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类历史演进的一个必经阶段,现代化意味着“一种新的文明形式(工业文明)的逐渐确立,……包含着整体的社会变动”。①确立民主政治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这正如阿尔蒙德所指出的:政治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政治参与问题,即各种社会集团施加压力,要求参加政治体系的政策制定问题。②塞缪尔·亨廷顿也认为:政治现代化意味着增加社会上所有集团参政的程度,以拓宽“政治参与面”,实现“政治参与的平等”。③从世界历史上看,不同类型的国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现实国情的差异,其政治现代化道路也不尽相同,但大体来说有两条道路:其一是暴力革命道路,即通过武力斗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推翻旧的统治秩序,确立民主政治。革命道路“会使社会付出沉重代价”④,它往往是特殊历史情境下的不得已选择。其二是和平改革道路,即新旧社会势力在压力之下实现妥协,用和平的渐进改革方式,在相对较长时间内逐步实施对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造,最终过渡到现代民主政治。由于改革道路使社会付出的代价较小,因此,它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从1832年起,即工业化即将完成之际,英国在近百年时间内,通过和平方式的议会改革,逐步确立起与工业文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由此开创出以渐进改革为特色的政治现代化道路。本文将对近代英国议会改革驱动下的政治现代化历程加以探讨,以对中国的现代化改革提供借鉴。
腐败的议会选举制
1688年光荣革命后,随着《权利法案》的颁布,君主专制被推翻,英国确立起君主立宪制。在君主立宪制之下,君主权力日益衰落,议会逐渐成为国家权力中心,谁控制了议会,谁就能主宰国家权力。英国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进入上院的均为世俗贵族与宗教贵族,其席位被贵族阶层所垄断。下院又称平民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不过,在议会选举制度中,关于议席分配、选举权、选举方法的规定都是中世纪后期延续下来的,在此后几百年间几乎没有变化。
随着经济发展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议会选举制的弊端逐渐暴露,这在工业化时期表现尤为明显:首先,议席分配未能依据人口变化而适时调整,人口稀少的衰败选邑现象突出。以19世纪初英格兰202个选邑为例,选民数少于50人的有56个,51~100人的有21个,101~300人的有36个,301~600人的有24个,601~1000人的有22个,1001~5000人的有36个,5000人以上的有7个。⑤不难看出,选民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选邑多达159个,而这些选邑至少可以选出313名议员,约占英格兰全部489名议员总数的64%。在50人以下的选邑中,20个人口在20~50之间,4个人口在10~19之间,1个人口只有5名,还有两个根本就没有人住。老萨勒姆堪称衰败选邑的典型,这里已是无人居住的农田,只有田中竖起的石碑表示其选邑所在,而它竟然可拥有7张选票,并可选举产生两名下院议员。还有些地方已经沉到北海里去了,每逢选举,选民们必须乘船出海,去行使他们神圣的权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业化时期兴起的众多城市,人口密集,但所分配的议席很少,甚至没有议席。伦敦地区人口已达百万,也仅有10个议席。1820年时,新兴工业城市曼彻斯特、伯明翰、利兹三个市人口总计50万,却未能分配到一个席位,这一现象真是触目惊心!⑥
