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虎年春晚刚刚落下帷幕,此前被视为春晚“压轴戏”的赵本山小品,立马招致多方批评。不久前,在一家网站发起的评选活动中,赵本山的小品《捐助》以压倒性的票数荣膺虎年春晚“最烂节目”。网友认为,植入广告过多是主因。
但是,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青基会副理事长徐永光,在近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小品《捐助》的最大败笔,还不在于此。
《捐助》把公益行为误导成个人“慈善秀”,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中国青年报:有48%的网友认为小品《捐助》是“最烂节目”,您觉得这样评价是否太较真?
徐永光:一般来说,小品无须强调教育功能,比如去年春晚的《不差钱》,就是纯逗乐的生活小品,很成功。但《捐助》获评“最烂节目”,属实至名归。因为《捐助》属于社会题材,尤其是涉及慈善捐赠这样的社会公共行为,就要受到规则约束,也应避免错误的价值导向。而《捐助》在这两点都出位了。它用低俗的抖料博得观众的笑声,但笑声的背后,是对尚不熟悉现代慈善规范的中国公众的误导,这种误导经过“全球直播”还会成为世界的笑料。所以,应该理论理论。
慈善分为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传统慈善,是个人对个人的救济、资助、赠与行为,往往只涉及捐、受双方。这种关系多发生在亲友邻里之间。现代慈善,是有法律规制的组织行为,涉及捐赠人将捐款委托给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根据捐款人的意愿管理捐款,并接受捐款人和社会的监督;受助人也需要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捐款管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履行相应义务。
在小品中,赵本山扮演的钱大爷的捐助,属于哪种慈善呢?若是传统慈善行为,他怎么会去银行排队捐款?如果是现代慈善行为,怎么会没有基金会或相关慈善组织的身影?也许是因剧情需要此处省略了,但后面的事情就越发离谱:捐款人捐了款,还不知道自己捐了多少钱(肯定没有拿到捐款收据);误捐了10倍的钱,悉数进了受助人的账;受助人拿到捐款就买上重礼(国窖1573每瓶近500元呢)回赠捐款者;最后又要以退钱“私了”收场。
我相信,小品的创作主旨并非讽刺那些自发、不规范的捐款行为,借以倡导现代慈善规则,而是想通过钱大爷在献爱心过程中发生的误会来逗乐观众,其基调仍是褒扬而非批评。但其中不伦不类的误导,寡妇长寡妇短的低俗语言,加上送礼结亲、滥置广告等,理所当然会受到观众心理的排斥。国窖、搜狐这次花的广告费,非但不会给品牌带来增值,还跟着一起演砸了。
中国青年报:春节前,“首善”陈光标把4000多万元现金摆成小山直接派送,引起轰动。他还公开曾把劝募到的数千万捐款打进了个人银行卡。人们从中解读到的信息是:慈善组织效率低,不可信,还是个人信用靠得住。您怎么看?
徐永光:我十分钦佩陈光标先生在汶川地震后的献身精神。2009年,他的慈善捐款额达到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利润的3/4。这不是一般富人能做到的。我经常与陈光标见面,也曾多次认真地与他探讨,希望他从坚持传统慈善的“散财模式”中走出来,转向现代慈善的操作管理,引领富人慈善潮流。
上个月,他到西部搞的面对面红包派送,把传统慈善行为演绎到了极致。当时我正好在英国,这个中国式的散财故事,立刻成了英国同行的谈资。其实,早在120年前,美国大慈善家卡耐基在《财富的福音》中就反对“布施式慈善”,呼吁慈善捐款应使更多人获得创造财富的才能。他说:“假如富人把这笔钱平均分配给穷苦大众,除了惯坏更多人之外,能有什么效果呢?方今百万富翁的罪恶不在于缺乏捐赠,而在于滥行布施。”他甚至说,那样大把撒钱“还不如把95%的钱扔进大海”!
