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C市东村为例
“融不进的城,回不去的乡”正成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一种遭遇,也是当下质疑“物质主义”城市化进程的症候象征。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驿站生涯被学者视为“是一种所属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在移民社区的双重缺失和空间错位而引发的社区认同危机”[1],导致的将是疏离与无根社会的显现。那么,城乡结合部这一他者世界如何实现与城市世界的对接,伴随着外来人口的涌入正日趋成为“人本主义”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所在。
对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研究始于九十年代前后,随着大量外来人口在大城市城乡结合部的聚居,冲破体制限制的这些人们的生活状况就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一些学者对由浙江外来人员在北京形成的生存样态开始了长期的田野调查。他们主要是研究“浙江村”开发与聚合的形成过程,认为这一空间不断的自我生成与膨胀,是亲友圈和生意圈之间分离—重合的互动过程,他们预测“浙江村”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的生活状态,并将长时间地存在(王汉生,刘世定,孙立平,项飚,1997)。[2]相比北京“浙江村”外来人口的特殊性,广州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聚居地更具有普遍意义。蓝宇蕴认为,外来人口聚居的广州珠江村是一个装满希望的社会空间,众多的弱势群体可以从这里获得生存的基础。同样,她也将其视为一个装满问题的社会空间,在这里,既有市场规则约束下的自发秩序,也有优胜劣汰的残酷竞争,但这里也孕育着繁盛的平民精神,平民化的自由让众多外来人口可以自由挥洒,获得个人提升的可能。[3]
虽然城乡结合部容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为他们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个进入城市的较低门槛,但随后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却是客观存在的,在他们经历了一个社会空间置换的过程后,如何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如何融入到城市生活的社会,这对于背井离乡来到城乡结合部的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来说,依旧具有难以弥合的张力。周大鸣通过对生活在珠江三角洲城乡结合部的外来工与本地人的研究,提出了“二元社区”的这个新概念。他认为在外来人口和本地村民在分配制度、职业分布、消费娱乐、聚居方式和社会心理五个方面存在着显著的不同,这两种带有不平等意味的社区隔离容易导致寄生性经济产生、地方的封闭心态和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冲突。[4]对这一问题,范晓光、金卉通过对以杭州城乡结合部X社区的调研后指出,隔离不仅在于上述心理层面的原因,更在于社区建设中管理主体、公共物品供给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此,他们认为,在城乡结合部社区,加强走访,增加居委会与他们的联系,突破原有的网络界限,以形成规模更大,动员能力更强的网络体系;通过社区民间组织完善居民的有效参与机制,推进社区参与,以促进社区内部整合推进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5]
学术界近年来围绕着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所展开的研究,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性条件。但有如下几点缺憾,首先,对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空间实践的研究缺乏日常生活的关注,学界迄今关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研究大多是问题取向下的研究,无论是外来人口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还是社区治理等问题,关注的也只是外来人口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缺乏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日常生活中的空间书写。