其次,中世纪延续下来的选举权制度十分奇怪,全国竟没有统一的选民资格标准。郡选区基本延续1429年的议会法令,即凡年收入40先令以上的自由持有农有选举权。也就是说,自由持有农才享有选举权的资格。也就意味着,即便是一位拥有万亩良田的富裕农场主,只要其身份不是祖上传下来的自由持有农,也仍然没有选举权。在一些自由民选邑,拥有选举权者须拥有特定的身份,即市镇会成员才能获得选举权,其他人即便是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也不能成为选民,更不用说普通的劳工了。选举权还附着在地产、产业上,拥有这些地产或产业者即被授予选举资格,可以选举产生议员,而这些地产或产业,经过几百年的沧桑巨变,如今可能已微不足道了,但谁占有了它,谁就能掌控选派议员的权利。1735年,老皮特作为老萨勒姆的议员进入议会下院,而老萨勒姆选邑已完全衰败、荒无人烟,但仍可向议会选派两名议员。据统计,至1832年议会改革前,英格兰以地产、产业来规定选举权的选邑有70个,至少能选出135名议员,约占英格兰489个议席总数的28%。⑦“这种光怪陆离的选举制度尽管奇特,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选民数压低到最低限度上,以便(贵族)操纵选举、控制选票。”⑧
最后,选举方法及手段的腐败性。至1831年,腐败的选举制度极大地限制了选民数量,英国选民人数仅占总人口的2.5%。选民范围的狭小,为贵族寡头操控选举提供了条件。贵族操控选举的方式就是贿选,由此造成选举活动中徇私舞弊的猖獗。直到1872年之前,议会选举均采用公开投票制,这使选民不得不承受候选人所施加的压力,很难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根据1710年的议会法案,各郡议员只能由年收入600镑以上者担任,而市镇议员也须由年收入300镑以上者担任。这些规定显然是把中低收入阶层排除在议会之外,议会由此变成有钱有势者、特别是贵族们的俱乐部。⑨在议会选举期间,有钱有势者通过各种方式向选民施加影响力。在郡选区,控制土地的贵族们往往在饭桌上或狩猎场上挑选好议员人选。对于其领地上的选民来说,在投票公开的情况下,违背贵族旨意而不选其指定的候选人将非常不明智,有可能会遭致报复。因此,在郡选区,选举的独立性仅限于贵族阶层,谈论选举的民主性非常荒唐可笑,因为除大土地贵族以外,几乎没有人在土地上年收益超过600镑。⑩收买选票的事情也非常普遍,往往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每到选举期间,候选人争相贿赂选民,最为直接的是给选票开出价码。一手投票,一手交钱。由于投票是公开进行的,选民将票投给了谁,是公开并且有记录的,因此收钱的选民不可能作假。收买选票之所以有市场,主要是因为对于大多数下层选民来说,选票就相当于一笔财富,因而随时愿意卖给开价最高者,由此加剧了议会选举中的腐败行为。恩格斯为此痛斥道:“下院通过它的贿选问题调查委员会宣布下院是靠贿赂选出来的,……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不是靠贿赂而是由选民自由地选出来的。”11贿选的普遍化要求候选人必须有充足财力作为支撑。1784年,格罗夫纳斯勋爵在切斯特的选举中,仅招待选民的吃喝费用就高达8500镑。12
腐败的议会选举制造成的结果是贵族阶层实现对议会下院席位的控制。与上院类似的是,下院也逐渐成为贵族寡头控制的机构。约翰·坎农对1715~1790年间议席分配所做统计表明:1715年,英格兰48个选邑部分或完全处于贵族控制之下,产生议员68名。如加上英格兰郡选区以及苏格兰、威尔士郡选区与选邑选区产生的议员,贵族完全控制的下院席位为105个,相当于下院总席位的五分之一以上。到1747年,随着贵族阶层对英格兰郡选区及选邑选区控制力的增强,贵族所控制的下院议席增加到167个,1784年底达到207个,1785年达到210个。由此看来,1715~1785年间,贵族控制议席数量翻了一倍,较之18世纪初翻了两番。13对此,18世纪末议会改革家亨利·弗德勒痛斥道:“下院不是一个大众代议机构,而是一个二流的贵族机构。”14可见,在18世纪,土地贵族借助腐败的选举制度,依靠手中的政治权势,牢牢地控制着议会,长期把持政权,维护旧制度,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15
18世纪后半叶工业化开始后,贵族专权局面依然没有改变。约翰·坎农的统计表明:1782~1820年间65位内阁成员中,43位是贵族,剩下的22位中14位是贵族之子,其他8位也与贵族有着亲戚关系。16再以内阁首相职位为例,1721~1832年间22位首相中,13人是上院贵族,6人是贵族之子,1人为贵族之孙,这些贵族首相大多家世久远,与王室关系密切。17
