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能来参加这次研讨会,这已经是第三次参加厦门大学和经济参考报社共同主办的活动,每一次的收获都很大。
刚才王燕武教授做了一个非常全面的报告,听下来以后,我想有这样一个感觉,当前的经济形势,用传统的术语描述,比如说“复杂多变”、“异常严峻”等等这类词汇已经难以描述,或者说全面地描述当前经济形势的这种景象。
在这其中,从过去一、两年的经历看,再从王燕武教授的报告看,经历了太多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有好多东西是我们以前没有遇到过,或者说虽然遇到过,但没有深入的思考和分析过。
我想今天重点说一下减税问题。不管从需求侧还是从供给侧,现在社会各界一谈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当前的需求政策调节的时候,都把财政政策作为一个天然的结构性政策,这个从理论上是能够说得通的。
可是最近这一段时间内,关于财政政策讨论,大家的焦点不是放在以往的增加政府支出上,甚至不是放在扩大赤字上,而是放在减税上。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矛头都是减税,这倒符合当前经济形势要求。比方从需求侧角度来讲,财政政策无疑就是两种操作,或者说用财政赤字去支撑减税,或者用财政赤字去支撑政府的增加支出。鉴于前几年我们总是说过度刺激带来了一系列副作用,而且现在又要和结构性改革结合在一起,避免重蹈覆辙,进而减税就成了一个能够兼顾刺激和供给侧结构改革一个适当的选择,这是从需求角度讲。
从供给的角度讲,我们知道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需求在供给侧一方。从供给的角度讲,消费+储蓄+税收。因而,税收减税自然也就成为一种大家首选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的地方,这是当前我们所面对的这个情况。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一轮如果把财政政策重点放在减税上,必须明确,它是和以往减税的思路、思想、站位完全不同的。形势变化很大,我们的目标变化也很大,现在的减税不能放在和以往减税同样的平台上去加以评估。
这次供给结构性改革强调用改革的办法去推进减税,这次减税的操作至少有两个特点,不单是税收政策层面的操作,还要结合税制改革而进行的这种减税的操作,这个是肯定的。
第二个还必须把从三中全会以来,关于治国理政的一些新的理念、思想和战略融入其中。所以这样一来,有很多的操作,就会和以往大不相同。第一个问题是,税收和价格的关系问题。我在几个场合说过,中国的税、价关系和中国之外国家的税价的关系差异是非常大的。在境外,你谈到价格的时候,商品的价格,用我们的术语描述就是裸价,成本+利润。在境内谈论价格的时候,我们讨论这个价格不是裸价,是含税价。
这次改革最终的目的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最根本的目标,也是人为地推进结构性改革,最终要走到市场上。市场显然不是交易的场所,而指的是价格。我们说的价格包含了太多税收要素的价格,这个价格就不是完全地反映资源配置状况,引导资源配置优化的那样一种价格信号。再加上中国的税收当中,能够融入价格的份额太多,70%以上都属于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包括关税等等都在这一系列当中,70%。大家可以算一下账,去年的GDP是67.67万亿,税收大体上是不到14万亿,其中70%的流转税,这样说起来只有9万亿左右。9万亿左右不能直接和GDP去比,和社会商品的零售总额去比。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整个价格成分当中有如此多的税收要融入其中,那么我们所看到的价格,它是精确地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吗?
在结构性的调整和改革当中,如果这个价格不踢除税收的因素,那么它带来的结果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大的事。其实在税制改革当中,中国从94年就曾经尝试过让税、价分离,94年就按市场经济的办法来改革,但是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风险,最终还没有实施这样的制度。这个风险的确是非常大的,拿一包中华烟举例,卖70块钱,其中50块钱是税收,这个事情影响比较大。
怎么办?我觉得要考虑减税,怎么减?不是说它是一个总量性减就可以了,一定要落在结构性上。结构性调整一定要落在税收的改革上,得减间接税、流转税,哪怕减一点流转税、间接税、也会减少一点税收对价格的干扰。
第二个问题就是税赋的分配,从建国以来更多地考虑到税收的效率原则,如何保证国家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税收,及时、足额、稳定的进入国库,这是我们以往所讨论的问题。而不大关注税收究竟是谁来负担?其实这个问题要是不关注的话,你就没法触及到供给侧,也没法触及到供给侧结构性这样一个细节。比如说14万亿的税收,肯定是收上来了,究竟落在谁的身上了?是落在企业身上了,还是落在居民身上?就居民而言,是落在哪样一个特定的收入群体?对企业而言落在哪样一个产业?落在哪样一个企业运行的环节?这是不怎么讲究的。要讲究,必须从总量延伸到它的结构,一旦延伸到结构的时候,我们好多问题都是新问题,以往研究非常少的问题。比如说中国的税赋分配,实际上是有标准的,不是说没有标准的。
我们是什么标准?是按消费来分配,谁消费得多,谁就多纳税;谁消费的额度占收入的比例高,谁就多纳税,就是这样的一个分配标准。14万亿税收上来,那你看税制结构。70%以上的税都属于流转环节的税,都属于间接税的时候,意味着这70%,刚才说那9万亿,是按照人们的消费状况分配的。不买东西不纳税,你只要买东西就纳税。谁买东西呢?显然是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也买东西,高收入群体买的东西肯定大于低收入群体买的东西。但是高收入群体的消费额和收入之间的比例是低的,而低收入群体这个比例是高的,所以流转税和间接税有另外一个名称叫累退税(谐音)。但是连基本的生活物品、基本的药品都是这个税。要调节供给侧的结构,不能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相反地我们对收入也不是不按这个标准来分配,但是我们按收入额度来分配税收太少了,6%到7%,14万亿的6%到7%,就是个人所得税,按这个标准来分配的,几乎没有按财产来分配税收。在座各位哪一个人把你税收的交纳和财产联系在一起了,从来不考虑。所以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我们也涉及到税赋标准的重新认定问题,这个标准的重新认定就涉及到税收内部的改革,内部结构的变化。这次谈论减税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样的问题。