其次,以往对于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中,总是不言自明地将外来人口视为一个整体,而忽略了他们空间聚集的主动性,这种主动性既表现在行动主体旗帜鲜明地对空间权益的公开争取,也表现在行动主体游走在城市边缘对空间权益的隐秘获得。最后,学界的研究一般将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视为被诉说的对象,而鲜少让他们用自己的话语表述自身的诉求,从而忽视了从更为微观的视角来探寻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过程和结果,以及以主体性诉求为参照体系来实现社会秩序的重构。所以,笔者将“空间实践”、“城市融入”与“主体能动性”统一在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日常生活中去分析其城市融入的过程;以口述史的研究方式,让他们诉说曾经的社会记忆和空间权益的诉求,让话语权回归行动主体,赋予研究者理解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新视角。
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生活一度被视为城市的污点,被荒蛮的想象所遮蔽,随着民生帷幕的拉开,这一群体的众生万象渐趋在我们的眼前展开。这一曾被刻意忽略的沉默世界在适者生存原则下的生活样态到底怎样?如果说,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实践可以视为一种自发自为的现代性谋划,那么,以户籍制度的松动为表征的城乡二元结构渐趋消解后,外来人口为争取城市空间分配权益与相关部门的博弈过程是怎样的?他们如何以低成本的空间消费获得居住和生活的立足点?边缘非正规就业空间的生产获得后续生活支撑的代价是什么?空间交换过程中所形成业缘与地缘的社会关系网络重构指向的是什么?换一句话说,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这些空间实践努力与自我身份再造的光荣抑或阵痛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本文以东北C市东村这一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对个体的口述历史研究拆解秩序背后的隐秘的空间实践逻辑,无论是被剥夺还是被赋予,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生存史充斥的是个体多样的生存策略与生存智慧,我们需要在明了他们空间诉求及其所作努力的基础上探索充满个性张力的城市融入路径。
(一)进城:城乡的空间分配与个体的身份际遇
城乡结合部是为个人带来改变的空间,是外来人口进城的桥头堡。他们离开原有的空间、原有的职业,重新选择或者勇敢地重头再来,在表面上,这仅仅是个体空间位置的变化,但实质上却是他们生存方式、关系网络、文化构成以及精神世界的巨变,这种巨变带来的是一种身份的际遇。在外来人口如何获得公民权的路径分析中,一些学者认为,应当“改革旧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外来人口的社会身份,是外来人口最终融入城市社会的关键所在”。[6]在强调户籍对外来人口身份转变影响的同时,也有学者进一步强调:只有把问题视作城乡迁移者如何获得市民权的问题,而不是视作外来人口的权利问题时,外来人口才可能真正获得身份认同。[7]他们的共识是:制度空间和市场空间的双重挤压让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的在市民权的问题上取得的进步并不明显。就中国的特殊国情来看,户籍制度的确可以成为分析影响外来人口进城的关键因素之一,李强认为,“户籍是影响中国城乡流动的最为突出的制度障碍,它不仅对推拉发生一般的影响,而且还使得推拉失去效力。这样,中国的人口流动将不再遵循一般的推拉规律。推力和拉力之所以失去效力,是因为流动外来人口在长期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心理发生了变形”。[8]长期以来,户籍制度一直是中国城乡二元社会进行空间权益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人口的空间流动产生较大影响。控制双脚的制度束缚曾产生畸形的社会认同,但行走是不可阻挡权利,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形式意义上的城乡户籍壁垒渐渐成为历史的缩影,随着户籍制度的弱化,封闭的空间开始走向开放的社会,个体不断被赋予流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盲流”的概念也消逝在历史的尘埃中。个体的空间流动不再被视为夹缝中的一种冒险生活,穿越制度的结构性障碍,外来人口开始突破原有空间分配的生活界限,为生存和发展走入自己可能有所作为的空间——城乡结合部,并且,城市户口在城乡结合部失去了原有的魅力。
访谈编号:Wl08