由此可见,从17世纪末起,一直到1832年议会改革前,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实质是典型的贵族寡头统治。贵族阶层不仅控制了议会两院,而且长期把持内阁职务,成为垄断权力的特权阶层。作为土地社会的精英阶层,贵族在传统农业社会把持国家政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然性;18世纪中叶后,随着工业化兴起,现代社会的两大阶级——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开始形成,但新兴的社会阶层却难以获取相应的政治权利。这就使得英国的经济起飞与政治集权之间形成强烈的反差,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政治危机和政治动荡。推行议会选举权改革,实现大众政治参与,成为英国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如前所言,政治制度变革一般采用暴力革命或者和平改革的方式。到底该采取哪种方式呢?就英国而言,最终采取的是和平改革方式。究其原因,大概有两点:其一,自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人已经学会用和平的妥协手段来解决政治冲突,改变国家政治制度。既然限制专制王权都可采用妥协方式,为什么改革议会选举制就不可以呢?其二,君主立宪制提供了一个民主框架,这是一种王权、上院、下院相互制约、共享权力的政治体制,而下院逐渐成为整个政权体系的核心。工业化以后,政治体制遇到的挑战,并非制度本身出了问题,而是议会下院腐败的选举制度难以包容新的社会阶级。由此,“光荣革命形成的传统为英国提供了一个和平解决问题的框架,使得通过改革完成政治民主化成为可能”。18
18世纪60年代,乔治三世继位后不仅通过册封贵族控制上院,而且通过收买贿赂、封官许愿等手段控制下院,组建起一个听命于自己的“国王之友”政府。对此,激进分子威尔克斯在《北不列颠人报》上发表文章予以抨击,结果遭到审判并入狱。但狱中的威尔克斯已成为自由的象征,他多次被推选为议员,又多次被君主控制的下院剥夺议员资格。这使人们认识到,现存的议会选举制已无法体现民意,民众选出的议员居然无法进入议会,王权对议会的控制无以附加。改革腐败的议会选举制,从此提上了议事日程。
1769年,伦敦中等阶级激进派在霍恩·图克领导下,组织起第一个政治组织——“权利法案支持者协会”。协会“寻求更加公正与平等的人民代表权”,尤其是新兴利益阶层即商业与制造业阶层的代表权。19协会主张通过立法手段将所有官吏清除出议会下院;提倡秘密投票制,要求缩短议会任期,杜绝选举中的舞弊行为。协会于1769年开始全国性请愿运动,共有18个郡、8个激进组织、10多个选邑向议会提交请愿书,共有60000多人在请愿书上签了名。20该协会在激起民众的政治意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780年,即北美独立战争期间,卡特赖特领导的“宪法知识会”宣告成立。从组织纲领来看,宪法知识会要“尽可能提供那些已被毁掉的(我国古老宪法)的记录,并在我们的同胞,广大的人民大众的思想中,重新复活他们对失去的权利的了解……从而使他们可以在那由代表而产生并应对他们负责的立法机构中恢复自由与独立”。21为扩大影响力,宪法知识会还提出穷人平等代表权问题:“穷人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在议会下院,穷人也应该享有与富人一样的代表权。”22为发动民众,宪法知识会面向全国发行了大量廉价或免费的小册子。1780~1783年,宪法知识会共出版了33种不同的小册子,累计达88000本,在宣扬议会改革纲领方面起到表率作用。23
法国大革命期间,在托马斯·潘恩激进主义思想影响下,更多以议会改革为目标的中等阶级激进组织建立起来。1791年,托马斯·沃克领导的“曼彻斯特宪法会”成立,宣称人民的福祉应该成为所有政府唯一的目标,任何法律或条令的制定和实施,均需经过大多数人民的同意。同期成立的还有:普赖斯特里领导的“沃威克宪法会”——该组织强调人民大众有改组政府、推翻暴政的权利;非国教徒约翰·奥德利领导成立的“剑桥宪法会”——极力宣传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强调“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中等阶级激进派及激进组织在唤醒民众的政治意识、寻求民众对改革事业的支持方面取得巨大成功。他们最重要的手段是政治教育,具体通过俱乐部辩论、公开发行印刷品、组织请愿活动、举行集会并发表演说、煽动民众示威等来完成,这极大地激发起民众对政治生活的热情。
