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的世界》是一本由[美] 爱德华·P. 琼斯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4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已知的世界》精选点评:
●以美国十九世纪末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史实为基础,叙述了一个黑人奴隶主匪夷所思的一生。对于悲剧命运,不应该逃避
●【藏书阁打卡】 2019.7.3-7.6 读来入迷,让我一度以为是真实的。特别是那些类似于剧透一样的描写,好像善良的人终有好的结局一样。 一个男孩的死,几句就完事了。那里有点震撼。 所有的人和事儿,都不是确切的对错可以评判的。乍一看,摩西是主角,其实不是,每个人都是主角,如此复杂。 与《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一样的方式和角度来诠释那个时期的生活。
●就这样吧
●啊?
●可能是因为学年论文的缘故,两个月的折磨之后,实在对这本书再燃不起热情。虽平心而论,书的视角很新,难得见到族裔作家不再把种族作为矛盾尖锐的对立面,而立足于大环境中,通过小人物展现一段历史的特色。 人类只要存在,即有不同。种族既已划分,则存矛盾。我们常常对“歧视”怒目而视,可当撕去众生形形色色的外衣,我们会发现,人生而有欲望,而有索求。固然,人性本善也好,人性本恶也罢,环境对我们有所加诸,同样我们也对其有所选择。人要先活着,才会有力气想更多的事情;活好了,才有可能活得高尚。
●刺痛人心的奴制社会
●重读译文,感觉还满意。作品蕴含的力量远远遮盖了作者的匠心。
●这部小说以一种工巧的方式环扣了标题“已知的世界”,作者描绘成了一幅19世纪南方种植园百科全书式的图卷,通过时间上的循环往复、人物的命途跳切,奠定了叙事上的一种“命运既定感”。这部小说跳脱了肤色的桎梏,站在了全人类的立场看待畜奴制度,有的人能够超越它带来的道德压迫,如书中那些伟大的女性们,有的人则不。整个故事非常饱满,人物繁而不杂,情感丰沛,一些段落非常美丽,在探讨严肃本题的同时,为爱留下了空隙。
●了解一下。去年出了两本关于地下铁道的书,都没有读。
●期待这部经常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最佳小说排行榜前茅的黑人小说- 2017年-再出新版。
《已知的世界》读后感(一):名不虚传
《已知的世界》被视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间英语文学中无与伦比的史诗巨作。以宏大的气魄,将个人的命运交叠成了历史;以完美的小说技巧,再造了“一个世人自以为了解的非凡世界”。
《已知的世界》读后感(二):不要试图去逼疯一个又老又黑的编辑!
爱德华琼斯是个命运坎坷的人,所幸的是他对得起他所经历的坎坷,用老头子沉静的笔写了一本了不起的书。
奴隶黑人、自由黑人、奴隶主黑人、穷白人、奴隶主白人,奴隶贩子,在奴隶制的大环境下,这些人各有各的立场,各有各的善恶道德标准,又老又黑的爱德华琼斯以亨利汤森家为主线,把这一切悲欢平静的絮絮道来。
开始读这书,首先的感觉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百年孤独有一个很好的开头,一下就把人带进了颇有神秘魔幻的拉美环境,这本书也是一样,一开头就很容易将读者带入到南方奴隶制环境,以摩西开头,也有点当时奴隶黑人的神秘色彩。
前两章感觉有点散,主要是叙述方式是那种树枝型的,讲到谁,就接着讲他的亲戚,然后又讲亲戚的亲戚,到后来慢慢的感觉这些人基本都在故事主线上,所以又不算太散了,而且这样也许有个好处,就是展现了当时的整个大环境。
然后有一点就是翻译,都挺好的,但黑人冒出几句“俺们,俺们”的,实在受不了。本来那种环境营造的很好,然后“俺们”就非常膈应,他们是东北黑人啊?
