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西湖大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上,西湖大学第一届董事会正式成立,由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启德等21位代表组成,荣誉主席由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担任,主席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校董会选举原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为西湖大学首任校长,聘任生物学家许田、物理学家仇旻为西湖大学副校长。
这标志着4月初获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的西湖大学,进入了实质办学阶段。西湖大学此前宣布的基金会办学模式以及董事会治理机制开始运作,这是西湖大学最受舆论关注的改革。其确定的“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学定位,以及“15年后,在各项指标上和加州理工大学媲美,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好的大学之一”的办学目标是否能实现,都取决于基金会办学模式、董事会治理能否取得成功。
为什么自主办学很重要
西湖大学要实现“小而精”的办学定位,关键在于建立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的办学制度,只有这样的办学制度,才能避免行政和利益因素影响办学目标。
我国的很多重点高校,包括北大和清华在内,在高等教育大扩招的时代,都面临扩大招生规模的行政压力,而且,很多高校都按行政要求扩大了招生规模,这导致优质教育资源被稀释,影响了这些大学的精英教育(通识教育)定位。在大扩招时代,只有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中国科技大学等少数高校顶住压力没有扩招。
另外,“小而精”要求学校不要盲目增设学科、专业,这需要大学在设置学科、专业时,实行纯粹基于自身办学需要、教育规律和学术要求的管理。深圳的南方科技大学,最初的办学目标也是小而精,但现在每年本科生的录取人数已经超过1000人,因为从现实看,优质大学都有被要求扩招的压力。舆论也会质疑,你每年就招几百个学生,办那么好有啥用?而各种大学排行榜也特别重视规模、体量。为此,要坚持办学定位,就必须自主办学。
此间的舆论,都把西湖大学与南科大作为对比。毋庸置疑,南科大筹建时提出的“去官化、去行政化”、“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改革,推进效果不理想,但不能就此认为这方面的改革就不能再探索、推进。教育改革是循序渐进,需要几代人努力的。
相比南科大,西湖大学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学,有其优势,因为南科大的身份是公办,相对而言,公办大学由于办学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因此,学校的财政独立性差,进而办学自主权也就受到限制。而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源于社会资金和学生学费,因此,有更大的自主权。这是舆论对西湖大学改革寄予厚望的原因。但西湖大学的改革要顺利推进,也面临和南科大改革一样的问题,即怎样突破教育的行政化,因为民办学校的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育教学,也存在按行政计划进行的问题。
基金会办学模式和董事会治理机制
西湖大学采用基金会筹资的办学模式和董事会治理机制,这是学校能自主办学的关键之一。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主要为举办者出资、办学收入、竞争性科研项目经费,及人才政策支持经费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渠道,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由西湖教育基金会承担。这一办学模式值得关注。发达国家的私立大学,采取的大多是基金会办学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所有举办者的经费和办学收入都进入基金会,由基金会举办大学。这和直接由企业或个人出资举办大学是不同的。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有利于保证民办学校的非营利属性,以及办学自主权。
这是西湖大学与我国大部分民办院校的最大不同之处。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民办院校采取的都是企业或个人直接举办的模式,这导致举办者和办学者的关系不清晰,有的企业甚至把学校作为“提款机”,企业负责人还直接干预学校办学。修订后于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我国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而要保证民办学校的非营利属性,就要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在这方面,西湖大学的探索,对所有非营利民办学校举办者,不论是举办大学还是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民办学校都必须是非营利性的),都将有启示意义。
但西湖大学的基金会办学模式、董事会治理结构究竟怎么运行,还有待观察。最为重要的是,要厘清基金会、董事会、校长(行政)、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权责。切实建立基金会办学模式,是指基金会要真正成为学校的举办者,而不只是一个概念。比如,某个企业发起成立了一个教育基金会,按理,企业只是教育基金会的出资方(捐赠方)之一,在基金会的决策中,不能就由企业一家说了算,而应该由基金会聘任的董事会成员做出决策;所有办学收入都必须进入基金会,支出也必须透明。但如果实际决策就由企业说了算,企业甚至可以从基金会中随意动用经费,基金会就沦为了一个“空壳”
作为民办大学的西湖大学,其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政府教育经费、课题(项目)经费和学生学费。由于要办“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学费收入将很有限,聘请顶尖科学家、教授又需要高薪,因此,学校的办学经费需求是巨大的。这就需要学校发挥基金会的作用,拓宽向社会(全球)募集资金的渠道,形成办学的良性循环。具体包括:应该把向社会募集资金作为学校基金会最重要的工作;以学校的办学质量获得社会认可,进而获得更多捐赠;使用捐赠资金必须公开透明;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用好基金会的资金,包括投资运营。像哈佛基金会、耶鲁基金会,每年的经营收入分别占各自学校总经费的相当比例,但前提是,投资经营要董事会决策,由专业机构进行,要向捐赠者公开经费去向、收支明细。