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1792年,工人阶级激进组织——伦敦通讯会宣告成立。伦敦通讯会是18世纪末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工人激进组织,它提出“让我们成员无数”的口号,确定每周一便士的入会门槛,由此广泛吸纳社会各阶层人员参加,除罪犯、精神病者以及未成年人以外。24伦敦通讯会的组织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1792年秋季迎来一个高潮,当时协会在伦敦建立29个分会,会员估计在800~1000人之间。随后几年中,尽管遭到政府打压,但规模仍在扩大。迪金森的研究表明:1795年夏季通讯会活动高峰时期,积极参会者达到3576人;经过政府的高压控制后,1797年活跃的会员数减少到600人,1798年更是减少到400人。25
议会改革是伦敦通讯会的斗争纲领。在1792年8月6日“告大不列颠居民书”中,通讯会提出:“公民们,无论我们的苦水何其多,无论自由的枷锁何其重,只要有一变就会有万变,疾苦就将随之而去。一旦恢复每年大选,一旦议会由一切人公正地推选出来,人民就将重新分享国家的治理,……就一定能创造自由、平等的新世界。”26在1793年发表的宣言中,通讯会将议会改革目标说得更加明确:“我们认为,有必要将公众视线转移到我们不幸的根源上来,唤醒国民沉睡的理性,寻求唯一的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补救方式,即彻底的议会改革,通过年度议会和普选权的方式,实现平等代表权。……没有什么能比公平的、充分的以及每年推选议会代表能确保这个国家的自由。我们完全相信,彻底的议会改革将消除所有的苦难,我们绝不会放弃这种议会改革的追求。”27
以和平方式改革的思想在伦敦通讯会中根深蒂固。1792年4月的第一份宣言中明确写着:“本协会坚决反对动乱和暴力,本会目的是改革而不是无政府状态,在反抗政府的时候,理智、坚定和团结就是本会采取的唯一手段,也是本会希望我国同胞采取的唯一行动方法。”28和平斗争方式在通讯会内部一直处于主流,只有到18世纪末,当通讯会走向没落并受到暴力派控制的时候,通讯会才走上密谋与暴力对抗道路。
以议会改革为目标的中等阶级及工人阶级激进主义运动,在法国革命时期持续高涨。不过,随着1793年英法交战,政府对危及国内秩序的激进运动采取打击举措。1795年10月,为打压国内日益高涨的激进主义运动,政府出台严厉的镇压法令:其一是“叛逆与煽动行为法”,规定任何人如果企图刺杀、伤害、侮辱、诅咒、辱骂、蔑视君主及其继承者,将被视为重大叛逆罪,可不经司法程序而直接处死;任何人如果鼓动民众憎恨君主及其继承者、反对王国政府和宪法,将被视为重大不良行为,可判处七年流放。29其二是“煽动集会法”,规定凡举行50人以上集会,如涉及旨在改变教会与国家事务或向教会与国家发泄不满的,须提前在报刊上公告其时间、地点及目的,并得到治安法官的批准,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集会”,治安法官则有权驱散,拒不解散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包括处以罚金、监禁、流放乃至死刑。30这两项法案的出台,对于激进主义组织构成重大打击。中等阶级激进主义组织因难以开展活动而逐渐解散,伦敦通讯会则在苦苦支撑。1799年,英国议会通过“结社法”,明确宣布伦敦通讯会为非法组织而加以取缔,通讯会随之解散,议会改革运动陷入低潮。
改革驱动下的政治现代化
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英国政府放松了管制,群众性议会改革运动重新兴起。其中中等阶级改革派起到触发作用,而主力军则是工人阶级。科贝特创办的《政治纪事》是改革派的政治喉舌,号召工人群众投入改革运动;卡特莱特则在英国各地发表巡回演说,宣扬议会改革纲领。被动员起来的人民群众,随后开展声势浩大的议会请愿运动,各地向议会提交的请愿书达527份,签名者据说有60~100万人,但托利党控制的政府和议会顽固地抗拒改革,不愿做出让步,改革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贵族集团的两大政党中,主政的托利党一直抗拒改革,而长期处于在野地位的辉格党,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却一直同情与支持议会改革。辉格党甚至认为,其之所以长期处于在野地位,就与腐败的议会选举制有关。法国大革命时期,辉格党内激进派甚至成立了改革组织。1792年4月,查尔斯·格雷领导建立了“人民之友社”,该组织提出温和的议会改革纲领,包括恢复大选自由,让人民在议会中获得更平等的代表权;确保人民更为频繁地行使选举其代表的权利。31 1793年5月,格雷在下院提出一项温和的改革议案,尽管略去普选权条款,但仍然以282∶41的票数被否决;4年后,格雷又提出户主选举权改革议案,但仍被下院以256∶91的票数否决。32辉格党集团亲改革的立场,促使和平改革的希望始终存在,尽管屡遭挫折,但人们一直在期待着有朝一日辉格党执掌政权,议会改革就会启动。