里面让人记忆深刻的故事就是摩西和他的女主了。奴隶摩西和女主人发生了关系(这个过程写得蛮有意思),这使得摩西野心膨胀,舍弃了妻儿,其实女主心里是有很多顾忌的,最终由于摩西太过急于上位,触及女主的顾忌,反而失势被迫逃跑。抓回来之后,这个冷酷无情的人才慢慢想念妻儿。他的妻儿反而因此解脱。
很多条线的故事汇聚到最后,死的死,逃得逃,有点树倒猢狲散的意味,也是奴隶制度灭亡的预兆,而最后卡尔文的那封信又预示着开启新生活••••••
《已知的世界》读后感(三):文译局|《已知世界》中的时间操纵术
编译:Anna / Lilia
校对:LIT.CAVE 文译局
配图:Online
编译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分享,原文标题:Why is e Known World So Good?译自 LITERARY HUB 发行于2020年10月5日
本文原作者:Emily Temple
译者注:米丽·邓普(Emily Temple)是Lit Hub的执行编辑。她的第一本小说《光明》(The Lightness)于2020年6月由William Morrow / HarperCollins出版。
艾米丽·邓普的网站:https://www.emilytemple.net/
《已知的世界》
作者:[美] 爱德华·P. 琼斯
译者:曹元勇 / 卢肖慧
《已知世界》的故事原型为美国十九世纪末,那是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史实——
主人公亨利·汤森生为黑奴,赎得自由身后因经营有方,在弗吉尼亚买下种植园并蓄养起了自家的三十三名黑奴。虽然汤森喜读弥尔顿的《失乐园》,但却像其他白人主子一样,经常让他的奴隶吃鞭子。汤森死后,他性格柔弱的寡妻难以为继,种植园终于在内战的前夜陷于混乱……
爱德华·P·琼斯的《已知世界》在文学典范中处于一个有些古怪的位置:它被众人高度评价,不仅获得了普利策奖,甚至夺得过畅销书的宝座。但奇怪的是,经出版17年之后,它却不为人所知了。
我不得不承认,「不为所知」的概念就如同「被低估」的概念一样,都是主观的,充其量也只是轶事。因此,这只能说就是我——一个看小说和写小说的人的感觉。
话虽如此,请原谅我以这种狂热的说法开篇,可能是关于它的讨论实在很少。因为这本动人且华美的小说不仅仅揭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美国历史,还是一部出色的后现代杰作,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方面是其巧妙而又不寻常的对时间的操纵方式。
爱德华·P·琼斯,美国著名非洲黑人后裔作家。出生于贫穷的单亲家庭,是家族中唯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1991年以处女作《迷失在都市》获得海明威笔会奖并入围国家图书奖。2003年出版的史诗巨作《已知的世界》荣获了2004年普利策小说奖、美国图书批评家协会奖、2005年国际IMPAC都柏林文学奖,并再次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
《已知世界》的故事发生于世界大战爆发前20年,地点是在弗吉尼亚州的曼彻斯特县。像许多小说一样,它先告知我们死亡事件的发生,然后推动情节使我们关心逝者及其死亡原因。这是书中时间旅行的多种方式中最简单的一种。
死者是亨利·汤森(Henry Townsend),一位年轻的黑人奴隶主,同时也是一座种植园的主人。
小说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他的生活,尽管整部小说慢慢的展现了不同人物的生活,包括了他的妻子、导师、奴隶、父母和老师,该镇的白人,甚至是经过或永久滞留在弗吉尼亚的外国人。此书的下半部分讲述了亨利遗产的瓦解以及几乎所有其他人物的生活的崩溃。一切都是从中立但并非完全冷漠的全知叙事角度向我们讲述的。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有时难免将小说的标题视作是一种嘲讽。该标题源于据说有300年历史的地图,该地图挂在警长约翰·斯基芬顿(John Skiffington)的监狱中(在他的妻子拒绝将地图保存在房子里之后)。
