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据产业与数据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这里所讲的数据是指数字化的数据,即计算机里“1”和“0”两个代码所表征的各种物理系统的数据,如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有研究报告指出,预计到2020年全球数据存储总量将增至40ZB,即400万亿亿字节。这个数据量在数学上基本是一个无穷大的概念。这样的海量数据,无疑具有难以估量的市场价值。作为全球网民数量和计算设备保有量大国,我国每年产生的数据量极为庞大,其中蕴含的经济价值非常可观。
在信息化发展上,数据利用率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之一。我国已开发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其数据绝大多数仅用于支持各单位或部门管理层、操作层的业务活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视不够、战略不清、政策不明、投入不足、力量不强、水平不高,是我国社会信息化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比热炒大数据概念更为重要的是深刻认识数据的价值,创造有利于数据产业发展的环境,把数据资源变成数据资产,进而把数据产业发展起来,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服务。数据产业是最具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当前发展数据产业,需要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即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产权、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定价、数据开放问题。
数据资源是发展数据产业的前提。数据资源是需要开发的,而开发的主要形式是构建不同功能、不同形态的信息系统。过去,人们构建信息系统是为相关业务活动的决策、管理、运行服务,今后可能更多地以采集分析利用各种数据资源、掌握数据资产、提供数据服务为目的。从经济和法律角度来看,数据在特定情况下是一种资产即数据资产,因为数据经由信息系统建设而产生,需要创新和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的大量投入。
数据既然是资产,就一定有产权问题。数据产权对于保护国家数据资产和信息安全非常重要。数据产权像知识产权一样可以界定,且易于被国际社会接受,可以作为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一个武器。应采取措施保护数据产权,制定数据产权法,设立数据产权管理服务机构,以利于数据产业发展。原则上,谁投入信息系统建设、使数据变成了资产,谁就拥有这份数据资产的产权。个人对在自己的智能终端和其他数据终端中的某些专属数据,也可以申请拥有数据产权。
数据作为资产,还需要解决定价问题。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数据资产,价格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投入越多,数据作为资产的价值就越高;同时,数据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一旦数据资产有了价格,其作为社会财富的地位就确立了,以往建设各种信息系统的投入就可以变成资产。数据资产有了价格以后,将对GDP增长产生贡献。
为支持数据产业发展,国家应鼓励数据开放。过去几十年,人们一直说信息资源要共享,却没有真正实现。政府拥有的数据资产是利用公共资源开发的,原则上属于全社会所有。但政府数据开放不是无条件的、完全免费的,而要看向谁开放、使用后是否会产生商业价值、是否涉及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只有在解决了数据资产、数据产权、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定价等问题之后,数据开放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总之,数据产业是一个极具发展前途的新兴产业,我们决不能失去这个战略机遇,一定要抢先一步、占得先机,成为数据资产保护和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主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