当然,陈光标用自己的钱高调布施是他的权利,我们可以评论,但无权干涉。问题在于,他以个人名义公开劝募,并把劝募到的数千万元捐款打进个人银行卡,这就要质疑其合法性了。我毫不怀疑光标的个人信用和真诚爱心,但是否凭借这两条或凭借“道德楷模”形象,行善就可以不受法律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也就是说,在公益捐赠活动中,个人是不能直接接收捐款的。即便是经过法定程序登记注册的基金会,也“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编者注)。
小品《捐助》与陈光标高调慈善的异曲同工之处,就是不顾法律规范,撇开慈善组织,把公益募捐的社会公共行为误导成个人随意的“慈善秀”。尤其是春晚节目有强大的传播力,这种误导的负面影响和后果是难以估量的。
我不赞成简单地给章子怡扣“诈捐”的帽子
中国青年报:如今很多人不太信任部分慈善机构,原因是他们担心善款的落实情况。您觉得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徐永光:人们不太信任一些慈善机构,这也是实情。中国慈善机构大多有官方背景,因为“靠山”硬,有些机构接收大量捐款并不是凭借优秀的管理和自身的公信力,而是对慈善资源的获取带有垄断性。在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时,政府往往规定捐款只能捐给某几个机构。汶川地震收到的760多亿元捐款,八成进了政府财政账户。对捐款使用知情权的回应,只能是“经过国家严格审计,肯定没有贪污腐败问题”。结果,汶川地震捐款人了解捐款使用结果的,只占4.7%。
这种高度垄断的体制是不利于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的,也不利于慈善行业内的平等竞争。其结果必然抑制慈善组织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优秀的慈善组织凤毛麟角,也使公众对慈善组织信任度不高。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一靠内因,即慈善组织自身改革创新,实现民间化转型;二靠外力,就是公众监督、问责——你干得不明白,我就不给你捐款,不管你的背景有多硬。面对现在发生那么多撇开慈善组织自己搞募捐的事,慈善组织也要扪心自问有没有责任。
中国青年报:其实舆论对陈光标也有种种疑问,比如捐款金额是否有水分,资金何来,用到何处等。
徐永光:陈光标做的是真慈善,捐出的是真金实银。我和他有过多次深谈,对此没有怀疑,只是对他这种高调慈善的实际效果和效率有质疑。有一次,我听他说去年捐了11000台电脑,我非常惋惜。我告诉他:这里肯定有一半是浪费的!我到农村调查时,发现很多学校砸锅卖铁配置了电脑教室,却因付不起开机电费和没有合格的专业老师,就让电脑尘封在那里,直至变成一堆电子垃圾。一位校长告诉我,他打算让收废品的来收购这些电脑,因为“好歹一台还能收回50元,可以多少弥补点儿学校经费”。
中国青年报:最近,围绕章子怡的“捐款门”,社会讨论也很多。您怎么看捐助资金没有及时兑现的情况?
徐永光:知道一些,我不赞成简单地给章子怡扣“诈捐”的帽子。“诈捐”是恶意欺骗行为。章子怡是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承诺捐款,这些捐款一部分要通过在海外的慈善机构募捐获得,因为那不完全是她个人的捐款,她有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捐款没有及时到位。这个事件还涉及慈善组织的管理程序和媒体报道的准确性问题。
关于慈善组织的管理,要看章子怡有没有与慈善组织签署捐赠协议。如果签了,就应按协议约定的捐赠金额、捐赠时间兑现捐款。慈善组织也应按其意愿落实捐款,并将实施结果报告捐款人。而如果没签协议,即便最后章子怡诺而不捐,也只能从道德信用上施加舆论压力,没法让她承担法律责任。
大众是明星的衣食父母,对明星苛责,当然无可厚非。所以,明星在参与慈善捐助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和知识,听取慈善组织的专业意见,审视自己行为的影响。
慈善可以“作秀”但要有分寸
中国青年报:还有人认为一些明星和企业的高调捐款行为是作秀。您认为慈善可以作秀吗?
徐永光:如果把慈善行为的高调宣传称为“作秀”,慈善可以“作秀”,但也要有标准和分寸。联想集团去年搞过一个青年公益创意大赛,从地区分赛到全国总赛,投入宣传的钱,比资助金额不知大多少倍,活动收到青年公益创意计划书1万多份,把整个行业都搞热了。这里当然有“秀”的成分,但那是多么漂亮的“秀”啊!
