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那点事儿! 加班费计算规则是什么?
加班是一个熟悉的词。每年年底总有堆积如山的工作要加班。平时领导需要的时候会加班。你的加班费是怎么算的?如果有明确的劳动者加班工资金额,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那点事儿。
一、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需要,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劳动的工人应得到合理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下列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晚上加班工资是我工资的150%,周末200%,国家法定节假日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2019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工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工时综合计算制度下加班工资的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经批准实行综合工作制的企业实际工作时间总量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量,超出部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工资。如果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应根据《劳动法》支付工资。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平均小时数不应超过每月36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要注意的是,如果雇主在法定假日安排雇员工作,仍应支付不低于其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原则支付其工资,至少为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
三、必须加班。
一般情况下,加班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但法律也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需要加班,不应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使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的;
3.设备检修和维护必须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共节假日停工期间进行;
4.为了完成国防应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国家计划以外的其他应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和供销企业在旺季、..
加班费计算规则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计算:
有明确约定金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的,加班工资应以全部工资之和计算,不能单独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工资数额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所有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属于实际工资,包括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解释》中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伙食津贴、劳动保护津贴等都是要扣除的,不能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情况下纳入计算范围。
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工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工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