1830年,执政的托利党由于天主教解放问题而陷入分裂,从而促成了辉格党的上台执政。自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以来,天主教徒在英国一直受到歧视,不能担任国家公职。1800年爱尔兰合并后,其所选派的天主教议员是否能进入英国下院,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很显然,如果拒绝爱尔兰天主教徒进入下院,则可能引发爱尔兰的战乱。为避免爱尔兰的战乱及分裂,1829年,托利党的威灵顿公爵政府通过《天主教解放法案》,赋予天主教徒以平等公民权,包括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排斥天主教徒参政是英国延续几百年的国策,托利党政府的这一做法,在党内引起分裂。为发泄对威灵顿公爵的不满,托利党内顽固派竟然联合辉格党,共同投票反对政府,促成威灵顿公爵政府的倒台。1830年11月16日,长期在野的辉格党,在格雷领导之下上台组阁,议会改革的大幕随即拉开。
辉格党执政后,立即成立一个4人委员会,负责起草议会改革法案。辉格党的改革动机十分明确,正如格雷所言:“最重要的是用对国家和对制度的支持和爱心,把社会的中间派和较上等的阶层联合起来。”33换言之,辉格党想通过改革将中等阶级从改革运动中分离出来,孤立工人阶级,建立贵族和中等阶级之间的联盟,阻止革命发生,避免“共和主义和现有制度的毁灭”34。1831年3月,辉格党的改革法案在下院公布,主要内容为:取消一大批衰败选邑,将空出的议席重新分配给人口众多的城镇,尤其是工业城镇;扩大选举权,实行财产资格限制,除原有选民之外,新增选民在农村实行年收入10英镑以上的公薄持有农及50英镑以上的租地农选举权标准,在城镇则实行10英镑财产的房产持有人选举权标准。35显然,辉格党是想将改革控制在有序范围内,让中等阶级主体获得选举权,而将中等阶级下层及工人阶级排斥在政权体系之外,从而确保政权掌控在有产者手中。
3月23日,议会下院以302∶301的一票多数通过改革法案。在这种情况下,格雷提请国王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结果,反对改革的托利党议员纷纷落马,辉格党在下院获得130多票的优势地位,可以放手来进行改革了。9月,改革法案在下院获得通过,托利党控制的上院却否决了改革法案,改革进程遭遇挫折,但辉格党并未气馁。1832年4月,辉格党改革法案第三次在议会下院通过,托利党扬言还要在上院否决法案。辉格党试图求助于国王的干预,但未能成功,格雷政府于是宣告辞职,托利党的威灵顿公爵则准备组阁。
托利党威胁否决改革法案的行为以及即将组阁的消息,激起全国范围内的抗议浪潮。中等阶级在伦敦组建起“全国政治同盟”,召开多次大规模群众集会,要求推进议会改革。诺丁汉、德比、莱斯特等地民众自发地组织起来,攻击反对改革的托利党人;伍斯特、布里斯托尔等地还发生群众暴乱,直到政府派遣军队去平息为止。这是自英国内战以来局势最为动荡的时刻,没有人怀疑,如果托利党真的组阁,英国会爆发一场革命。
在强大的群众压力面前,威灵顿公爵无法组阁,国王只得恢复格雷的首相职位。但格雷提出条件,要求国王在必要的时候,册封任意数目的改革派贵族进入上院,以确保改革法案的通过,国王表示应允。这样,当6月4日上院审议改革法案时,顽固的托利党贵族退出了审议,改革法案得以顺利通过。三天以后,经过18个月的激烈斗争,改革法案经国王签署后正式生效,第一次议会改革取得成功。
1832年的议会改革,从内容上来看仅仅是一次小的变动,即将选举权从身份资格转向财产资格,改革后的选民人数从总人口比例的2.5%增长到3.3%,中等阶级主体获得了选举权,进入到政权体系之中,曾经与中等阶级并肩战斗的工人阶级一无所获。但这次改革却意义重大,它使得“贵族寡头制度开始分崩离析,资本主义民主大厦的根基建立起来”36,改革也“奠定了一个现代工业国家扼守渐进和非暴力的道路”37。此后,用和平的渐进改革方式来推行政治民主化,就演变成为英国的一种传统。
改革大门一旦打开,就不可能再关上。有了第一次改革的成功先例,第二次改革就顺利得多。到19世纪60年代,新的改革形势又出现了。这一次,中等阶级激进派与工人阶级再次合作,群众集会和示威游行连续不断。此时,辉格党演变成为自由党,而托利党在第一次改革后被迫改造,演变成为保守党。轮流执政的自由党和保守党为执掌政权竞相提出改革法案,结果,1867年议会改革竟然在保守党首相迪斯累利执政时期顺利完成。根据新的改革法案,在城镇,凡是纳税的房产所有者或租客,只要拥有10英镑以上的财产,即可获得选举权;在农村,拥有5英镑的财产或租用价值12英镑地产者,均可享有选举权。38这样一来,除农业工人和矿工以外,工人阶级主体已享有选举权。