布鲁索(Broussard),一位因被控谋杀而被约翰·斯基芬顿警长关押的法国人,提出给他一幅更好的地图来代替那幅不准确和泛黄的木刻地图——「今天的地图,在世界融合起来的今天,不是昨天,也不是很久之前」。斯基芬顿警长却说:「我对自己所拥有的感到满足。」他对世界的看法已经过时,这在此类历史小说中读起来像个玩笑。
琼斯在描写整个县时,经常跨越时间段,有时会在一段中跳过几十年,以告诉我们所遇到的人物们的命运。他对主角和配角都如此对待,正如其他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这种效果令人震惊,难以撼动。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无所不知观点的自然延伸,或者正如加尔文所说的那样,描述了另一幅地图,这幅地图是由一位前奴隶绘制的,是「上帝俯视曼彻斯特时的所见」。
以前文提到的布鲁萨德(Broussard)为例:
一个小人物,仅仅是故事进程中的一件轶事,然而不但是他的命运(被处以绞刑)吸引了我们,他欠钱的原因也吸引着我们,而那些金钱则来源于出售两个奴隶(有些读者花了大约五个月的时间去了解他的寡妇和她在法国的新情人,有的读者则感到迷茫)。
此外,有的读者朋友也会好奇如果他不被绞死的话,他的家人将会如何(那个情人可能不会离开),关于审判记录发生了什么故事(于1912年的大火中烧毁),其中一位陪审员(亚瑟·布林德尔)的名字和历史,以及他被定罪的原因(他奇怪的口音)。
很难想象有一位编辑会试图削减所有的这些内容,或将其忽略太多,但这正是这本小说如此伟大的原因:通过在时间上来回移动,将历史,未来和猜想作为一股股线来编织精致的真理一般的挂毯。
当然,这并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而是一本小说。这就是琼斯能够使用另一种时间操纵产生巨大影响的原因:引用他的消息来源。虽然读者朋友们能感受到小说的结构是非常精巧的,会认为琼斯在小说创造期间做了很多研究,但琼斯本人对此想法的否定是出了名的。有时在文本中突然出现的引文看起来像是一堆研究,但实际上是虚构的,它们本身是时间上的操纵,将想象的历史礼物(全知的叙述者的礼物)与想象的历史过去融合在一起。
以其中的一个引文为例,「 1993年,弗吉尼亚大学出版社将出版白人妇女玛西娅·希亚(Marcia H. Shia)的一本415页的书,记载了弗吉尼亚州每九十七个人就有一个血缘或婚姻亲戚,从Celeste和Elias Freeman开始。」 然而,这种引文与其他引文一样是被创造出来的。
事实证明,玛西娅·希雅(Marcia H. Shia)有真实的原型——只是增加了一层而已——她是华盛顿州的公立学校老师,也是琼斯的朋友。玛丽亚·塞格(Maria Seger)在卡拉洛(Callaloo)中写道:「通过这种后现代的嬉戏,琼斯并不是通过准确地复述历史,而是通过成功地模仿历史小说的类型来培养小说在历史上的文本权威。为了做到这一点,琼斯强调了所有书面文本传播故意和意外错误的风险,从而阐明了书面记录的官方历史的失败。」就像我们常常被提醒——历史是由胜利者讲述的。
当然,琼斯的正式时间操纵与小说主题并没有分开。在《时空,时态和美国文学》(Time, Tense, and American Literature)杂志中,辛迪·温斯坦(Cindy Weinstein)整整一章都谈到了琼斯(Jones)经常使用「将」(would)一词,并认为「 将(would)的多重时间性使其成为一种讲述奴隶和救助故事的特别有力甚至合乎逻辑的方式,正如许多文学评论家和历史学家所证明的那样,奴隶和救助与时间的关系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将’具有很大的语法和存在潜力-过去/未来;确定性/模糊性-潜力……抓住了希望和现实,每个奴隶将(will)有一天将(would)变成自由的。」
译者注:Would 在英文中有多种用法,此处的用法是过去将来时,即表示从过去某一时间来看将要发生的事情。Will 在此处的用法是一般将来时,表示将来某个时间要发生的动作或存在的状态。
这些人物们经常被视为「财产」,并因此抹去了他们的未来。但是琼斯坚持着人物的未来——无论它们是好是坏,而且它们往往都是极端:可怕的死亡或从耶鲁大学毕业。即使是最小人物的人性他也尽力展现。
最终的结果是一个特殊的后现代壮举:读者可以想象自己变成了一位作品的完成者,可以了解小说完整的世界,无论过去或现在,但同时又认识到该世界的诡计,在某些角度与我们的联系。这有时带来了令人头晕目眩却深感满足的文学体验。
《已知的世界》读后感(四):美国黑人小说的新高峰——黑人作家爱德华·琼斯及其《已知的世界》
