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余俊杰)17日,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学研究会在京举办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与会官员、学者纷纷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治创新。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认为,互联网金融法治是我国法学界亟须研究的课题。今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对于规范网络借贷,解决市场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时下流行的P2P网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应该与传统民间借贷一视同仁,他提出采取“软法先行,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制”的十六字监管方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梅夏英认为互联网金融应该分为包括无贷款无担保的模式(普通的民间金融)与附带担保的模式(销售理财产品)。不同的模式对应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他建议监管机关在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同时能够提供更多有效支持,对于不同借贷类型给予分门别类的指导。
针对互联网金融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民生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珺认为,监管不到位和企业经营不审慎是互联网金融骗局的最重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吴景丽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博弈,她认为应当细化司法管辖、电子督促程序、电子证据、网上法庭等程序法规则,并出台更全面的信托、破产转让、对赌协议、股票配资、担保等实体法法治条例。
人民银行条法司法制研究处副处长王晋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效率与风险的两面性,要在鼓励创新,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做好系统性风险防控,同时加强行业自律也至关重要。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60多位官员、学者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