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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事件催生公民行动

        早在2004年2月,国务院就批准了由台资企业翔鹭化纤及其关连企业投资建立的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08亿元人民币,在厦门市海沧开发区建立年产80万吨对―二甲苯(PX)的生产线。2005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审查通过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随后国家发改委也将其纳入“十一五”PX产业规划7个大型PX项目之中,并于2006年7月核准通过项目申请报告。这个号称全世界最大的PX项目及其下游产业,一旦建成,将至少每年为厦门的GDP贡献800亿元,这相当于厦门现有GDP的四分之一强。 

        2007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赵玉芬连同另外104名政协委员提出了要求将腾龙PX迁出厦门的议案,但是当时厦门政府并未予以理睬。此后,对于此项目的传言林林总总,甚嚣尘上,当然,其中也不乏项目周边住宅项目的恶意炒作和传播,以致出现了厦门市民风传一条短信的现象。但是,厦门政府的处理态度始终未尽如人意,不但不做正面回应,反而封锁消息,甚至查没报道此事件的《凤凰周刊》。直到5月30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项目缓建,但是大批民众仍不满此结果,于是6月1日以“集体散步”形式上街游行,呼吁项目停建或迁址。当日下午,厦门市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项目目前已经停工,正在进行区域规划环评,时间将持续半年以上,并向市民征集意见和建议,两天(6月3日)后已收到市民反馈1557条。 

        截至目前,政府、民众在PX事件中已呈现出微妙的相互关系。此文再次关注此事的目的不是借机炒作PX事件,也不想指责政府的不妥之处,更不是鼓励民众用相似办法寻求解决途径,更多的是想突出民间机构在其中的作用,勾勒出一个良性发展的蓝图。对于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以解燃眉之急,但寻求治本之法才是长远目标。

        政府:信息不透明是症结所在 

      

  如果早在计划建设阶段就公开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学者提出疑议之时就拿出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如果在群众风传短信时澄清二甲苯的毒性……如果这其中有一个假设发生,可能都不会引起6月1日游行。  

        从市民角度看,市政府向此项目中投入了几十亿资金,项目的年收益将达800亿元,毫无疑问,经济利益是项目上马的最大目的。而市民绝不想自己身边出现一个化工厂,才不管它是不是符合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更何况重化工项目的最终受益人是政府而不是市民本身。而此时的厦门市政府却迟迟没有拿出有公信力的环评结果,没有告知化工厂的具体生产指标和数据,这无疑给了公众无限猜测甚至恐慌的空间,也给其他想趁机借力的机构或个人以把柄。      

        海沧开发区早在1990年1月就已由国家批复确立其化工产业的定位,但由于原定在此投资设厂的台商王永庆的项目因故未能如愿,后来只有翔鹭化纤等少数化工企业进驻。地方政府为了尽快获得财政收入,决定把已划属海沧开发区的部分土地(主要是其面向厦门岛的沿海地区)改做房地产开发用。到腾龙PX决定开工时,原定作为化工厂和厦门城区之间的缓冲带地区,几乎全为住宅区所占据,而且已经有许多厦门市民定居于此。其中周折反应了当地政府在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之间的左右游移、顾此失彼。 

        另外,住宅区与化工厂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是多少?网上的数据是1000米,也有的说是1500米,而赵院士说是100公里。各种说法根据何在?当地政府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任凭留言乱飞,不给出国家标准或国际惯例反而打压媒体,到底是有口难辩还是项目本身真的存在问题?市民当然不会往积极的方面考虑。 

        其实,厦门政府应当将此次海沧PX项目引发的公众讨论当作考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预演《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积极性的良好契机。

        公众:发短信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这次PX事件是公众参与的一个典型案例,能有现在的结果,与群众的自发行为不无关系。但是,公众应该何时参与到信息公开中来?应该以什么方式参与其中?早在2004年就计划建设的项目,2005年就通过了环评,为什么大家当时没有注意问题的存在?任何项目开发都有其过程,立项、审批、环评,进入实施阶段。让该出现的问题在正确的时间出现是一个良性过程,如今,投资无法收回,几十亿不是小数目,可想,停工怕是难以实现。此时PX项目已进展到进退维谷的境地,这是公众不想看到的,也是政府不想发生的。 

