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读者主体是谁?是监管机构、投资人、NGO、媒体还是消费者?
日前,国内领先的CSR咨询机构商道纵横和信用咨询机构北京中征在京联合发布了最新的研究成果――《中证100CSR报告评估》。报告对中证100指数成份公司的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全面评估。
研究结果显示,2010年中证100指数成分股中有9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半数以上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处于较好水平。但报告在内容上还有缺陷,尤其是环境和社会绩效方面的信息缺失较多,多数公司没有披露负面消息,部分关键绩效信息叙述模糊,缺乏必要的定量信息。比较而言,外资背景公司、中央企业、金融企业的报告质量整体较高。
商道纵横总经理郭培源表示,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很多企业报喜不报忧,报盈不报亏,容易引起读者对报告客观性的质疑,所以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关注度不高。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是社会责任总体评价的一部分,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具有改进和借鉴意义;对于公众和消费者而言有责任消费指导意义;对于责任投资者而言,可以作为责任投资的重要参考;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总体情况,便于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所以无论是社会责任总体评价还是对于社会责任报告的专项评价都必须建立在自律、科学以及富有探索性的基础上,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同时培养一批社会责任评价专门人才,形成行业。
郭培源呼吁,希望相关部门给予专业指引,帮助企业做好社会责任报告。同时,他也强调,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与大众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关注正相关,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尤其是直接消费者的关注,才能助推企业更重视社会责任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