曹:我家转为本市的户口了,生活在这地方,啥户口有啥用啊?都不是为了一个求活。也就是说出去挺好听的,在东村啊,有城市户口反而是最吃亏的。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他们目前最迫切的需求,其他的需求对他们来说,尚属高端需求。随着东村土地的升值、农业优惠政策力度的加大,以及东村自理口粮[9]群体窘迫生活的映照,城市户口反而成了鲜少有人问津的“礼物”。在诸多利益的权衡下,一些人强烈要求“回归田园生活”,被视为“逆城市化”的始作俑者。当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实质性瓦解还有待时间,但由封闭走向开放的空间权益分配正成为当下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落产生的合法性基础,允许边缘生存与城市“马赛克化”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包容力与自信度,当下,城市这种海纳百川的姿态也面临着挑战,大部分外来人口不再是以往的逗留而是永久的停留。目前,对于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中,学界习惯于将外来人口分为新旧两代进行分析。新闻媒体将二者的差异形象的比喻为:老一代外来人口是“扛麻袋进城”,而新生代外来人口则是“拉皮箱进城”,用意在于点明两者起点不同导致对融入城市的不同意愿。第一代外来人口只是通过打工改善家庭经济条件,从事的工作多是体力性的,体力衰减就返回农村继续从事农作劳动,这是他们预期的职业的生命周期,也是他们以“叶落归根”平衡内心的凭借。新一代外来人口则不同,他们在寻求融入城市的可能,非常注重就业环境和生活环境,“他们不再满足于能够进城务工,而是要求真正成为一个‘城里人’。他们不喜欢城里人对他们的‘外来人口’、‘外来工’、‘外出务工人员’等称呼,而希望被像城里人那样称呼为‘市民’、‘居民’、‘工人’”。[10]渴望身份认同实际隐含着一个愿望,那就是彻底的融入城市,摆脱异化的命运,从而获得平等、体面和尊严。
(二)容身:居住空间的交换与社会关系的再造
城市融入的关键在于城市空间中“容身之所”的获得。这种“容身之所”是多元的,不仅指的是居住空间,还有交往空间,甚至包括想象的空间,也就是所谓的“第三空间”。东村也有外来人口成功的案例,实现个人命运的华丽转身,但这往往不具有普遍性,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房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来说,还依旧是一个憧憬。“租房”一般也都是外来人口发生明确社会交往行动的开始,房东也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与房东的关系虽然围绕租房这一关键事件展开,但是也有其延伸性。杨黎源认为,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的这种关系不能仅仅用强弱关系理论来分析,他将这种关系视为“复合的动关系”:“它是社会群体、阶层之间的一种强弱兼有、若即若离、互相繁衍的关系。用形象的话说是一种‘分’没有刻骨铭心的痛,‘合’没有亲密无间的情。从它的强度看,强关系中包含弱关系,在弱关系中蕴含着某种强关系的因素,它们之间可以互相繁殖和派生,关系强度会随着时空变化而演变,从它的关系边际看,是动态的、模糊不清的,从他们关系的基础看,主要是经济利益关系的交换”。[11]这种理解充分体现了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在租房这一空间交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再生产,但是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房东与租户的这种共生共栖的关系不仅是因为二者之间的利益共同性,更在于城乡结合部整个社会生态的相互依赖。我们需要了解房东与租户社会关系的生成机制。
社会治安的混乱一直被视为城乡结合部的一大顽症,脏乱差、案件频发、假冒伪劣小作坊,城乡结合部被视为城市的蛮荒地带,不规范的租房业被视为这些乱象的一大原因。在调查中,居民认为小偷小摸的案件的确时有发生,但对严重的刑事案件的回忆却几乎没有。相比获得的房租来说,这也被本地村民视为一种获得额外收入的代价。本地村民虽然对外来人口的总体素质评价不高,但对于同外来人口做邻居的态度上,大多数还是持“还不错”和“无所谓”的态度。再者,外来人口进入这一空间的准入机制中还包括村民的经验鉴别以及本地村民邻里的互相监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房东与租户空间交换上的安全性。虽然城乡结合部是一个流动性很强的空间,但乡土社会所形成的邻里守望的关系网络在特定事件的激发下还起到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部分规避了租户与房东二者关系的不确定性。同时,房东与租户的社会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与暂时性,过于频繁的流动也令二者的关系仅仅是浅层次的交往,随时有中止的可能。所以,房东和租户之间也不存在刻意的交往。在没有太高期望的前提下,调查中的绝大部分外来人口对于房东的评价都是相当满意的。