        公众应该在公众事件中发挥理性公民的角色,发短信、游行、盲目听信传言,当地公众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时神经极度脆弱,经不起一点风吹草动。面对五花八门的数据和说法,市民无从下手,来不及分辨,甚至已忽略其真实性。任何一个耸人听闻的信息,都会招致一传十十传百的广泛传播,而这种民间炒作是极为可怕的。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前提是信息透明,在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应该向有关部门争取信息透明,而不是采取非理性的偏激行动。   

        PX事件是个个案,如能把个案解决办法上升到正规步骤,使其具有可示范性和积极性,对公众、政府甚至更高的国家民主深化都是有建设性意义的。

        民间机构:应该做些什么?

        PX事件发生的同时,更多人在关注太湖蓝藻污染饮用水事件,还出现了无锡民间环保人士吴立洪举报当地环保人员不作为被扣押。对于吴立洪事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对于关心环保的人士,环保部门历来把这些人作为一家人、同盟者,不存在敌我矛盾。可以看出,政府环保部门与民间环保力量之间,不仅不是敌我关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志同道合的战友。 

        然而在大环境下,中国官方和民间至今仍然普遍认同“唯发展主义”,这是以资本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化过程中的瓶颈,身处地方政府系统内部的环保部门不可避免地处于弱势地位。从行政管理层级上说,国家环保总局对地方环保局不具有监管与被监管的上下级关系,地方环保局受地方政府管理,这使得地方环保局处于两难的境地。地方政府需要政绩,需要GDP,需要发展,在环境民生和经济发展之间,天平很容易就偏向了后者。与之相对应的是,民间环保团体是目前中国发展最充分、在社会上最活跃的民间组织类型,在怒江大坝缓建、披露APP毁林事件背后,都有民间环保力量的推动。从某种角度看,民间环保组织似乎能够增强地方环保局被削弱的声音。 

        那么,在面对共同环境问题的时候,民间环保组织或个人应该做些什么呢? 

        在复杂的实际情况面前,公众的诉求很难得以实现,因为一个不利于环境项目上马的原因肯定是GDP对当地政府的强大利诱,作为弱势的环保部门也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转化为公众与当地政府的直接矛盾,而这种矛盾很容易让当地政府忽视其职责根本是服务公众,而非将自己置于公众的对立面。民间机构作为第三部门,补充了当地环保部门的职能,应理性的发出环保的声音,为事件向良性发展推波助澜。从另一个角度讲,民间组织的行动也是对环保总局善待民间环保力量的侧面支持。

        良性循环引向共赢局面

        从积极的方面看此次PX事件,民间的声音有了反馈,网络这个第三方媒体也发挥了其作用,但是民众参政议政的方式仍旧需要规范化有序化。在以人为本发展的今天,参与主体已经表现出了积极性,政府也应拿出合作的气度,让公众从项目计划阶段就参与其中,强化信息公开。在这些过程中,民间机构应发挥其广泛的民间效应,引导公众如何正确的认识信息,如何将自己的观点反馈给政府部门。厦门民间组织厦门绿拾字在PX事件中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不组织。”其负责人马天南说:“目前(绿十字)的定位就是加大环境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引导公众参与环评的意识。我们的定位是推动公众参与。” 

        在公众民间机构以及政府这三者之间,民间机构对公众的环境教育会促使公众关注环境问题,从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而这种需求又会正向刺激政府部门改变其工作方法,让问题朝向有效解决的方向发展,――这种良性循环的结果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三赢局面。 

        最后,还要探究的一点就是,如果PX项目选址他地,是不是还会发生类似事件?厦门市民是不是也就不再追究,任凭其他同胞承受化工污染之苦?而以PX为原料制成的纺织产品会滞销,还是消费者不问出处一并消受?貌似简单的问题其实还是与普通民众行为息息相关。如果不从市场需求下手,不从绿色消费方式改造,不培养民众节约资源的环保意识,恐怕PX事件只是个开始罢了。而以上提及的种种,正是民间环保组织应该做的也是力所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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