1867年的议会改革使得工人阶级多数获得了选举权,大众政治参与进一步扩大。正如首相迪斯累利发表演说称:“毫无疑问,我们正在从事一项伟大的实验,我们在黑暗之中向前跃出了一大步……我们正在推行的扩大选举权,将使我们的制度立于更坚实的基础之上。”39这次改革表明,英国的统治者已学会对人民的情绪做出判断,当民心民意表达得十分强烈时,他们会及时做出让步。这种统治观念的转变,使得英国通向民主化的道路变得平坦起来。
1883~1884年自由党首相格拉斯顿执政时期,英国进行了第三次议会改革。这次改革几乎没有阻力,因为,让工人阶级参加议会选举,已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了。根据法案规定,农村与城镇选区的划分取消了,依据人口比例重新划定选区,实行单一选区制,即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议员;法案还规定要对选举中的舞弊、贿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法案取消了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实际上将选举权授予所有成年男子。40
不难发现,19世纪的三次议会改革通过渐进方式逐步扩大了议会选举权:1832年改革将选举权赋予新兴的中等阶级,1867年改革让工人阶级的主体享有选举权,1884年改革则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这也可以看出,尽管普选权一直是工人阶级激进主义组织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但其实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改革式发展道路决定了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渐进性。
进入20世纪后,妇女选举权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英国的妇女从19世纪中叶起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争取平等权斗争。”4119世纪末成年男子普选权的实现给了女权主义者以极大动力,促进妇女选举权运动的高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于男子走上前线,妇女终于走出家庭,在国内生产战线上发挥重要作用。越来越多人开始认可妇女的社会地位,同时也支持妇女获得应有的政治权利。女权主义者福西特夫人指出:“1916~1917年以来政治家和舆论界之支持妇女选举权,不再是三三两两的出现,而是成群结队而来,反妇女选举权的报纸基本上消失了。”42由此,“几十年来束缚英国妇女的性别界限在大战的重大压力下取消了,现在很难再说妇女依然不能充分行使公民权了。”43妇女选举权问题终于在战后被提上议事日程。1918年1月11日,关于妇女选举权的《人民代表法案》在议会两院通过,妇女选举权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根据法案规定:年满30岁的妇女享有选举权。由此,约85万名妇女首次成为英国选民。福西特夫人认为,这一天是其生命中最伟大的时刻。10年后,即1928年,妇女选举权的年龄限制完全取消,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这也就意味着,到1928年,英国所有成年人均获得了平等选举权,从而实现了政治参与的大众化,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总结与思考