访谈编号:wl07
朱:跟房东关系还行,关键是和人家也没啥交往,过得去就行啦,前几个房东人都还不错,但也没啥联系,以前有电话号码的,现在也记不太住了,总换地方,没办法。
访谈编号:Bd13
王:邻居啊,他们都是外来的,一般不怎么接触。不像是以前的左邻右舍,那个外来的,三天换一个,五天换一个,谁认识啊。
亦城亦乡的城乡结合部的空间里,社会交往的传统色彩在理性的侵蚀下不断褪色。人际交往关系趋向理性化。贺雪峰认为这种理性化主要在于:“人口流动使农民可以摆脱村庄舆论对自己的压力,从而更容易摆脱道德义务和选择交往空间,贫困化则使他们将较少的资源更多地用于投资那些可以带来经济回报的人际关系而不是由血缘决定的人际关系之中”。[12]那么,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的交往本身是一种解放,抑或是人际交往关系理性化下的解放?路易·沃斯“一方面,个体摆脱了亲密群体对个人和情感的控制;另一方面,他失去了传统有机体中人自发的自我表达、自信和参与意识”。[13]这种解放,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来说,更为可能的是,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流动对社会关系的弱化,他们当下的关系网络异常脆弱,很多所谓的关系都在金钱面前显得不那么真实,他们在以“自我的空间防御”规避可能出现的交往风险。中国文化对朋友赋予了更多的感情色彩,两肋插刀,肝胆相照是它理想化的特征。这种交往不是强调交往的频率、交往的表面亲疏程度,而是在于交往的深度与交往的强度,这在缺少血缘、亲缘的城乡结合部空间里,在竞争关系甚于合作关系的地缘、业缘的空间里,人们的社会关系往往是肤浅、淡薄和短暂的。
租户与房东由空间交换所带来的社会关系再生产中,外来人口对城市空间的感受更具有边缘性的一面:“我们感受到的光彩与琐碎、财富和贫困、智慧和无知、秩序和混乱之间强烈的对比。争夺空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我们竭力让每一块地方都有使用价值,使之能产生最大的经济回报。工作场所与居住场所分离,这是因为工业和商业设施彼此临近,使该地区在经济和社会意义上无法满足居住要求”。[14]城市的中心是他们的工作的去处,城市的边缘是他们居住的归所,对于他们来说,带有差异的空间频繁切换所带来的不稳定与不安全感深深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家的归宿感是有益的但却又是不可及的。
那么,如何在城乡结合部形成良性的社会交往?路易·沃斯也追问过这样的问题:如何形成一个适合人生存的都市主义生活方式?他认为:“只有通过群体组织才能使个体的利益和资源为集体目标服务。因此我们可以制造类似的血缘群体、制造公共利益单位”。[15]模拟血缘群体需要居住的长时期作为前提,但制造公共利益单位在城乡结合部还是可能的,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一方面,外来人口不仅是为当地居民带来了租金,另一方面,小吃部、洗衣店、家电维修部、菜市场也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在共同利益至上,还需要外在的动力来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的互动关系,这也是城市社区提供服务的主要目的。
(三)谋生:就业空间的生产与生存伦理的选择
外来人口来到城乡结合部寻找到容身之所后,最为紧迫的行动是寻找生存支点,由于自身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失,他们最初的选择往往是在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16]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较高的准入标准,让大部分外来人口处于门槛之外,为了维持在城市中的生存,被排斥在外的求职者只能在权力的边缘自发地生产着非正规就业空间,在就业空间的生产过程中,往往有着一个试错的过程。外来人口不断尝试着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每一份工作都需要经验的积累,每一个看似简单的工种都有不为人知的技巧,他们在非正规就业空间的生产中,面对着诸多风险,不仅有相关城市部门权力的干预,同样也要面对生活中存在的诚信危机。金钱的逻辑在生活世界不断殖民化的过程在非正规就业空间中显现的更为明显,因为,这一就业空间合法性的缺失造成法律保护上的阙如,生产非正规就业空间的外来人口,相关的职业经验的获得往往是建立在诸多“教训”之上,即使是收废品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工作。
访问编号:wl12
王先生:还有一回是啥呢,这么大一团子就像那个电线似的,里面是啥呢,水泥灌个大坨子,外面就缠一层,买回来了,花200多,一拽那个袋子,唉呀妈呀,是个水泥大坨子。又被骗一回,卖给你铜吧,称完了,然后把砖头子用红布包上,把铜拿走,把红包砖头搁那。这活可不好干了,你寻思呢!