再说税收政策,刚刚谈到财政政策的时候势必要谈到税收政策,通过增加赤字,而且把赤字的主要部分用于支撑减税,谈总量的原则。这里涉及到两件事,一个是可行性,财政税务部门会告诉你,现在财政收入形势非常紧张,的确是这样。刚才王燕武教授在讲财政收入赤字的时候,用的是官方公布的数字,但公布数字的时候它还有其他解释,去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是8.4%,但后面紧跟着按同口径是5.9%,2014年之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原来不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五支基金被转入到一般预算了,把这两项剔除掉。
还有特殊的增收因素要排除,哪些特殊增收因素呢?制度体系能够做到的特例,当财政困难的时候,可以向特定的国有企业去多收钱,比如说烟草公司。烟草公司真的是一个宝库,缺钱的时候找它要能给你。还有中投公司,还有人民银行,还有中央国债类似这样的机构,都是在困难的时候找他要钱。如果再把这个因素排除,那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真的是有问题的,甚至中央财政是负增长的。
你考虑到这些事的时候,谈减税,谈总量的时候,不能说增加多少亿的赤字。数千亿的赤字是要增加的,增加之后,财政收支的平衡怎么办?怎么做?就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我建议在这里讨论减税的时候,必须把减税和其他的政府预算收支安排统筹考虑。
刚才燕武也讲了一句话,去年财政赤字占GDP比重是2.4%,仅就财政预算来说的。我如果把另外的三本预算也计算在内,基金预算、社保预算加上国有资本金预算,这个赤字率就降下来了,就不是16200亿了,降下来后只有2.1%。这个赤字了,那个地方是有结余的,算总账就要考虑到他们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了,这是我们在讨论的时候要考虑到的。因为最终减税的目的,从需求侧来讲,无非是用政府收支之间的差额去对冲民间的收支差额,这是要考虑的,得有一个税收收入的减少和其他收费,其他类型的政府收益之间综合的协调问题,这些要考虑在内。
另外一个,就是减税不能只提总量,一定要落实到减什么税,减谁的税。这一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减的是企业所得税,而没有强调减个人所得税。企业从哪儿减?我们整个国家的14万亿的税收,90%是企业缴纳的,如果加上个体工商户这个数提升到94%左右,个人交的比例只有6%左右,这个要研究。把18个税种做个分类,究竟哪些税种一减能落到企业身上,而不是一锅煮,一勺烩,肉烂在锅里。不知道减哪个,因为它是结构性的,不单纯是供给侧的改革,这个研究也要进去。没有这个的时候,减税政策的操作就如同踩棉花,心里是没有底的,这是一个要考虑的事情。
第四个要考虑是财政体制问题。最近财政体制的改革有一些积极的信号了。我们在减税的时候,脱离了财政体制的变化,很可能就找不到落脚的地方。这次财政体制的改革,目前两个信号值得关注。
一个是结合营改增的全面推进,要理顺收入体制暂行办法。这种暂行的办法目前基本思路还是分钱制的办法。比如说营改增在5月份全面推行之后,要减税五千亿,五千亿是地方税收的减少额度,中央财政经过转移支付,通过其他办法给地方贴补上,这是一种思路,才是分钱制的办法。其实在94年之前,我们国家所实行的财政体制,不管什么都是分钱制,收入分类分成,改革之后曾经搞了大包干,分的是什么?都是钱。现在说法分的是经济运行的结果。94年之后的改革思路叫分税,分的是什么呢?分的税源,这块地归你,那块地归他,各种各的庄稼,自己收多少就花多少。所以在减税政策的操作当中,就不能不考虑分钱制和分税制之间的这种差异。分税,减税谁来买单?它是不一样的。以往落在地方税身上,地方来买单。现在要在这种大的环境当中的减税,让中央财政用转移支付来抹平的话,分钱制的话,肯定是中央财政来买单的,这是要分清的一件事。
第二就是在财政体制改革当中,现在企业重点是事权改革,是作为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短板和主要矛盾来操作的,这是20多年来财政体制没有理顺的主要原因。但有一个事必须要说清楚,不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全部内容,甚至不是事实。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讲财政体制的时候,一定讲的是收与支之间的关系,不可能划分财政体制的时候,如果给你分的都是支出,钱我拿着,那不叫体制,那就变成了一种派出机构了,你干什么事,给你什么事,你干多少事给你多少钱。
在这个过程当中,减税的时候瞩目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税收管理体制的变化,不能把它忽略了,千万不要说减税政策的操作不涉及财政体制的安排,不是这个样子的,财政永远是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关系。我们讲财政政策就是政府的收支,单讲支出不是财政,单讲收入也不是财政,一定要把收入和支出对接起来,像老百姓过日子一个道理,它才叫财政。所以这个时候,要把减税政策的操作融入到这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的安排当中去,去加以调整。
总的讲,这一次减税操作呢,首先明确它和以往不一样。第一是立足的经济背景不一样。第二是政策目标不一样。所以得有一些新的考虑,新的思路,既然强调了我们谈需求讲的是结构的转换,讲供给的时候讲的是结构改革,不能只谈总量,不谈结构,而结构是一些细节的问题,是一些在以往我们看不上眼,觉得都是雕虫小技这上面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结构性分析的支撑,总量上政策的安排,一定是不接地气的,我就说这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