纵观1832~1928年近百年间议会改革与英国政治现代化历程,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以大众政治参与为目标的英国政治现代化,是通过渐进改革模式完成的。1832年前的政权体系是相对封闭的,贵族垄断政治权力;1832年后大门才逐渐打开,首先是开一条缝,这条缝越开越大,成为一扇门,到最终大门全部敞开,所有社会阶层均能通过行使选举权而进入到政权体制之中。正如亨廷顿所言:“政治参与的扩大意味着选举议会的权力从贵族逐步扩大到上层资产阶级、下层资产阶级,进而到农民和城市工人。英国1832、1867、1884和1918年(实际上还有1928年)的改革法案为这一过程勾勒了清晰的轮廓。”44通过议会改革而带动的政治现代化,在英国是贵族阶级被迫不断妥协让步、与时俱进调整的结果,正如基斯·罗宾斯所指出的:议会改革及英国的现代化进程,“并不是在1832年蓄意计划好了的,它是由一个政治集团完成的一个调整过程。这个政治集团在不从根本危及其自身地位的限度内促成了一定程度的现代化”。45改革是英国政治现代化的推行方式,而渐进性成为其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
其次,改革现代化道路的形成需要具备相关条件。英国式改革道路的形成,从理论上看植根于英国的保守主义土壤,从现实而言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前提:一是人民群众坚持不懈、持续不断的斗争。从1760年工业化兴起时起,中等阶级与工人阶级先后组建起政治组织,通过请愿、群众集会等形式向政府施加压力,经过70多年斗争后,终于促使贵族阶级做出让步,打开改革大门。二是统治阶级的适时适度让步。改革是一个既得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对于垄断政权的贵族阶级而言,一味地抗拒改革,最终可能导致法国式改革,结果将是一无所有,而在改革时机已成熟、形势迫在眉睫之时,适时适度做出让步,则是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的最佳选择。三是统治阶级内部分裂及其对改革的支持。英国议会改革的成功,是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新兴的中等阶级、工人阶级制造了强大的外部压力,而贵族阶级内部辉格党对于改革的同情支持以及身体力行,则是改革成功的关键要素。
最后,关于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之间关系的思考。二战后的经典现代化理论认为,政治民主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而英国的经历则恰恰提供了一个反证。英国工业化约始于1760年,终于1840年左右。在工业化的兴起、高潮和即将完成阶段,与经济起飞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英国在政治上是典型的贵族寡头统治,新兴的社会阶级无法染指政权,这就形成了现代化进程中经济起飞与政治集权之间的“悖论”,这一“悖论”在二战后不少发展中国家均出现过,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治民主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但另一方面,1832年工业化行将完成之际,英国开始议会改革,这也表明,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新兴社会阶层的崛起必然会对旧有政治制度形成压力和挑战,与时俱进地推行政治改革,就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英国劳资冲突化解机制的形成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BSS029;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英国工业化时期集体谈判制度的形成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YJA770028。
注释:
1、钱乘旦、杨豫、陈晓律:《世界现代化进程》,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页。
2、[美]阿尔蒙德、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26页。
3、4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4、116页。
4、刘成、刘金源:《世界现代化历程·总论卷》,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4页。
5、7Michael Brock, The Great Reform Act, London: Hutchinson University Library, 1973, p.20 ,p.19-20.