非正规就业市场恰如一个培训学校,人们在这个空间里通过个人的摸索习得相应的技能,从而获得生存的基础。但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在非正规就业市场中,还充满着种种不确定因素,对于外来人口来说,非正规就业意味着不稳定的生活。在个人充实内在技能的同时,还有外部因素对于他们的工作产生影响。供求关系的调节,市场的优胜劣汰,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就他们现有的承受风险能力来说,往往是摧毁性的。非正规就业空间是一个准入程序简单、技能要求低、收入低、不稳定和缺乏社会保障的一个就业空间。目前,非正规就业正成为巨大的“劳动力海绵”,正成为农村过剩劳动力非农化的主要途径,为个人资本处于弱势的庞大的就业大军提够了一个赖以生存的就业空间。非正规就业空间的生产是外来人口获得生存的主要手段。在就业空间生产同时,他们同样也展现着基于自身资本存量不足而形成的种种社会关系再生产。在东村这个城乡结合部的社区里,非正规就业的空间是有限的,尤其是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竞争越发激烈,同行之间以合法或者非法手段相互排斥。
访谈编号:wl18
李女士:这个是最现实的一件事,谁都瞅着这个买卖好,谁看挣钱都眼红。你想在当地干,如果你是外地人,别人就找社会人,说我给你多少钱,把他给我整走。所以说,特挣钱的买卖你干不了。
这些恶性竞争的手段严重破坏了就业空间生产的公平与正义,在城乡结合部商贩林立的街头的背后往往是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权力的寻租在这里也找到了生长空间,这也是为何,东村借几次全国严打的时机肃清黑恶流毒,希望能在城乡结合部营造一个公平的,不受恶意攻击的竞争环境,将良性的竞争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非正规就业空间中存在着竞争,也存在着合作。外来人口“他们本能地通过各种方式与他人建构关系来获取新的生存支持网络,开始对自己的交往对象和归属群体进行有意识的选择,建立在工具性目的和利益基础上的社会交往也由此产生”。[17]这种合作往往属于业缘范畴之内的,通过工作上的接触,外来人口的合作共生也是非正规就业空间中的一种富有深远意义的存在方式。
空间的压抑会带来身体的焦虑,而恶劣的生产空间条件更会给就业者带来身体健康的危害。目前,生活在东村的一些外来人口中,一些人正被恶劣劳动环境下导致的职业病所折磨。在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往往置工人的身体健康于不顾,只追求高额的商品剩余价值,享受着中国人口红利所带来的额外剩余价值。[18]虽然外来人口在就业选择是对于所从事职业风险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在工作中身体的感受是最真实的,但在生活的压力下,东村的一些外来人口依旧在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从事着一些带有一定职业风险的工作。
访谈编号:wl18
张:那活不累,但那活伤人,就是一年四季总穿靴子,风湿病得的特别多,不管春夏秋冬都得穿靴子,因为地上全是水,潮湿。因为啥呢,牛皮容易往牛肉上粘毛,你必须把它冲干净了。因为啥呢,现在皓月不是对外面承诺嘛,“有一根牛毛陪人家10万”,所以说啊,地上全是水。
用健康换取经济收益,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外来人口之所以选择面对职业风险,一方面是来自于生活情境的逼迫,一方面则是相关管理单位忽视了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这种管理不是一刀切,不是片面的权力干涉,而是在认同非正规就业空间存在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将外来人口的身体保护与保障放到首位。
(四)消费:空间的区隔符号与底层的自我诉求
从直观上,最能显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生存状态的行为,应当是他们在这一边缘空间里包括居住空间在内的消费活动。这种空间实践体现的不仅是他们物质层面的购买力水平,更体现了这些消费行为背后所象征的权力形态,以及外来人口对消费世界的沉默防御,抑或主动抵抗。在波德里亚看来,消费并不是简单的物与物的交换,它是隐喻社会地位的一套符码体系,他认为:“消费主体在文化实践中趣味的区隔以及特定的消费方式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权力关系。文化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受到结构上的约束。每一日常生活言行都是区隔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有意无意地突显性格,标新立异。品位、嗜好、生活风格成为场域中的‘区隔符号’”。[19]一言以蔽之,对于东村的外来人口来说,他们的消费能力固定了他们的消费空间。