但有的企业给慈善机构捐款,要求机构给它做许多软广告宣传。基金会因拉捐款难,也只好答应,通过组织与媒体的关系,把捐款宣传做得比企业硬广告投入还要大。这也是企业为什么愿意给政府背景硬的慈善组织捐款的原因,有的还因此换来更多的利益,结果把慈善捐款扭曲为高级的“钱权交易”。
中国青年报:我们好像更多强调捐助者的义务,很少关注受助者的义务,您觉得呢?
徐永光:受助者当然也有相应义务,比如接受公益机构资助的大学生,应根据要求向捐款人和公益机构报告学习情况,承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但现在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不顾及受助者的自尊心,让受助者在大庭广众面前排队领取捐款,唱感恩歌等。如果因此造成对受助者的伤害,这种帮助还有什么意义?我听到一些受助者说,他们受不了这个!
另外,有些慈善机构给了人帮助后,让受助者签署诸如“未来有能力时也以捐款回报”的协议。这是多此一举,这违背了慈善捐款应完全出于自愿的原则,这样的所谓捐助,也就成了变相贷款,需要受助人还贷了。
未来30年中国基金会的发展会让世界感到意外
中国青年报:感觉您所说的“传统慈善”最近很多,而且这种慈善关系不仅局限在了亲友邻里之间。比如有网友将被弃无肛门女婴带到北京救治,还有网友发帖资助贫困大学生每人200元返乡等。您觉得“传统慈善”会成为我们慈善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吗?
徐永光:美国有170万家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全国10%的工作岗位,而中国民间组织从业人口在服务业中才占0.3%。慈善组织少,特别是专业细分的服务类慈善组织少,与社会上慈善救助和服务需求多,形成很大反差。因此,民间自发的救助服务会自然活跃起来。我对此持赞许态度。
这些行为一般都有志愿者参与,有的虽然没有组织依托,但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规范意识,甚至懂得将财务收支公开。如一个名为“天使妈妈”的志愿者团队。这个团体包括大约30名海内外核心志愿者。他们开始时通过网络宣传和筹款,为烧伤致残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安排手术和康复援助,后来挂靠在慈善组织下面开展工作。2008年,他们还获得了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这些草根组织做了许多类似传统慈善的事情。其实,他们希望走现代慈善规范管理的道路,只是客观条件不具备。
中国青年报:您觉得我国当下的慈善事业做得如何,像南都这样的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情况如何?
徐永光:中国的慈善事业现在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大家都了解的民间组织登记难、获取本土资源难等制度屏障。但汶川地震之后,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越来越高,这无疑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最大社会动力。
中央已经提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也给民间慈善事业发展带来了春天的信息。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中央财政和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政府,都开始面向社会组织采购公共服务了。一些地方民间组织登记注册难的僵局,也有所松动。
最值得关注的是,根据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私人和企业创办的非公募基金会得以破茧而出。到2009年的短短5年间,非公募基金会从无到有,已经注册成立846家,数量直逼已经发展了30年的公募基金会(991家——编者注)。更令人兴奋的是,因为私人财富的迅速增长,中国的巨型私人基金会已经出现。
去年,有两位福建籍企业家相继亮相:上半年,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宣布要捐出价值40亿元人民币的福耀玻璃股票,成立以他父亲名字命名的“河仁基金会”,因此引发了捐股能否成立基金会的争论,促使财政部在当年发出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明确捐股可以捐赠给基金会。下半年,福建富豪陈发树给刚刚成立的新华都基金会捐股票83亿元,使这家基金会一夜之间成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会。
当然,当财富的力量开始关注公益领域,当“富人慈善”开始成为我国民间慈善发展的重要动力时,如何做到散财有道,让取之不易的财富在投入公益慈善领域时产出更大效益和社会资本,是一切有慈善心的企业家和富人必修的新课程。
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10年到20年期间,将是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高潮期。这与世界各国基金会的发展规律基本吻合。去年10月,我率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代表团赴美访问,在哈佛大学的一次会议上,我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30年来,经济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令世界感到意外。我相信,未来30年,中国基金会的发展也会让世界感到意外。有可能是美国老大,中国老二。”访问团的中国同行皆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