董事会治理也一样。此前,我国已有很多公办高校成立董事会,但这些董事会,和作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的董事会是不一样的概念。目前很多高校已经有的董事会,大多是为了建立校友联系,扩宽社会资源;对学校办学,则只提出建议,并不负责重大办学战略决策。按《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院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不少民办院校并未实行真正意义的董事会治理,学校并没有建立现代治理结构,存在家长式管理的问题。
西湖大学明确:校董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执行董事会决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同时设立监事会、顾问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按照章程和相关规定开展活动,形成董事会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教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大学治理体系。同时,将依法设立中共西湖大学委员会,党委书记通过参加董事会、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建议施一公不再从事学术研究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避免举办权、办学权、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举办者不能直接办学,要尊重办学者的自主权,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必须分离。像施一公,是著名生物学家,他担任校长,应履行行政权,不能用行政权去直接干预教育和学术决策,否则就是行政、教育、学术不分。
从做好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分离的角度看,建议施一公在担任西湖大学校长期间,不再从事学术研究,而应全力投入学校管理。这也是现代大学对校长职责的要求。
1993年至2013年间担任耶鲁大学校长的理查德•雷文(Richard C. Levin)在其《大学工作》一书中写道,大学校长是一个需要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全力以赴去做的事业,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旁顾其他事情。在他看来,大学校长如果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带研究生、搞研究成果,那就是与校长的本职工作背道而驰,除了不明职责地忙个焦头烂额,没有任何美妙可言。
事实上,为了让新建的西湖大学能走上快速发展道路,董事会在遴选校长时就应明确,担任校长者应全力投入学校管理,同时,对校长的考核和评价也应该是学校管理成效,而不是再看其获得了怎样的学术研究成果。
愿景实现绝不只靠自身
西湖大学设定的目标是:到2019年底,师资规模将超过拥有2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教师科研水平很可能成为中国之最;5年后,教师科研水平比肩东京大学、清华北大等知名学府,成为亚洲一流;15年后,在各项指标上和加州理工大学媲美,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好的大学之一。
这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所新建大学说一些“豪言壮语”是可以理解的,但公众不必太当真。观察一所大学,在目前,一要看办学制度,二要看人(团队),三要看钱(经费)。办学制度,对我国大学能否办出高水平和特色很重要,离开办学制度改革,即便汇聚了大批人才,有大笔资金,也很难建出一流大学。从目前看,由于已经获得政府的全力支持和企业家的大力捐赠,西湖大学未来的发展主要就看办学制度改革了。
作为“小而精”的研究型大学,西湖大学必定关注学术研究,其从西湖高等研究院发展而来,也注定日后会把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作为办学重点。但必须注意,大学之所以是大学,其核心应该是人才培养,开展一流研究的目的也是培养一流的人才,否则它就不是大学,而只是科研院所。西湖大学要得到社会认可,必须培养一流人才,包括开展一流的本科教育。
不少舆论认为西湖大学一开办就招博士生,十分厉害。其实,从学校办学自主权角度看,博士生教育的自主权实际更大,硕士生教育次之,本科生教育的自主办学空间相对来说更小。尤其是本科生教育,包括其招生、专业设置、学生管理和学位授予,目前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授予国内文凭的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机构、项目)都是纳入统一管理的。这也是当年南科大实行自主招生之所以引人关注的原因,但南科大的完全自主招生只实行了一届,其余学生随后都纳入了统一高考招生,当然其招生选择的是“三位一体”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式,即融高考成绩、大学面试考察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
官方介绍材料只提到,西湖大学将适时开展本科生教育。但这所民办大学的本科招生方式更值得关注。如果能实行完全自主招生,那么其办学将对其他大学带来促进作用,而如果仍纳入计划内统一招生,那只是增加了一所高校招生,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促进价值有限。
因此,西湖大学的改革,需要学校自身的努力,但很多改革不是靠其自身努力就能实现的。比如,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改革,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给大学,教育行政部门不放权,大学就难以获得充分的自主办学空间。西湖大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需要政府部门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具体而言,就是行政部门要把招生、培养自主权交给大学,允许大学自主招生、自主办学,把评价权交给社会专业机构,不再用行政指标对大学办学进行行政评审、评价。
从这一角度看,西湖大学的基金会办学模式、董事会治理机制,也是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一部分。期待西湖大学能走通这一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