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百度理财产品“百发”的火爆发售,互联网金融再度被聚焦。目前虽尚难为其下哪怕是概念描述性定义,但金融体系的变革,已然不仅是物理载体的局部革新,而是包括金融资源、组织形式与运行模式等,正向网络化、比特化等方向演进,即互联网金融显露而出的是一种比特文明下的金融新生态。
理解比特金融,必须把握现代科技对社会的影响。自上世纪60年代梅棹忠夫首先提出信息社会概念、80年代托夫勒指出第三次浪潮以来,以信息化和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进步,已广泛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形态。如果说工业社会,人力和自然资源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源,专业化分工和大规模集中型生产是主要生产方式,那么信息或比特,则是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源,对比特的处理则将是信息社会的代表性生产方式。正如贝尔所说,比特不但越发介入到产品分配中,而且逐步主导财富分配。
社会重要资源的比特化即是其一。战争手段的变化往往是人类文明革新的重要标志,目前决定军事胜负的关键资源,已转向对战争比特的控制力。在商业上,无论是美国的谷歌和脸书,还是中国的阿里和腾讯,核心竞争优势恰是对相关比特资源的掌握和处理。而科技和社会进步也使金融资源日益比特化,如货币形态的电子化、虚拟化,及金融交易的网格化。
随着社会资源不断比特化,资源组织方式也逐渐比特化。新工具和技术的使用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供了组织活动的多种方式,而无须付诸现有企业组织和管理结构。互联网的里德定律表明,网络力量使组建各类群体或商业性力量变得前所未有的容易,并使其价值与网络规模成正比,从而使许多企业的生存基本面出现动摇。可见,比特环境下金融资源的交易或组织方式也不再受物理条件及固有思维的限制,如金融资源的供求群体处于随机游走中,沟通这些群体的桥梁和服务动态多变,现有金融中介组织具有了可取代性。
理解比特金融,需深入了解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际关系及价值观念的影响。如同19世纪工业化进程瓦解农业文明的社会关系,比特文明也正引起社会关系和结构的巨大变化。从社会学意义上说,人与人间的关系不再是孤立的原子个体,而是与其他主体的共在,并强调主体间的共生性、平等性和交互性,体现开放、合作和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因此,金融体系必须结合比特文明下的新型社会关系和价值理念,通过不断创新来满足新需求。
从金融功能看,一是降低资源配置的市场摩擦,减少交易、信息和参与成本,二是创造价值即提供价值增值的服务。结合比特文明发展趋势,可发现未来金融体系将沿两个维度发展:一是顺应科技进步趋势,应用新兴技术手段以降低市场失灵成本;一是根据社会主体不断发展变化的金融需求,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
总之,目前金融体系对现代科技革命及社会结构的反应,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或比特金融的本质。尽管这种变化目前人们尚难断其详,但变化本身就恐将远超我们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