访谈编号:WL03
牛:现在就是稍微往靠城里面点儿的地方,楼房都挺贵的。我们一般都承担不了。现在就是一室一厅的,也得七八百呢,咱们这几口人也住不下呀。两室一厅的都得达到八、九百,水电费都算上就得一千来块。再说,在农村里住惯了吧,在这儿住也习惯,要是去社区里住,我们还不习惯。
居住分异与区隔是消费符码体系在空间上的书写,边缘的群体只能处于符码体系的边缘之处,这种空间剥夺在消费符码体系的空间逻辑下是合理而又合法的,无须权力的强制,就会使外来人口自然沉淀在城乡结合部的空间里。“在这一社会中,精英不是由物品或消费来加以界定,而是由他们的经济和政治权力以及他们对符号和人们进行操纵的能力加以界定。中等和较低的阶级则缺乏那些权力,因而他们被听任去考虑物品和消费”。[20]消费社会对人具有深远的影响,主体在渴求进入消费符码体系上层的同时又不可及,只能游离在体系的边缘。
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对于消费世界意图明显的抵抗大多处于无声的状态,沉默的凝视着消费的都市,不必要就绝不进入。个人的消费微不足道,但可能形成的集体消费潮流影响的不再是个体,而是社会结构。自我在消费世界退隐的同时,消费帝国的某处空间也在坍塌。这种坍塌如沙漠之一粒沙一样渺小,他们以时间换取空间,以日常生活的最低消费维持自己的生存,但消费的空间只会一往无前,希翼用最大的符号诱惑所产生的生活“拟像”维持自己的空间增长。当人们拒绝符码的幻象之时,即是“象征性死亡”,这也许是一种可以带来积极性后果的消极性抵抗。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来说,他们的某些越轨行为可视为积极性行为,但却可能带来消极性后果,那就是东村目前盛行买彩票的赌博风气。当个体觉得凭借自身的努力实现不了自己的消费目的时,就可能导向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实现,有些人就会采取一些越轨行为,这些越轨行为带有一种赌博心态,希望侥幸能够获得意外之财,从而改变人生。这些越轨行为在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失去的往往是自我的价值,在违法的情况下,危害的是社会的稳定。
城市的消费潮流四面涌动,城乡结合部的边缘空间正成为这一大潮的着力点。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建筑的现代化,拥有众多大型的商场,营造一个消费的世界,它应当是人可以自由栖息的人性化空间,保持包容,提升人的素质,成为“爱的容器”。城市的消费空间应当对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营造一个开放适度的消费空间,这就要保证城乡结合部小商小贩的营业空间。有些城乡结合部的管理者为维护市容市貌,将达不到规定营业面积的小饭馆、食摊一律取缔,这不仅使很多人失去谋生机会,同时,也是缩小了底层社会的消费空间。从外来人口对现实生活中困难来看,他们的空间消费的条件让他们在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步履维艰。孙立平对此提到,政府应当:“警惕底层生存生态的恶化,要保护底层生存的社会生态。”。[21]这种社会生态系统的关键就是要为弱势群体营造一个开放以及可以保持适度生活的消费空间。
三、结语:城市融入与机会空间
伴随社会的总体性变迁,当下外来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发生了“脱域机制”影响下的一种转向,那就是由原有的候鸟式流动转向蒲公英似的落地生根,来到城市不再是只关注产出的“异域嫁接”,而是生命历程的深度嵌入。这种嵌入指向的是城市的生活方式,而非某一地点的驻守;是对城市空间的动态适应,而非某些城市融入指标的静态达成。交通的畅通与信息高速公路的无远弗届,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不再是一道明确界限的突破,而是如同种子般的生长发芽,需要在进城、容身、谋生、消费等空间实践过程中实现多帧日常生活图景合成似的阶段性成长,他们展示的是一种以战养战、运动化、学习型的成长过程。在这一视角下,我们可以将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的这些空间实践视为一种自发自为的现代性谋划。他们以户籍制度的松动为表征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渐趋消解获得争取城市空间分配的权益;他们以低成本的空间消费获得居住和生活的立足点;以边缘非正规就业空间的生产获得后续生活的支撑;以空间交换过程中所形成业缘与地缘的社会关系虽然是暂时的,但却是相对有益的社会关系网络重构。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空间实践努力背后的他们所承受的自我身份再造的阵痛。
