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上大家都是需要佩戴安全帽和穿好防护装备的,因为建筑工地是一个极具危险的场所,所以大家在施工现场要格外注意安全,那么大家知道建筑工程意外事故如何赔偿?这应该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因为有时候大家不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不是说一切事故,都由老板负全责,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建筑工程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亡,老板负责。事故自负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可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般都是属于工伤,要按以下的标准赔偿:
1.因公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乘以百分之二十,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的为基数获得40%,其他亲属30%。
2.因公受伤,一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27个月的赔偿,二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的25个月,三级伤残获得23个月,四级伤残获得21个月,五级伤残获得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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