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梦想成为天才。随着岁月的推移,许多人会在某个时刻自醒,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而且无论怎样努力也不可能成为自己认定的那款天才。这个时候,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如何了此一生,是摆在许多人尤其年轻人面前的一个问题。
既然做不成天才,那就做个大师吧。天才与大师的差别在何处呢?除去字面之意以外,天才往往是能够带来革命性变革的人物,他们具有超越时空的影响力,而大师通常是把天才的意志完美诠释和付诸实践的人,他们同样可以永载史册。从努力程度看,天才仿佛从天而降,他们似乎用手轻轻一挥,就能创作出浑然天成的不朽作品。相比之下,大师们往往要经历较多的磨难,耐心和持久是必需的。一个有用的比喻是,天才如太阳,大师如行星,行星想要成为太阳,差的不仅仅是距离。
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这样一所以生产“异端学说”闻名的学术重镇,有一位经济史专家大卫?格兰森(David Galenson),他专门研究艺术创作中的年龄与创造力的关系。在其颇受欢迎的一本书,《年长的大师与年轻的天才:艺术创造力的两种生命周期》(Old Masters and Young Geniuses:The Two Life Cycles of Artistic Creativity)中,格兰森对大师和天才间的区别给出了一种有趣的直观解释。
按照格兰森的观点,天才和大师从事的都是具有创造力的工作,他们的差异仅在于类型的不同。依其归类,不少中国人熟知的画家米开朗基罗以及电影导演希区柯克等都属于“实验型的老大师”(experimental old masters),而梵高和毕加索等人则被誉为“概念型的年轻天才”(conceptual young geniuses)。由于前者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纠错,因而,当他们干出一番令人羡慕的事业时年龄已经不饶人了。而后者,主要通过提出一些概念性的构想,引领本领域发生巨大变革,这跟年龄关系不大,一些人年纪轻轻即可完成此项壮举。两类人都属于创新者,只是前者终身在“寻找”(seek),因为他们总是希望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一些,而后者重在“发现”(find),靠的是凡人不常有的灵感和普通人难以企及的想象力。
格兰森集数十年之功,对史上最伟大画家的作品进行了归纳和整理,试图找到画家创造力所呈现的某些规律。通过对绘画天才毕加索(1881-1973)一生作品的研究,发现毕加索最具创造力的年龄其实是在26岁,他1907年的作品《亚威农少女》开创了立体主义的新画派。尽管毕加索活到92岁,一生创作了近37000件作品,但大都未超越其26岁时的作品。这一判断既得到艺术史专家的认同,也在市场上得到了反映。例如,毕加索26岁前后完成的作品在市场上的拍卖价通常比其中年以后的作品价格高出4倍之多。有评论称毕加索步入中年以后的一些作品带有明显的塞尚遗风,塞尚是另一位法国印象派大师,这已经算是相当客气的批评了。
无论是从事概念性变革的天才,还是追求实验性创新的大师,对于多数人而言,能成为其中任何一款都已经相当幸运,可视为上帝的特别垂青。但也有极少数人能集上述两类创新于一身,例如,乔布斯便是这样的天才,他不仅具有将平常事物概念化的卓绝能力,而且还具备通过实践将这种概念完美展示出来的超强本领。
无论是天才,还是大师,他们都是极具天赋的人,他们以不同方式向世人展示了他们的创造力。各个国家的各个行业都需要有自己的天才和大师,他们是这个行业真正的领航者和舵手。套用一种流行说法,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大师是好东西,而天才是比大师更好的东西。
以上市价值来衡量,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如今已是史上最昂贵的公司,其价值比不少国家的GDP还要高。这个由美国人打造的商业奇迹仅凭借少数几款产品就把北欧老牌劲旅诺基亚的上千种产品逼得要死不活,仅此一点乔布斯就可以进入名人堂,载入各类教科书中。乔布斯把美国人的简练、方便和实用,当然还有美观,一览无余地展示在世人面前,这一招显然比北欧人的架势要更加管用。
巧合的是,乔布斯的英文名Jobs,具有多个工作的涵义,我们不妨把这简单理解为乔布斯一个人就干了N个人的活,仿佛长了N个脑袋一般,这不是天才是什么?上帝或许认为乔布斯“偷走”了太多的东西,于是将他召回。有人惋惜地说,正是这个名字,天妒英才,乔布斯才英年早逝的。
今年某个时候,在乔布斯传记问世不久,我听到一位学者是这样评论乔布斯的:乔布斯本人就是一个艺术品,是可以欣赏的人。我以为这种比喻是十分贴切的。天才好比天上的星星,可欣赏,但可望而不可及,没有星星的夜空好比没有梦想的人类。天才能够带给我们灵感、想象力还有憧憬和激励等积极情绪,他们数量虽少但绝不可缺。