6、18刘成、刘金源、吴庆宏:《英国:从称霸世界到回归欧洲》,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182~183、143页。
8、钱乘旦、陈意新:《走向现代国家之路》,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1页。
9、李季山:《走向民主——英国第一次宪政改革》,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页。
10W.A. Barker, G.R. Aubyn and R.L. Ollard, A General History of England 1688-1832, London: A.& C. Black Ltd, 1963, p.201.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87页。
12J. H. Plumb, The Growth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n England 1675-1725, London: Macmillan, 1967, p.90.
13、16John Cannon, Aristocratic Century: The Peerage of Eighteenth Century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107, p.117.
14Richard Pares, King George III and the Politicia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43.
15姜德福:《社会变迁中的贵族——16~18世纪英国贵族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18页。
17阎照祥:《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8~99页。
19John Brewer, Party Ideology and Popular Politics at the Accession of George II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206.
20、23、25H.T. Dickinson, The Politics of the Peopl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 London: Macmillan, 1994, p.242, p.240, p.234.
21Albert Goodwin, The Friends of Liberty: The English Democratic Movement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63.
22Edward Royle and James Walvin, English Radicals and Reformers 1760-1848, Brighton: The Harvesters Press, 1982, p.29.
24Albert Goodwin, The Friends of Liberty: The English Democratic Movement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480.
26"Address form the LCS to the Inhabitants of Great Britain", August 6, 1792, "The Trial of Thomas Hardy", Vol. 1, London: 1794, p.217.
27An Address to the Nation from the London Corresponding Society, on the Subject of a Thorough Parliamentary Reform, London, 1793, pp.1-8.
28钱乘旦:《工业革命与英国工人阶级》,南京出版社,1992年,第111页。
29、30Neville Williams ed., The Eighteenth-Century Constitution 1688-1815: Documents and Commenta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pp.426-427.
31、32Albert Goodwin, The Friends of Liberty: The English Democratic Movement in the Ag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205 ;p.283, p.412.
33[英]E. P. 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钱乘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964页。
34John Cannon, Parliamentary Reform 1640-1832,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p.251.
35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247页。
36李季山:《走向民主——英国第一次宪政改革》,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5页。
37E. J. Evans, The Great Reform Act of 1832, London: Methuen, 1983, p.43.
38、45王觉非主编:《近代英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564、444页。
39Asa Briggs, The Age of Improvement 1783-1867, New York: Longman Group Limited, 1979, pp.513-514.
40R. K, Webb, Modern Britain: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Dodd, Mead & Company, 1968, p.401.
41王萍:《19世纪英国家庭意识形态的出现及妇女运动的兴起》,《英国研究》,第4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31页。
42陆伟芳:《英国妇女选举权运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75页。
43[英]肯尼思·摩根:《牛津英国通史》,王觉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5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