希•弗洛姆又说:“爱本质上应是一种意志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完全承诺另一个生命的决心。”由此推断,罗西的天性是将性和爱分开,性是欲望,是罗西满足自己喜欢的欲望,而爱是一种恒久的关系,就像她爱乔治,乔治如绅士般地爱她一样。
毛姆真心爱过苏•琼斯,以为能和她过上幸福的日子,即便不是传统意义上婚姻也行。言下之意,就是苏•琼斯仍旧以她的天性快活过日子,最重要的是两人的完全接纳、彼此尊重和相互慰藉,侧重于精神层面的结合。就像《寻欢作乐》里的乔治的“完美绅士”行为一样,无论罗西身处什么样的环境,他一直尊重她,呵护她。
可是,苏•琼斯拒绝了他的求婚。因为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奉子成婚了。与罗西的结局不同,苏•琼斯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她是宫外孕,不能再生孩子了,丈夫另觅所爱。
失去苏•琼斯,毛姆失去了一生幸福的可能性。
很多年过去了,只要有人提起苏•琼斯,必然引起毛姆内心激烈的情绪。为了缓解,为了释怀,毛姆将自己化身为《寻欢作乐》中的阿申登,为罗西的风流辩护;又将自己化身为乔治,与罗西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日子。
有人说,苏•琼斯本来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三流演员,因为毛姆的《寻欢作乐》而留名。但是,请记住毛姆写作《寻欢作乐》的初心是为了忘记她。
因此,与其说毛姆为了苏•琼斯而写《寻欢作乐》,倒不如说毛姆用《寻欢作乐》治愈了自己的情伤了。
这是灵林玖玖第183篇原创书评,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参考资料】
1、[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寻欢作乐》,作家出版社,2019年版。
2、[英]赛琳娜•黑斯廷斯:《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安徽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
3、[美]艾里希•弗洛姆:《爱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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