沃思将城市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对于外来人口来说,真正获得这种生活方式从而融入城市空间,这是一种质变的过程,这种质变的过程需要全面的自我提升。外来人口本想将城乡结合部作为成功旅途的驿站,但他们的生活往往凝固于此。一方面,他们有限的资本存量让他们缺乏顺利融入城市的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已有的城市体验早已深入他们的精神世界,外来人口回归的可能性已被比邻城市空间的社会样态所型塑的个体诉求所解构,尤其是当下外来人口中的青年一代。他们面对的是陷入精神世界的认同与现实手段贫乏相矛盾的社会情境,他们只是获得现代性的碎片,只能有边缘与隔离的空间,而无法成为自己想成为的理想形象。他们的空间实践,他们对于城乡结合部的进入可以视为一种重要的改变自身命运的社会运动,是在边缘空间中带有主动性的自我维存与维权。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体验的大多是时空背离后的孤独感、疏离感,缺乏归宿感,他们带着对城市现代生活的诉求,以本能的空间实践实现空间调适,努力把握城乡结合部的空间机会,以获得他们命运的改变。
政府对城乡结合部开发的宏大社会工程中一直没有将他们作为空间规划的考虑前提, 城乡结合部的现代化依旧是以他们不断边缘化为代价的发展,他们只是局外人,或者过客,甚至是被驱逐对象。城乡二元劳动市场的分割,相关制度依旧带着隔离的惯性,社区组织对外来人口也只是维护稳定前提下的管理,在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中,他们被视为城乡结合部污名化的根源,外来人口与当地村民或者城市市民短暂的交往无法让他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网络的重建。苏黛瑞对于中国外来人口在城市中争取公民权的看法是:“城市暂住者在官方没有提供服务和好处的情况下,只能利用初级劳动市场来参与书写城市生活新规则,它迫使绝大部分城市流动者建构着他们自己的封闭世界”。[22]表面上可以为外来人口提供城市融入机会的城乡结合部空间,却让他们面对无根的漂泊境遇,那么,如何重建他们的社会之根。
重建的前提是要明确到底是什么力量拔除了社会之根?海德格尔曾经充满忧虑地警告世人,构成现代性之动力的科学技术力量正在把我们人类从这个大地上“连根拔起”。这种“连根拔起”在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者眼中看来,在于资本的空间再生产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空间再生产所造成的城市空间结构在城乡结合部的单向度复制与空间异化。这样重塑社会之根就需要国家对城乡结合部以社会建设取向抑制资本空间再生产的冲动力。田毅鹏认为,这种面向基层的社会建设应当重构流动的公共性,“将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纳入到组织体系之中,在这一过程中,除加强各级政府主导的、依托于城乡空间的正式组织建设之外,还应关注非正式、非制度化、流动性的系统和群体的建设,以形成一种具有社会和情感支持的‘虚拟社区’,为流动中的村民提供真实的社会保护和屏障。在制度政策层面上,政府在出台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相关的各种制度、政策时,都要考虑到其实施对象的流动性特点,例如流动农民的社会保障关系是否可以跨越地域的限制‘随人流动’、‘ 随地转移’等等”。[23]也就是说,在集体意识失落与个人空间权益弱化的空间里,国家应当通过流动公共性构建和新集体认同重构等社会生根工程,逆转外来人口原子化动向,实现对其发展平台的重塑。在社会生根工程中土壤的提供下,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积极的空间实践使自身实现初步的“着床”,国家亦当注意外来人口城市融入需求的阶段性与多样性,以免制度设计与个体发展错位。进城途径的宽窄、居住条件的好坏、就业机会的多少、消费能力的有无,在先赋因素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应当最大程度地决定于外来人口自身的努力与付出。相对他们在城市边缘空间的所采用的弱者抗争甚至自我退隐,国家需要抑制城乡结合部空间形成过程中的资本逻辑,采用空间正义的社会性规划以实现他们个人现代性的培育与养成,从而让为城市发展同样做出贡献的公民享用城市发展空间权益的文明果实。
注释:
[1] 田毅鹏、齐苗苗:《城乡结合部非定居性移民的“社区感”与“故乡情结”》,《天津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第53—58页。
[2]王汉生、刘世定、孙立平、项飚:《“浙江村”:中国农民进入城市的一种独特方式》,《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56—67页。
[3]蓝宇蕴:《都市里的村庄: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实地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02—344页。