曹元勇/文,原载《文景》杂志2010年10月号
一
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应该感谢华盛顿的《税务评论》(Tax Notes)杂志社。2002年1月,这家杂志社辞退了他们的黑人职员,年届五十二岁的爱德华·保罗·琼斯(Edward Paul Jones)。爱德华·琼斯在这家杂志社已经做了十多年校对员和专栏作者,如今杂志社付给他两个星期的辞退福利金,让他离开了。这件看似不幸的变故,无论是对爱德华·琼斯,还是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竟然是一种大幸。缪斯女神及时抓住这个契机,让靠失业救济金为生的爱德华·琼斯在简陋的家中安静地坐了下来,开始着手创作一部即将把美国黑人文学推向新的高峰的长篇小说。
在此之前,爱德华·琼斯将近十年没有真正写过任何创作性的文字片断。他上一本书——短篇小说集《迷失在都市》的出版还是1993年的事情,尽管那本书获得了海明威笔会奖、入围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当时给他带来了一定的声誉,但他为了生计之故,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为那家杂志的工作中。万幸的是,现在,他终于又在窘迫的生活中回到了他的小说创作上;他坐在租赁来的电脑面前,用了十二个星期(不到三个月),一鼓作气把他在心底酝酿了十多年的《已知的世界》“敲”了出来。整个过程中,他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因为所有的故事线索——无论多么复杂——早已像一目了然的地图一样清晰镌刻在他的脑海里,所有的人物形象——他们刚步入人生时的生活和他们临死时的生活——全都像过电影似的被这个“创造者”看得清清楚楚;可以说,在他坐下来写作之前,整部书稿就几乎已经在他脑子里成形了。
一年之后,出版过爱德华·琼斯第一本小说集的阿米斯塔德出版社(Amisitad)出版了他的这部长篇处女作,随之而来的便是浪潮般应接不暇的赞誉。美国的文学评论家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发出惊呼,爱德华·琼斯的名字从此与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南方作家代表威廉·福克纳、黑人女作家托尼·莫瑞森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这部作品当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第二年4月,由美国各家媒体的七百多位专职书评人组成的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把“最佳小说奖”授予《已知的世界》;紧接着,美国最高文学大奖“普利策小说奖”也颁给了这部作品。到了2005年,这部作品又使他获得了美国跨领域最高奖“麦克阿瑟奖”和国际上奖金最高的小说奖爱尔兰“IMPAC都柏林文学奖”,《纽约时报书评》也把这部作品列入“近二十五年来美国最佳小说”书单。2006年,爱德华·琼斯再接再厉,出版了他第三本书——一部在风格和题材上延续《迷失在都市》的小说集——《夏甲姨妈的孩子们》;该书先是入围2007年“福克纳笔会文学奖”,之后获得2010年度“马拉默德笔会优秀短篇小说奖”。当初,《税务评论》杂志社将他辞退的时候,肯定没有预料到这次人生的低谷竟然变成他跃上辉煌巅峰的起点,也肯定没有想到他们所辞退的可能是他们的首都华盛顿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位作家。
二
《已知的世界》触及了美国黑人历史最为敏感的一页。以往的美国黑人文学通常都是侧重书写奴隶制和种族歧视背景下的黑人的痛苦遭遇,侧重从黑人与白人的二元对立角度,书写白人如何残酷、黑人如何屈辱,以及黑人为自由和尊严如何进行抗争等。而这部小说前所未有地写到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拥有种植园和黑奴的不仅是白人奴隶主,而且也有不少黑人奴隶主。可以说是在世人似乎已经熟知的世界和历史中,发现了一个人们并不了解或被遮蔽了的现实,从而用令人震惊的方式再现了美国历史上蓄奴制问题的复杂性。
