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工资及本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的高者发放,并且不扣个税。可是产假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发放呢?今天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来普及下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到更多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女性缴纳了生育险之后,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因此生育津贴也被称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报销流程如下:
女性职工在生产完之后,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学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在女方单位领取并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然后持此表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再返还女方人力资源部。一般每个月的5号-25号可以办理,具体报销流程可以咨询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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