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标志着1980年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的终结。近来关于“普遍二孩”政策的诸多讨论,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一、普遍二孩:正当其时还是姗姗来迟?
短期内妇女的生育率可以偏离更替生育水平较多(生育率显著高于或低于更替生育水平),但生育率长期偏离更替生育水平较多,最终将导致人类自身的消亡。因此,从长期来看,妇女生育率应该维持在更替生育水平附近,这既是人类自身延续与均衡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条件,更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中国妇女生育率在1992年首次下降至更替生育水平以下,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并与更替生育水平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目前中国妇女的生育率只有1.4左右,只及更替生育水平的三分之二左右。中国人口将在2025年前后抵达峰值,随后将加速减少。一国的人口数量是构成综合国力的基础。伴随着人口的减少与在世界人口总量中的份额的快速下降,曾经与目前均作为人口大国的中国不仅不可避免的出现小国化趋势,更为严重的是将加速中国的消亡。
中国人口发展形势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社会政策的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作为其核心的生育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地做出必要的调整。从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量,自1992年中国妇女生育率下降至更替生育水平以下后,中国就应该着手调整生育政策。但令人十分遗憾的是,中国的生育政策在过去的岁月里“任凭风浪起,我自巍然不动”,而迟迟不对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人口与社会经济形势作出适时的回应。直至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做出了生育政策调整的决定,即允许“单独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可见,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绝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正当其时”,而是“姗姗来迟”。“普遍二孩”是“单独二孩”后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排除各种影响与干扰,而做出的又一个正确的决策。
在持续20多年低生育率形态下,“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具有如下社会功效:
首先,有助于出生人口与生育率的适度回升。短期来看,有利于增加市场需求,给低迷的中国经济注入一股新的活力,从而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复苏。长期看,有利于遏制中国人口结构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增强微观层面的家庭抗风险能力与家庭发展能力,以及宏观层面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赢得百姓支持。以往百姓对计划生育政策多颇有微词,“普遍二孩”政策的施行,使得每对夫妇拥有了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的权利,从而缩小了生育政策要求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减少了计划生育的对立面,赢得了更多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利于重树计划生育队伍的形象,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计划生育不仅牵涉到出生人口的数量控制,更是一个关乎人的基本的生育权利能否得到基本的尊重与保护的问题。“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扩大了群众生育数量上的自由选择的空间,有利于把本属于基本人权范畴的“生育权”逐步归还给公民,也有助于“以人为本、还权于民”、促进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还有利于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众的生活幸福。
三、“普遍二孩”政策实施所引发的对公共服务压力的担忧与消解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是否会陡增?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行,高龄产妇有所增加,对这部分群体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增多。但由于:一是目标人群不是特别大;二是从“单独夫妇”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意愿很低推演,中国目前积存的“一孩”夫妇生育二孩的热情也一定较低。因此,因“普遍二孩”政策实行而新增的生育节育服务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不大。同时由于“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经验,与全国各地对普遍二孩政策的预期与事先的准备,应该能应对自如,一般不会出现意外情况。
(二)公共服务供给能否满足民众的需求?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中国政府可动用的资源与能力大大增强。1963年中国出生了2960万人,在当时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也艰难地挺过来了。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支撑能力远非20世纪60-70年代可比,虽然今天民众的要求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支撑出生堆积的能力大大增强,中国完全有能力满足“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因出生人数增多而增加的对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部分地区公共服务压力大与“普遍二孩”政策的关系如何?
大城市人口出生率普遍较低,但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压力普遍较大确是不争的事实。出现上述情况,主要不是因生育政策调整导致出生人数增加所带来的,而是如下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大量人口流入大城市,导致大城市人口数量膨胀较快。(2)公共资源的非均等配置,民众对优质公共资源的争夺。如民众对名校的追逐引发学区房价格高企,大家集中到三甲医院看病与生孩子等。资源总是稀缺的,如果公共资源的差别化配置不加以改变,目前大城市面临的公共服务压力很难有缓解的可能。
四、中国的人口发展趋势是否会因普遍二孩的实施而改变?
相对于其他社会经济变量,人口变量具有如下显著特点:一是人口是一个慢变量,政策环境的改变对其短期的影响是微小的。因此,我们绝对不能寄希望于“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而“药到病除”。二是人口具有累积特点。长期的日积月累,其人口内部会集聚某种势能,当这种势能集聚到一定时候,会徐徐释放。因此,人口惯性是人口区别于其他社会经济变量的一大显著特点,人口发展趋势一旦形成,至少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逆转的。三是人口问题的产生与后果的呈现中间有一个时间差。例如,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与后果呈现之间有数十年的时间差。四是人口问题一旦产生,基本上无解。今日之人口问题,来自于昨日的解决方案,这也就是说今日之人口问题部分是被昨日解决方案所建构起来的。例如,今日中国劳动力短缺是以往出生人口急剧下降与经济快速增长对劳动力需求增加的必然结果。同样,今天的生育政策调整,并不能解决当下中国业已出现的人口问题,而是力图避免未来出现更多更为严重的人口问题。
长期的过于严苛的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施行,在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也使得中国目前面临严重的人口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少子老龄化、劳动力短缺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的严重失衡。中国的低生育率机制不仅早已形成,而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目前实际上已经陷入“低生育率陷阱”而短时间内难以自拔。“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虽然会在短时间内促使出生人数的增加与生育率的回升,从而有助于减缓少子老龄化前进的步伐、增加未来劳动力供给、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但是中国人口发展的趋势不会因为“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施而得以逆转。由此可见,现在的生育政策调整本身就具有亡羊补牢的性质。
五、“普遍二孩”之后的期许?
鉴于目前的生育率情势与人们的思想状况,中国实际上早已到了废除限制性生育政策,采取鼓励性生育政策的时候了。但长期的过于严苛的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的施行,以及一元化的铺天盖地的计划生育宣传,已经在广大的干部群众中形成了对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思想与认识。这种思想认识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计划生育从限制到鼓励的根本性逆转将引发社会政治的震荡。从政治正确性、干部群众的可接受程度等角度考量,中国生育政策的渐次调整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将分四步走,第一步“单独二孩”,第二步“普遍二孩”,第三步“自由生育”,第四步“鼓励生育”。由此可见,“普遍二孩”政策仅仅是中国生育政策调整迈出的第二步,伴随着人们思想认识的转变,在“十三五”与“十四五”期间中终将迈出生育政策调整的第三步与第四步。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六、配套改革的跟进
“单独二孩”政策已经启动两年左右的时间了,但与之相对应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处罚政策、宣传教育政策等配套政策的调整与改革至今仍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与“单独二孩”政策调整相配套的政策改革滞后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必须努力改变“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至今所出现的配套政策改革滞后的局面。
因此,要努力消减家庭生与养给家庭所带来的从经济到精神方面的巨大压力,建立健全生育与养育成本的社会补偿机制,国家与社会在孩子生养方面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如给予孕产妇更长的假期、建立更多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国家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并促使生育与养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减轻家庭与父母养育子女的负担。唯有如此,“普遍二孩”政策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