这部小说的主要线索之一是黑人奴隶主亨利·汤森一生。亨利从一出生就是黑奴,他的原来也是黑奴的父母先是为他们自己赎身变成了自由民,后来又花钱给他赎得自由。成为自由民的亨利在白人奴隶主威廉·罗宾斯的引导下,凭借自己的手艺和善于经营的头脑,从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小片土地开始,逐渐发展到拥有自己的种植园和三十多个黑奴,成为在作者虚构的弗吉尼亚州曼彻斯特县里的大奴隶主之一。亨利的理想是做一个跟别的奴隶主不一样的奴隶主,“做一个上帝一直想要的那种牧羊主”。但是,在当时蓄奴制的大背景下,他想象中的乌托邦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他一直没有超越他的奴隶主身份,而这个身份使他像残暴的白人奴隶主一样需要维护他的权威,需要用暴力手段来对待他那些不肯做奴隶的黑奴。
当然,如果《已知的世界》只是描写亨利如何从黑奴变成自由民、又如何变成种植园主、如何把一个个他的同种族的人变成他的奴隶财产、甚至如何对他的奴隶财产施以酷刑,那么这部小说的力量势必会大打折扣。实际上,黑人奴隶主亨利的故事只是这部小说的一个有力的切入点。关于黑人奴隶主的历史,作者爱德华·琼斯在上个世纪70年代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所了解;但从1980年代开始,他一直思考的问题是一个人如何成为压迫他的同类的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在此后的十多年中,随着亨利这个人物形象在他的脑子里日渐成熟,其他许许多多身份各异的人物形象以及他们所构成的社会关系也逐渐浮现出来;最后,当他坐下来开始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黑人奴隶主亨利的故事已经只是他的整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只是他要书写的那个庞大社会机器——蓄奴制社会——的一个部件。他真正要勘探的是把亨利和其他各色人物联结在一起的非人道的奴隶制度,以及在这个非人道的制度下,不同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复杂人性。
小说是以亨利·汤森种植园里的奴隶监工头的故事开头和结尾的。这个黑奴监工头虽然与《旧约·出埃及记》中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的那个先知摩西同名,但他最终并没有变成带领他的同种族黑奴摆脱奴隶制枷锁的英雄,而是成了奴隶制可悲的牺牲品。他是亨利购买的第一个黑奴;刚成为亨利的奴隶的时候,他也曾经对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事疑惑不解。但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角色,充当起替亨利管理在种植园干农活的黑奴们的监工头,对他的同类不仅缺少同情心,反而处处表现得很冷酷。随着主人亨利在三十一岁时病死,他与年轻女主人卡尔朵妮亚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最后发展到跟女主人有了肉体关系;他的野心也逐渐膨胀,梦想通过女主人成为自由民、成为女主人的合法丈夫、成为种植园的主人;他甚至认为如果他当了种植园的主人,他会干得比亨利还漂亮。在晦暗心理的支配下,他对待种植园里的其他黑奴越来越残酷无情;最后,为了排除成为种植园主人的障碍,他甚至想法赶走了与他相依为命的老婆和孩子。
从摩西的故事入手,小说影像更迭般地引出身份各异的众多人物:白人、黑人,奴隶、奴隶主、自由民,黑人女教师、黑人牧师、黑奴情妇、私生子、赌徒,移民、治安官、奴隶贩子等等。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复杂的故事,每个人几乎都是一条强劲的线索;他们的故事和线索互相交错、互相纠结,犹如一座蛛网迷宫,一步一步从不同的角度逐渐展开。换个比方,也可以说:这些人物的故事和线索犹如人身体上的一道道血管,无论大小,全部有机地活跃着,在同一个人体上运行;而这个人体就是历史上美国南部的蓄奴制社会。当这些不同人物的线索相互穿插着向前缓慢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所有的矛盾突然纠结在一起,从而导致不可避免的爆炸性剧变:在小说中就是亨利·汤森的种植园突然失去控制,濒临崩溃,就像美国南方蓄奴制在南北战争前夜濒临散架一样。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的结构方式颇像近几年美国流行的电视剧集,故事发展从来不是直线型的只有一两条线索,而是许多人物同时扮演着主角,同时牵扯出许多线索,每条线索都在朝着不同方向断断续续地发展,有的仿佛没有尽头,有的只是一两个仿佛被聚光灯照亮的片断,但所有的线索同时又全都统一在一个大的机制下向前运行。