国内媒体报道,中国南方某“不差钱”城市,准备出台一项人才工程,计划在未来5年培养出1400名乔布斯式的领军人物。不过,这一计划有可能落空。因为乔布斯这样的天才根本不是靠什么人才计划,用什么教材能够培养出来的,乔布斯式人物能否出现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具有创新的土壤,还有常被忽略的存在于这种土壤中的“益生菌”,因为看不见的微生物对于天才的成长往往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人说过,能提出一个好题目,问题就解决了一半。因此,提出好的题目无疑也是创新,而且属于概念性创新。从这个角度看,突发奇想和异想天开都应该属于概念性创新的先兆。这里的关键是,题目要诱人,有人愿意做题目。概念性创新的天才并不一定要亲历躬行,因为有时他们自己也无法做出自己出的题目。因此,只要能出一个绝好的题目,同样可以推进文明的进程而名垂青史。毕竟,这个世上还有大师,他们能够将天才提出的创新理念完美地落实和展现,他们是解决问题的能手。
下面一个比喻对中国人与西方人的差异做了一个有趣的对比:西方人喜欢出题目,中国人善于跟着后面做题目,有时做得还不错,甚至出题人做不出的题目我们也能做得很好,比如哥德巴赫猜想等。中国人非常看重的“奥运会”和“世博会”等也都是外国人出题目,中国人争着做题目。什么时候中国人也能发明一道如奥运会一般的“中式大餐”,供外国人拼命也要尝上一口呢?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概念性创新的意义,我们不应满足于把题目做好,一直充当大师的角色,我们更要善于自己出题,并吸引一代又一代的人跟着我们做,这才是格兰森推崇的概念性创新,是天才应该干的活。
无论是天才,还是大师,宽松的外界环境都是极为必要的。国人对于“伤仲永”的传说应该是记忆犹新的。钱钟书这样的天才,如果放在今天,估计很难有展露锋芒和出人头地的机会。当年,钱钟书考清华大学的数学成绩只有15分。按照清华当时的招生规定,只要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就不予录取。可他的国文和英文成绩都是满分,远高于其他考生。幸好,钱钟书遇到一个能拍板的伯乐,得以破格录取。可见,除非一个社会具备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气度和条件,否则,类似钱钟书这样的天才和大师是不大可能脱颖而出的。联想到现在的中国,情形好像是,能拍板往往不识货,也不是什么伯乐,真正的伯乐却拍不了板。现在的分工意味着,本应合二为一的事务交由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做,这样的机制能选拔和造就出天才和大师吗?令人怀疑。
对于真正的艺术家而言,他们最渴望的是灵感,最担心的便是创造力的枯竭。为保持旺盛的创造力,艺术家需要能够自由驰骋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提到那副毕加索开创一代画风的作品,展示的是一幅关于妓女的凄美故事。这颇值得玩味,可以给我们以多种启示,如艺术创作或许本不该设定什么“主旋律”,艺术家在创作时也不要老想着为什么什么服务。由于艺术触及人类灵魂深处,最需要人性观照,因此,如果稍有人为干预,即使是一丁点的干预,艺术家也会觉得浑身的不自在,想象力好比被阉割一般,创造力也将大打折扣。此时,除去应景作品之外,艺术家根本不可能创作出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作品。这一点在我国戏剧大师曹禺(1910-1996)身上表现出来过,这位23岁就写下《雷雨》的年轻人,在解放后40多年的时间里竟然再无任何像样作品。曹禺的经历或许会让我们联想到一个现代版的“伤仲永”故事。
从某个角度上说,人类的历史与文明并非由帝王将相而是由天才和大师们所创造的。例如,现在平均每分钟,这个地球的某个角落就有人在演奏或欣赏莫扎特的音乐。然而,几乎没有多少人知道莫扎特同时代的国王是谁。文学巨匠曹雪芹的作品,不仅为今天也为未来的读者提供着精神食粮,而且,围绕《红楼梦》展开的研究还成为一个“红学”学派,帮助许多人解决了就业和吃饭问题。同样,很少有人会记得曹雪芹那个朝代的皇帝是谁。从这些常理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些艺术巨匠对人类精神生活的重大贡献,人类的文明进程也因他们而改写。细想起来,无论是莫扎特和曹雪芹,他们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因为我们每天都能感受到他们带给我们的精神慰藉,他们就活在当下。
天才可遇不可求。相比之下,成为大师还是有可能的,只要我们不懈努力,耐得住寂寞,在足够老的时候我们都有望成为大师。这或许是一点人生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