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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去年4月30日,南京市首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在市救助站挂牌,1年多过去了,这里只住过两名求助者。而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接待的家庭暴力维权求助一直居高不下。是什么原因导致受暴者不愿走进庇护中心?如何利用公共资源有效帮助家暴受害者?记者进行了采访。

挂牌1年仅两人入住

7间温馨雅致、窗明几净的房间,其中3间各摆放了两张单人床,房里有电视、空调、衣柜等,洗手间、淋浴房一应俱全,除此之外还配有宣泄室、阅览室、健身房――这就是位于南京市救助站内的“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该中心由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成立。

根据规定,我市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找妇联求助,只要本人愿意,且经核实家暴情况属实,妇联就会介绍她们到庇护中心居住,并安排义工、志愿者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中心提供免费食宿。“这一年来,这里就住过两名求助者,大概也就两三天时间。”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另一方面,我市妇联每年接待的信访维持在300件左右,其中婚姻家庭类占80%以上,涉及家庭暴力的数量居高不下。从全国来看,去年全国妇联系统共接受家庭暴力方面的投诉4.8万件(次),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总量的22.7%,家庭暴力已成为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家丑不可外扬”是主要原因

是什么造成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剃头挑子一头热”?中心工作人员说:“我们发现不少女性求助者对入住庇护中心还有很多顾虑,曾经有一名妇女来求助,但看到救助站大厅门头上安装的摄像头,立刻就转身离开了,她害怕被拍下图像,万一被熟人看到就不好了。”

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说,她们接触过一些家暴受害者,有的已与老公闹得无家可归,可还是宁愿找最好的朋友帮忙,或者花钱住宾馆,却不愿走进庇护中心。“家庭暴力毕竟是隐性问题,涉及个人隐私,受‘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家暴受害者一般不会主动向妇联、社区或公安部门求助。”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基层妇联组织将依托设在每个社区的“家庭情感驿站”,动用丰富的基层信息员、调解员“人脉”,及时发现家暴现象,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因此,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寻求庇护并不是维权的唯一途径。”但她同时表示,中心是一个托底机构,为的是受家暴侵害的妇女在走投无路时,最终还能有一个去处。虽然目前入住率不高,但这一机构的设立非常有必要。

香港“和谐之家”值得借鉴

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秀华是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成员,从事该方面研究已有10多年,目前也是我市妇联的一名女性维权志愿者,她对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做法非常认可。“这对抑制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是个有益的探索,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在这样做。但要想真正有效发挥庇护中心的作用,切实提升维权的质量,健全的配套机制一定要跟上。”

李秀华认为,香港被虐妇女庇护中心“和谐之家”的不少做法值得内地城市学习和借鉴。“帮助受虐妇女维权,首先要为她们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感,其中,私密性是最重要的。”李秀华说,在香港,反家庭暴力的宣传铺天盖地,但只刊登电话号码,绝不会公布庇护中心的地址,这是为了保证每一名住进庇护中心的求助者不受骚扰。

“和谐之家”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24小时向被虐妇女提供热线电话服务,妇女可带着12岁以下的孩子入住,无需支付费用,政府对这一机构的投入每年高达上亿元。“这里提供的服务非常专业和细致,接到求助电话,工作人员会对求助者进行评估,入住后也有专人帮他们重拾应有的生活尊严。在帮助受暴者的同时,‘和谐之家’还对施暴者进行心理沟通、行为疏导、责任教育和婚姻辅导等,确保求助者回归后,不会再次遭受暴力的侵害。”李秀华说。

原文链接:http://njrb.njnews.cn/html/2010-05/15/content_5174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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