除了运用这种多重线索、多维视点的叙述方式来建构整部作品,拓展小说的表现空间,爱德华·琼斯还充分调动起文学创作中的各种艺术手段,来增强这部小说的活力和张力。在语言上,他大量使用美国黑人的民间口语;在叙述时态上,他经常采用过去将来时、过去将来完成时或虚拟语态。而在描写手法上,这部小说又是将传统现实主义、纪实和幻想传奇等写法相互交织,融合为一;诸如象征、暗喻、引申、反讽、幽默等艺术修辞,也均有恰到好处的运用。当然,最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对美国黑人文学中关于预兆、灵魂出窍等神秘事件的超验幻想传统的大力继承。在小说中,有四处关于人在死去的瞬间、其灵魂脱离肉体的描写。当亨利的父母奥古斯特·汤森和密尔德莱德死的时候,他们的灵魂依然洋溢着让人感动的、可以穿透一切的尊严和爱的力量:奥古斯特的灵魂从遥远的地方飞回家里,去亲吻妻子密尔德莱德的心;后者死的时候,她的灵魂则欣慰地找到了已死的丈夫,依偎在丈夫的臂弯里。而亨利和治安官约翰·斯奇冯顿两个人的灵魂的最后举动却特别具有反讽和象征意味。亨利断气的时候,他的灵魂进入一座他租来的极其微小的房子;房主曾经许诺那里有一千个屋子,可是亨利的灵魂走遍整幢房子,发现只有四个屋子,于是大感失望。这足以说明这个生前产业颇具规模的黑人奴隶主在灵魂深处,其实是对自己所生存的世界充满焦虑的。约翰·斯奇冯顿被自己的堂兄打了两枪、生命终止的瞬间,他的灵魂冲进他家的房子,用双手托住一部即将翻倒在地、比他高出三英尺的巨大《圣经》,而《圣经》正是他生前灵魂的寄托。
三
迄今只创作出版过三本小说的爱德华·琼斯的经历充满艰辛。1950年10月5日,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东北部靠近华盛顿特区的阿灵顿。他父亲是一个牙买加移民,在他幼年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他对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他是由大字不识一个、“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的母亲辛辛苦苦拉扯成人的。他母亲叫热奈特,是浸礼会教徒,在华盛顿市中心的一家饭店当洗涤工、并在饭店所在的那家宾馆当招待,为了孩子们的成长,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拼命工作。他母亲患有肺癌多年,在他二十四岁那年去世;母亲的坚强与忍耐、善良与辛苦对他影响很大,他后来写的每一本书都是献给母亲的。他唯一的弟弟一生下来就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常年住在华盛顿东南部一家救济院里;他有一个妹妹,生活在纽约,2007年被一辆汽车撞到,结果在跟司机争吵时被杀。他从小成长的街区是华盛顿西北部一片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廉租棚户区。他和家人在十八年中搬过十八次家,所以他跟其他同龄人的友谊总是中断,几乎没有几个固定的朋友。因为家境穷苦,他小学、中学读的都是公立学校;他靠着助学金,在麻萨诸塞州伍斯特市圣十字学院读了大学,成为家中唯一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与很多有成就的作家一样,爱德华·琼斯也是很早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兴趣。十三岁的时候,他发现了小说。他曾对《出版人周刊》的一位记者回忆说:“当我开始阅读黑人作家的作品时,我发现了两本对我后来影响至深的书——伊瑟尔·瓦特的《救主看顾麻雀》和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我觉得他们仿佛是在跟我说话,因为两本书里写的人物,我在自己的生活里也认识。