[4]周大鸣:《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50年的变迁》,《社会学研究》2001第4期,第99—108页。
[5]范晓光、金卉:《隔离与整合: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建设——以杭州上城区X社区为例》,《浙江学刊》2009年第2期,第169—174页。
[6]马广海:《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9期,第67—69页。
[7]陈映芳《“外来人口”: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第3期,第119—132页。
[8]李强:《影响中国城乡外来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第1期,第125—136页。
[9]自理口粮是80年代中期,为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问题,国务院采取的一种“转人不转粮”的户口政策。他们以放弃农村土地为代价,获得城市户口。
[10]许叶萍、石秀印:《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追求及与老一代农民工的比较》,《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第3期,第11—13页。
[11]杨黎源:《宁波市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关系状态评析》,《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第141—147页。
[12]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13]路易·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陶家俊译,(见)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14]路易·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陶家俊译,(见)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15]路易·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主义》,陶家俊译,(见)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16]国际劳工组织将非正规部门细分成三种类别:“第一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这一类在经济上非常活跃,可视作正规劳动部门的延续,通常通过承包或部分承包协议与正规部门联系在一起。但这类企业中绝大多数是独立的,且主要面对低收入者市场;第二类为家庭企业,其活动大多由家庭成员承担;第三类为独立的服务者,包括家庭帮手、街头小贩、清洁工、街头理发师、擦鞋童等。从数量上说,第三种类型为非正规部门的主体,从技术等级来说,该类型职业又是非正规部门中最低的”。
[17]渠敬东:《生活世界中的关系强度:农村外来人口的生活轨迹》,(见)柯兰君、李汉林主编,《都市里的村民:中国大城市的外来人口》,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62—67页。
[18]新马克思城市社会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城市在空间扩张的同时复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通过空间的再生产来缓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为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资本主义工厂的生产空间中曾盛极一时地流行着福特主义生产模式,采取移动制造生产线,根据工程顺序及最短距离来配置工人和工具的位置,富士康跳楼事件,很大程度缘自生产空间对于身体的压抑。
[19]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
[20]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
[21]孙立平:《恶化着的底层生存生态》,《经济观察报》2007年7月2日,第37页。
[22]苏黛瑞:《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王春光、单丽卿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页。
[23]田毅鹏:《流动的公共性》,《开放时代》2009年第8期,第38—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