我惊讶地发现黑人也可以写出那样的东西。”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创作了第一篇小说习作,尽管有一位教授对他表现出来的写作才华大加鼓励,当时的家境却让他觉得不可能靠写作为生。1972年大学毕业后,为了生计,他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始终没能摆脱穷困,不过他一直保持着对文学的兴趣。1979年至1981年,他在弗吉尼亚州立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写作艺术硕士学位期间读到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大受启发,决心用同样的方式写一本关于华盛顿特区的书,并开始酝酿这本书的人物和故事。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他一边干着各式各样的工作,一边创作了构成《迷失在都市》的十四个短篇小说。尽管写作这部小说集给他带来一定声誉,但他仍需要找寻别的谋生方式;无论什么样的工作,即便是非常枯燥的,只要有机会,他也会接受。他常年过着单身汉生活,住着几乎没有家具的陋室,没买过一辆汽车;只是在枯燥乏味的工作之余,神游于他要构思的故事中。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如此贫寒、艰辛的经历会让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免不了充满愤慨的激情,尽力去表达对社会、历史的不满和反抗。但爱德华·琼斯的独特之处正在于:他一方面让写作扎根于自己的艰难经历,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己人生的坎坷,理性甚至超然地面对自己所要书写的对象。他像一个安静的、经验丰富的智者,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周围的社会人生,洞悉着不同人物——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身上的坚强与软弱、卑微与高尚、痛苦与矛盾。所以在《已知的世界》中,他所塑造的很多人物的生活和精神世界都是复杂而充满矛盾的。只有个别人物被他赋予了单纯的高尚品质,或是被他赋予了令人鄙视的卑劣品行。而更多的人物都被各式各样的矛盾纠缠着,难以自拔。比如白人奴隶主威廉·罗宾斯,他是曼彻斯特县最为显赫的大奴隶主,却陷入对黑奴情妇菲洛墨娜的爱情。他对现实世界中的残酷和不平等深有体会,为了他跟菲洛墨娜生的两个黑肤色孩子将来在那个不公平的社会中有同种族的人做伴,他不顾一切地帮助亨利,把亨利培养成无法超越蓄奴制的黑人奴隶主。再比如治安官约翰·斯奇冯顿,他和他的父亲、妻子一样,知道蓄奴制之非人道,但在现实中他却以执行人间律法的恺撒为榜样,去维护蓄奴制度,同时又经常试图通过阅读《圣经》来寻求心灵上的慰藉,在精神生活上遵守上帝的律法。
在塑造这些矛盾重重的人物的时候,爱德华·琼斯完全超越了他的黑人作家前辈们的视野,也超越了很多在作品中描写过黑人生活的其他美国作家的视野。他虽然并不回避白人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但却没有刻意在肤色对立、种族问题上做文章,而是突破肤色对立和种族意识的局限,站在当代人文精神更高的视野上,把触觉推进到历史和社会制度的深处,对在特定社会体制中无论白人或黑人人性中的复杂矛盾进行深入挖掘和再现。从这个角度去看,《已知的世界》所要表现的真正主角其实是那个非人道的社会制度,其中一个个色彩饱满的人物不过是在那个制度机体上面活动的有机细胞而已。而爱德华·琼斯则如同万能的造物主,不动声色地俯视着每一个人物的外部活动和灵魂世界,在赋予这部小说史诗气魄的同时,也展示出了人类自身残酷的复杂性。这一切使得这部小说在难以计数的文学作品中脱颖而出,不仅把美国黑人小说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在新世纪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筑起一座奇峰。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